理论教育 规避家庭风险的协议控制策略

规避家庭风险的协议控制策略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婚内财产协议为企业家没有订立婚前协议,在结婚之后订立的关于双方财产归属的协议,与婚前协议有异曲同工之妙。

规避家庭风险的协议控制策略

较之公司架构信托、基金会、保险等复杂的操作,协议是成本相对较低、操作相对简单的防范家事风险法律手段

1.跨境婚前协议与婚内协议的订立

婚前协议可以很好地突破中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在企业家结婚之初就用协议的方式约定了双方各项财产的归属,如果双方约定企业家名下的股权权益归企业家一人所有,股权会作为企业家的个人财产,无论是上市、做信托还是转让,都将企业家名下公司股权权益隔离在家事风险之外。婚内财产协议为企业家没有订立婚前协议,在结婚之后订立的关于双方财产归属的协议,与婚前协议有异曲同工之妙。

跨境婚前及婚内协议地跨境有效性,优势是在企业家财产所及的管辖区域都保持有效,使企业家能对全球范围内的财产做有效处理与安排。

2.配偶同意函 (www.daowen.com)

如果双方对全部财产的安排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在处分自己名下股权时,最好让配偶针对此单项处分行为出具配偶同意函,最大程度地规避在该事项上的家事法律风险。

3.跨境遗嘱规划

如果企业家对于自己的财产没有做百年之后的安排与筹划,或只是在财产分布地的某一个或仅在居住地的司法管辖权下订立了遗嘱,没有考虑到财产全球性分布下的遗嘱效力认定、相互承认与执行,在现实生活中,成为多发的跨境家事纠纷类型之一。遗嘱的全球化筹划与跨境婚前协议一样,是避免后续家事纠纷的利器,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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