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可以说,尝试划分并阐述公司治理的基本议题,乃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有鉴于此,需要先论述作为营商环境基石之一公司法的演化生态,毕竟这构成了内控治理得以展开的法律前提。在此基础上,才能讨论公司本体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即所有权结构与代理问题,抑或称股东和管理层的关系问题,这是公司作为一个实体存在所要面临的问题。最后则是软法问题,经由软法概念讨论企业实际生存所需的另一个不可偏废的规则体系。
且不论基本议题划分的粗细程度不同,由于公司本质理论的差异,以及前文所述商业合规话语权的割据,导致了在不同的商事主体那里,基本议题的重点与排序必然有所不同。可以说,尝试划分并阐述公司治理的基本议题,乃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因此,虽说外部营商和内控架构维度是本章的论述重点,但所论并非确切指代某类具体问题,毋宁说,借由基本议题所要传达的,其实是一种借助外部营商和内控治理,让商业合规话语权得以展开的基本理路。通过揭示这一基本理路,商事主体一方面得以批判性认识和吸收商事合规话语权的有价值部分,避免为之裹挟,另外,也得以生成一套适合于自身的商事合规话语体系,以推进自主自觉的进步性变革。
有鉴于此,需要先论述作为营商环境基石之一公司法的演化生态,毕竟这构成了内控治理得以展开的法律前提。在此基础上,才能讨论公司本体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即所有权结构与代理问题,抑或称股东和管理层的关系问题,这是公司作为一个实体存在所要面临的问题。紧接着是对公司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保护,毕竟公司说到底只是一个拟制的法律实体,其实际运行依赖于利益相关者的协作互动。最后则是软法问题,经由软法概念讨论企业实际生存所需的另一个不可偏废的规则体系。相比于公司法构建的商业合规大生态,内控架构软法的小生态在原生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上都更强,同时也是公司法构建大生态的底层支撑。(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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