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交通企业的体量和业务特征,建立和健全全周期合同管理体系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毋庸赘言。“全周期合同管理体系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业务流程上,涉及合同的立项、起草、审查、修改、批准、履行、纠纷救济、维护等关键要素;在时间跨度上,涵盖合同订立前、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中、合同履行后等基础阶段。”[39]基于交通企业现代企业治理形式与滞后企业经营理念的内生性冲突,现阶段各级交通企业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普遍具有较大的优化空间,具体表现为其合同管理全链条的管理机制、管理组织、管理技术等环节上均存在显著风险。
(一)制度实践层面的合同风险
制度类风险主要由现有制度规范执行缺陷,以及部分关键议题防范机制内生性和制度化程度不足造成,集中体现在公司决策制度、合同管控制度、信息化建设及企业改革试验等议题风险防控上存在较大可优化空间。[40]在上述风险点中,以合同管控制度、企业改革试验和信息化建设进度最为突出。①对于合同管控议题,合同审查实践、合同变更审批、网签合同复审、合同专用章使用、风险防控人员专业化、外部法律咨询服务供应制度化等业务实践都存在一定风险。②围绕企业改革试验,相当比例交通企业在落地企业管理层配股试验中,遭遇国有资产流失和经营者有效激励冲突的双重困境。③面对企业信息化建设,各级交通企业在风险防范配套信息化建设上相对滞后,相当比例控参股单位仍旧采用线下合同管理体系,不利于法律和内控风险的追溯和有效监管。
(二)监督管理层面的合同风险
管理类风险主要由风险防控实施技术路径和认知深度不足产生,主要体现在合同管理机制、工程质量保障、合同履行保障等关键领域效益有待提升上。[41]在本类风险点中,以合同履约保障与合同管理效益维护最为关键。①围绕合同管理效益维护,合同管理主体分散化和多元化困境的突破、合同专用章有效掌控、合同台账的及时更新都存在相应阻碍。②围绕合同履行保障,现阶段的交通企业甲方优势地位对合同有效履行的影响显著大于履约保证金机制本身,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票据开具、返还程序等技术性实施路径,与合同签订后相应企业系统对于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动态评估缺失,可谓是合同履行保障乃至监管维度关键痛点。③工程质量保障则是交通基础设施投资企业在国家相关规范调整后,必须面对的另一个棘手问题,由于现行3%比例质保金在工程款项总规模中占比过低,如何在不依赖甲方优势地位的情形下对乙方的工程维护责任实现有限制衡,必然成为工程质量保障领域的难题。(www.daowen.com)
(三)文本条款层面的合同风险
该类风险主要是对法律法规和官方规范动态性跟进滞后,以及与员工对法律条文和合同条款重视度严重不足等原因导致,突出体现在合同文本失范、合同基本要素缺失、商业开发运营风险高企等议题中。[42]①围绕合同基本要素缺失和文本失范,敞口合同不满足合同基本成立要件、合同条款约定纠纷解决方式单一、合同条文可能触犯新修商业规范、合同文本移交保管实践制度不完善等现实短板发生频次和概率较高。②对于服务区相关运营风险,交通设施沿线广告投放真实性存疑、商业食品安全保障、时令性商品浮动价格管控机制、房屋转租风险规避、合同预期违约等一系列关键实践困境有待突破。
结合行业特性和历史影响,交通企业的经营运行,以及政府机构、债权人、股东、供应商等关键利益相关方,都是处在以“甲方优势地位”为中心形成的稳定封闭系统中,市场化资源配置机制在上述系统中相对缺乏,削弱了交通企业识别防范合同风险现实,亟需刺激与建构企业全周期合同管理系统的内生驱动力量。一方面,以实现与特定交通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为前提的合同相对方,在合同争议和分歧中往往倾向于配合协商,以利于相应争议的化解。[43]另一方面,除在交通企业占比较少的上市企业等控参股实体,各级交通主体参与完全市场化竞争的程度较弱,当前此类企业正进入转型深水区,企业经营受市场化资源配置的影响处在迅速上升期,企业合同风险把控思维明显滞后。[44]随着交通企业持续深入融入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国有企业在转型发展过程中参与市场化竞争持续深入,势必将倒逼各级行政区划内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在合同管理原则、机制、组织架构、意识观念、技术配套、救济体系等维度系统识别风险,并以此为依据建立起应对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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