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绝大多数合规、法务部门负责人作为一个“挑刺儿”的存在,在企业内不太讨喜。对于合规、法务部门负责人来说,易被弱化在“挑刺儿”时的决心和勇气。因此,需要消除思想上的顾虑和行动上的阻碍,让合规、法务部门的地位被更深刻认知。
主要包括:①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专业化程度应大幅提高。为了节省企业开支,有些企业在合规、法务部门负责人的选择上不够慎重,甚至采用让业务负责人兼任的方式。让一人分饰前台和中台两个角色,想要其能从合规风险防控的角度思考并提出意见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可以说,专业的合规、法务部门负责人对商业合规的风险防控至关重要,需要结合自身合规风险的特殊性选择专业的合规、法务部门负责人。②建立健全法律审核机制,让专业的人有独立的地位。合规部门负责人不能只是“太平官”,为了鼓励其提出专业合规意见,需要给予其一定的独立地位。不少公司实行多环节决策合规审核制度,确保合规负责人在企业重要决策的前中后期都有参与,并且独立提出意见不受任何干涉。在决策前,由合规部负责人进行决策前审核;决策讨论过程中,合规部负责人独立发表法律意见;决策后为了防范合规风险,合规部负责人会按照公司法定程度对业务进行监控,及时跟踪可能出现的合规风险及加以重点防范。因此,企业应该确保合规审核嵌套在重要决策中,真正让合规部门负责人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利。③合规负责人应找准自己在企业中的定位,做一个“挑刺儿”的人,也做一个解决问题的人。真正合规不是沉浸在自己的专业话语体系里,而是要按照业务和用户的需求做到:第一说人话,第二接地气,最后给出一个商业方案。这是合规部门负责人应有的思维,不能只做法律判断和法律定性,也不能简单告诉业务部门该不该做,而是应该真正结合问题给业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具有可行性且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让业务部门不惧于被“挑刺儿”。(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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