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加权平均法是指在一个计算期内、综合计算每种商品的加权平均单价、再乘以销售数量、计算商品销售成本的一种方法。这些非销售发出的商品,在发生时,即在库存商品账户予以转销,所以在期末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时要剔除这些因素。在日常工作中,由于计算加权平均单价往往不能整除,计算的结果必然会产生尾差,为了保证期末库存商品数额的准确性,可以采用逆算成本的方法。
加权平均法是指在一个计算期内(一般为一个月)、综合计算每种商品的加权平均单价、再乘以销售数量、计算商品销售成本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在计算公式中,本期非销售发出商品数量和金额,是指除销售以外其他的商品发出,包括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发出加工商品、盘缺商品等。这些非销售发出的商品,在发生时,即在库存商品账户予以转销,所以在期末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时要剔除这些因素。
在日常工作中,由于计算加权平均单价往往不能整除,计算的结果必然会产生尾差,为了保证期末库存商品数额的准确性,可以采用逆算成本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例6-5】某企业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其库存商品明细账资料见表6-1。
表6-1 库存商品明细账
(www.daowen.com)
表6-1中有关数据计算如下:
期末库存商品金额=65×82.26=5 346.90(元)
编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7 403.10
贷:库存商品——饮料 7 403.10
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商品销售成本,结果比较正确和均衡,但这种计算方法工作量较大。因此,这种计算方法适用于经营商品品种较少的小企业和商品前后进价相差幅度较大的小企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有关店铺货品进、销、存管理手册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