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社会风险概念的范式变迁固然是基于其地方性经验而发展起来的,但随着近代中国深度融入全球体系,这种风险概念便具有了普遍性。不过,中国的风险概念并未经历前述西方纵向历时的变化,而是随着改革开放,出现了多元复杂的风险话语。
风险话语进入中国的时点以及此后风险话语发挥的规范性力量与中国社会的变迁密切相关。近代中国并不具备风险概念生根发芽的土壤。清末现代理性的观念尚未占据主流,在天人感应等传统观念的约束下,即便是人为造成的灾害事故,也会与命运祸福联系在一起,而不会与风险观念挂钩。到了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前30年,革命和战争的历史主调也决定了风险更多地集中在政治社会领域,与忠诚、牺牲等概念关联到一起;唯有到了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风险话语中的经济理性才被真正激活。然而,这也决定了赋予风险话语以规范性力量的逻辑并不健全。参照西方学者关于公民守法理由的理论,风险话语更多蕴含的是功利主义论和暴力(损害)威慑论的逻辑,而非社会契约论和法律正当论的逻辑。功利主义逻辑主要体现在个人的风险观念上。当前中国的社会生产组织形式已经高度工业化、商业化,社会整体的福利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增长,但在个体层面上,自然人与社会整体的疏离程度相对较高。在企业层面上,风险防范和合规管理的逻辑更多来源于行政制裁的威慑,包括跨国企业面对的诸如美国行政制裁的威慑。这种经济逻辑在当前中国风险话语中的主导性,恰恰限制了其本身所具备的更大的规范性潜能。(www.daowen.com)
在风险话语的经济逻辑下,开展合规管理工作会面临个体与组织的悖论。如果个体和组织都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不仅合规要求可以被经济逻辑轻易突破,更重要的是,组织内会遭遇明显的“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合规个体会收敛到自保状态,直到公司风险集中大规模爆发。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