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美国宪政规则设计:平衡宪政实施的博弈过程

美国宪政规则设计:平衡宪政实施的博弈过程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最高法院否定了几十项立法从而引起激烈反弹,他们的判决实际上并没有阻挡新政的推行。美国的宪政经过了200多年的实践,其实也是权力滥用与宪政规则之间博弈的过程。权力的独立、制约与平衡,以下简称SCB原则。以大午集团的三权分置模型对比美国宪政的三权分置模型来看:理事会的经营权对应的是以总统和副总统为首的白宫(行政权)。

美国宪政规则设计:平衡宪政实施的博弈过程

以我们讨论的问题来看,特朗普总统的提案除了需要国会的支持外,如果联邦最高法院不同意(反对)的话,宪法修正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都不能顺利颁布和执行。

但是,特朗普和国会是不是没有办法在联邦最高法院及整个司法系统的反对下推进重大的决策呢?依据博弈理论,国会、法院及总统的行动会互相制衡,最终的公众的态度也会影响重大决策的推进。对公众有利的决策会被继续推进,而对公众不利的行政令也会在博弈中被放弃。

政治学者达尔的研究认为,从根本上,法院可以耽搁立法机构的进程,却不能完全阻止立法机构坚定而重大政策的推行。如果法院否定立法机构的重大政策,后者往往有足够的力量和办法来克服法院的阻力。何海波对罗斯福新政时期的研究也印证了这一观点。

虽然最高法院否定了几十项立法从而引起激烈反弹,他们的判决实际上并没有阻挡新政的推行。除了最高法院后来转变自身立场,它原来宣布新政立法违宪的判决所造成的干扰也没有初听起来那么大。有的问题对推行新政本来就不重要,有的技术问题很容易得到行政机关的遵循,有的判决被新的立法所抵消或者规避。有政治学者运用博弈理论研究享有违宪审查权的最高法院与享有立法权的国会的关系,指出国会和法院的行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对方行为的预期,而公众的态度构成了国会和法院行动的重要政治环境[18]

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美国的宪政经过了200多年的实践,其实也是权力滥用与宪政规则之间博弈的过程。孟德斯鸠这句话还有后半句:“有权力的人往往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权力具有天然的膨胀性和向恶性,只要缺乏足够的约束、监督,任何权力都会生出腐败,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在国家治理的层面,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置理论模型在不断地实践与完整着。

复旦大学理学院教授唐跃军博士提出:唯有合理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可以对抗和修养人性。这句话诠释了权力的独立、制约与平衡的理念在企业治理中的应用。接下来我也会以这套理念来分析家族企业治理中的关键步骤。

首先,我们再来看看本文开始的这个题目,究竟图2.9中的哪个选项更好地诠释了“三权分立”的关系呢?选A和选B的朋友们可能把“三权分立”字面意思看得过于简单了,但是完善的机制设计和制度安排没有这么简单;选C的话这篇文章没有白看,或者你之前就有了管理学(或法学等)硕士生以上的理论水平;选D的应该在某些体制下有了切身的感悟,也算是特定情况下的正确答案吧。

有些人以为“三权分立”是一个法学概念,其实三权独立、制约与平衡是管理学乃至广义治理学的概念,比较熟悉司法、懂立法原理的律师就已经寥寥无几了,更加难以站在治理的角度,看待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的制衡(制约与平衡)。

图2.11是家族治理结构的三环模式,和美国的宪政规则有异曲同工之妙。

大午集团的创始人孙大午先生日前在大午传承的公众号上提出:接班人是培养不出来的,最有价值的传承是制度。图2.12就显示了大午集团的三权分置模型。

图2.11 家族治理结构三环模式

图2.12 大午集团三权分置模型

以美国200多年宪政的历史来看,虽然的确出现过布什、肯尼迪这样在政坛赫赫有名的家族,但是真正维持美国稳定发展的,却是一套权力独立、制约与平衡的三权分置的治理模型。

对于家族企业治理来说,以二代大概率不如一代,三代大概率不如二代的现实情况来看:与其在有限的时间和候选人中押注能够培养出青出于蓝的接班人,期待“生子当如孙仲谋”,我认为更好的办法是学习孙仲谋,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激发生产力和对抗人性。(www.daowen.com)

