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企业而言,“招标采购不是一个孤立环节,而是形成了闭环的逻辑链条。因而,实施招标与组织投标仅是流程的开端,后续流程涉及中标方确定、合同订立、合同履行、供应商评估与管理等关键议题,与全周期合同流程管理、供应商管理体系构建等工作相互交叉。”[36]中国交通企业在遭遇串围标困境和招标规避风险的同时,还普遍存在招标后续管理不足、供应商管理评估机制缺失等短板,使得其在招标采购链条的两端均遭遇挑战。
“涉及招标采购全流程管理风险,主要涵盖‘供应商管理’和‘合同管理’两大维度。”[37]基于合同管理实践与招标采购工作的深度嵌套,招标采购后端的风险在合同维度上,又主要体现为合同要素完备性和合同履约保障问题。①合同要素完备性风险,主要体现在日常养护、应急抢修等常规情境中大宗备品备件采购合同中品类、单价、数量、期限等关键要素缺失,导致特定合同不满足合同成立基本要件。②合同履约保障风险,主要是基于完成了中标和合同订立等流程后,合同相对方的资质、信用、负债等关键要素始终处于动态变化,对此缺少履约能力的动态跟进与评估。
相较之下,与招标采购相关的供应商管理体系更具独立性,主要体现在供应商评价交流机制建设和续签时长设置上。①供应商评价交流风险,主要体现在特定交通企业内供应商评价制度化程度不足,以及特定交通行业体系内缺乏供应商评价数据交流机制。上述风险是由于交通企业对供应商缺乏统一的客观评价标准所致,交通企业内的不同控参股单位各自供应商评价数据缺少流动也是重要原因。②中标后特定供应商续签管理,不同交通企业之间的实践差异较大,且特定交通体系内不同企业间在供应商续签次数、时长等要素上存在较大差异。(www.daowen.com)
基于上述讨论,为了有效防控此类风险,需要在合同相对方的履约能力评估、供应商客观评价和供应商管理标准化等关键节点上寻找破解之道。①把控采购合同关键要素,避免基本要件缺失所致的合同难以成立,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规范相对方履约能力监测评估机制,在评估实践中加入对供应商重大经营和股权变动数据追踪和预警。②在交投体系内探索建立健全横向和纵向“矩阵化”供应商负面清单交流机制,以减轻不合格供应商可能造成的各类风险。③基于探索降低交易成本和压缩经营风险间的平衡,对于特定供应商的使用总时长设置适度弹性,同时,基于优化供应商续签实践管理规则,对于不同种类、不同评级供应商进一步设置适度差异化的续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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