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是签约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各项条款构成的经济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合同的标的、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酬金、履行的地点、履行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合同附则与签署等。店铺进货合同的条款应当力求具体明确,才便于执行,在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前提下,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①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家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②商品的质量和包装。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级标准;无国家和部级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或凭样订(交)货;对于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的方法、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以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③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做具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④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运输条件等因素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是送货、代运还是自提。
⑤商品验收办法。合同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⑥违约责任。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必将影响另一方的经济活动,因此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www.daowen.com)
一是不按合同规定的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供应商品。
二是不按合同中所规定商品质量标准交货。
三是逾期发送商品。购买者有逾期结算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⑦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合同中应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此外,进货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合实际,行之有效。
店铺和零售企业为了保证进货合同或采购合同的履行,保证店铺购销任务的完成,必须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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