孙权第三次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刘备为报东吴夺荆州杀二弟关云长起大兵七十万兴兵伐吴之时。《三国演义》第八十三回“战猇亭先主得仇人,守江口书生拜大将”中,孙权召陆逊商讨对策,权曰:“今蜀兵临境,孤特命卿总督军马,以破刘备。”逊曰:“江东文武,皆大王故旧之臣;臣年幼无才,安能制之?”权曰:“阚德润以全家保卿,孤亦素知卿才,今拜卿为大都督,卿勿推辞。”逊曰:“倘文武不服,何如?”权取所佩剑与之曰:“如有不听号令者,先斩后奏。”逊曰:“荷蒙重托,敢不拜命;但乞大王于来日会聚众官,然后赐臣。”阚泽曰:“古之命将,必筑坛会众,赐白旄黄钺,印绶兵符,然后威行令肃。今大王宜遵此礼,择日筑坛,拜伯言为大都督,假节钺,则众人自无不服矣。”权从之,命人连夜筑坛完备,大会百官,请陆逊登坛,拜为大都督、右护军镇西将军,进封娄侯,赐以宝剑印绶,令掌六郡八十一州兼荆楚诸路军马。吴王嘱之曰:“阃以内,孤主之;阃以外,将军制之。”此次授权,董事长孙权充分吸取了前两次的经验教训,采取了比前两次更为隆重的仪式,筑坛拜将,大会百官,充分授权,城郭以内的事由我董事长管,城郭以外的事全部由你总经理管。正是由于孙权的充分授权,陆逊才得以充分施展他的才华,在夷陵之战中,东吴以弱势兵力战胜蜀国董事长刘备亲率的强大蜀兵[19]

权力的独立、制约与平衡(separation,checks and balances),以下简称SCB原则。对于家族企业治理与传承,我认为也有三个步骤,可以用美国宪政的SCB原则作为心法。

第一步:三权独立的基本配置(separation of power)。

首先,把经营权交给在实战中锻炼出来的管理团队,并且民主地推举出领头羊。这其实是符合了公司治理中的效率原则,治理架构的设计需要充分考虑并且采取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效率与经营管理效率的模式。

以大午集团的三权分置模型对比美国宪政的三权分置模型来看:

(1)理事会的经营权对应的是以总统和副总统为首的白宫(行政权)。

(2)董事会的决策权对应的正是国会中参议院、众议院所拥有的立法权。

(3)监事会的监督权恰恰就是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权。

第二步:互相制约的制度安排(checks)。

为了防止领头羊变成独裁者,我们需要设置非常强大的“最高法院”和“国会”并且赋予他们实际权力来制约领头羊,如监事会、董事会或者类似的机构(在家族信托中可以是家族信托的保护人)。

在制度安排的环节中,家族不仅要保留对家族企业控制权的安排和保障,还要在董事会、监事会、家族信托受托人、保护人等的设置环节中充分遵循控制原则:在治理架构设计和股权分配及之后的重大变动中,需要着重考虑家族与家族企业的控制权安排和保障。

第三步:适度博弈的平衡机制设计(balances)。

为了防止领头羊的视野不够全面,我们需要适当地在一些重大决策中引入健全的平衡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事在不同领域内的专业能力对管理团队的进行指导和协助。甚至要引入备选的职业经理人形成合理竞争。

这个还要符合动态原则:企业的治理架构设计和股权分配在后续的发展过程中要在动态层面符合资产专用性原则,在企业内部引入市场机制促进合理竞争,适时调整或改进治理架构设计和股权分配,实现重要利益相关者的激励相容。

在此我正好回答两个关于家族信托的问题:一个问题是很多卖方顾问提出的家族信托很难销售;另外一个是最近一位咨询客户的风控经理提出的如何挑选家族信托。

看完以上内容的朋友,你觉得家族信托乃至家族办公室的创设和管理,仅仅是选一家外包的信托公司这么简单吗?如果没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缺乏道法术的支撑,仅仅只是用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消费品的心理去使用家族信托这个工具,你真的会让一个家族的未来走到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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