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选择是否进入光伏产业面临一系列的不确定性。
第一,技术不确定性。该产业的科技含量更高,企业不仅面临更高的技术研发失败风险,而且面临技术更新换代更为迅速的风险。即使技术上取得了优势,能否转化为经济效益也存在不确定性。
第二,市场不确定性。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需要开拓市场,逐渐被消费者接受,相对于已经具有市场基础的传统产业来说风险更高。
企业面临上述两种不确定性之间的权衡。如果选择进入光伏产业链中高技术高附加值环节,就要增加自主研发程度,努力进行技术创新。比如在产业链上游打破国际几大企业对硅材料提纯技术的垄断,这个过程门槛较高,所需时间也很长,面临的技术不确定性很高,但是一旦成功所获收益最高也最具可持续性,且很难被其他企业模仿,市场不确定性将更低;如果选择进入技术要求门槛低的产业环节,比如中下游组件封装等环节,虽然面临的技术不确定性程度更低,但是进入之后面临的市场竞争也更为激烈,市场不确定性程度更高。目前我国光伏产业结构主要集中在太阳能电池、硅锭硅片及其组件等行业进入门槛较低的生产环节,形成“市场在外、核心技术在外以及原材料在外,中间在内”,即太阳能光伏产品主要出口到国外,核心技术掌握在国外企业手中,原材料从国外进口,而中间的生产加工过程在国内的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这可能是企业规避技术不确定性造成的结果,同时企业面临的市场不确定性更高,非常受国外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这样就不难理解,当2008年全球面临金融危机以后,欧洲国家压缩对太阳能应用补贴,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利益而压缩进口时,我国光伏产业就受到重创。
第三,融资不确定性。光伏产业生产技术相对较先进,因而无形资产的比例较高,在从银行获得借款时可用于抵押的部分相对较低,因此在获得银行贷款方面存在困难。政府对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对企业初期发展有很大作用,但对形成一个产业(群)来说,数量还远不够。加上我国光伏企业主要聚集在进入门槛较低的产业链低端,以民营企业为主,融资约束预期更为强烈。能够在资本市场上获得权益融资的企业数量毕竟不多,而通过其他路径的融资更为有限。融资上的限制给产业的发展壮大带来非常不确定性的影响。
正因为光伏产业的发展面临技术、市场、融资等诸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各国政府对光伏产业无不给予政策优惠,[48]通过财政补贴、信贷优惠以及强行购电等各种手段扶持产业快速发展。正因为这些优惠政策,光伏产业的发展在全球范围内突飞猛进,而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家在政策优惠的拉动下形成了世界最大的光伏产业市场。
我国政府同样如此。为发展光伏产业,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了数量繁多的政策法规,[49]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融资支持、人才支持、政府强制采购等方面,这些政策法规为我国光伏产业的迅速崛起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以及融资支持政策作用尤为显著。
(一)财政补贴
为了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我国政府对该领域给予了大幅度的财政支持。主要支持该产业的R&D投资科技创新等方面,并对生产性投资给予直接性扶持。具体的财政补贴方式包括:(1)中央设立专项资金,对光伏产业的市场应用等重点支持领域给予无偿补助和贴息贷款;[50](2)对利用太阳能资源发电的价格进行补贴。[51]2009年中央政府财政增加了专项资金预算,主要用于支持光伏产业关键技术进步和规模化发展,“根据技术先进程度,市场发展状况确定示范项目单位投资补贴上限。”[52]
(二)税收优惠
光伏产业相关企业由于具有高科技企业的特征,因此可以适用有关技术创新的税收规定。比如研发费用在按照实际发生额扣除以后,如果还有可抵扣余额,可以再加扣实际发生额的50%;光伏发电的基础建设投资,从发生首次经营收入所得的年度开始计算,可以享有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然后再享受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如果其投资还属于政府鼓励的项目,不仅有税收年限上的优惠,比如“三免三减半”,还给予更大的税率优惠,税率可以按照15%进行计算。更进一步,如果利用太阳能发电的企业其投资项目具有节约能源的功能,并且有利于生产安全的专项设备投资,那么投资项目的发生额可以直接抵减;[53]此外,企业投资于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可以免征所得税。其他企业进行股权直接投资所得收益也可以免征所得税。如果企业规模较小,还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类进口设备税收减免,资源综合利用税收减免。
(三)融资支持(www.daowen.com)
目前国家对光伏产业的债务融资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基建贷款融资支持,实施借贷利率优惠,提供贷款担保等措施。在此基础上引导建立适合光伏产业发展特征的贷款制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基于光伏产业链融资的金融创新产品以及包括政府社会资金在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建立新型金融服务机构等;在权益融资方面也给予政策倾斜,鼓励相关企业在海外上市[54]以及优先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55]推进场外证券交易市场的建立;拓展企业债务融资渠道,充分开拓多层次的金融市场融资功能,鼓励企业积极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发展创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风险投资配套政策监管体系。
各地方政府在上述三个方面的政策优惠程度、详略程度不同,比如很多地区都对太阳能发电项目给予增值税优惠政策,但是青海省还没有此方面的优惠政策;浙江省还制定了光伏等新能源的关键技术标准。[56]各个地区在用地优惠、技术创新鼓励、成立专项资金、用电优惠等措施之间存在显著异质性,表3.1列示了各省市有关光伏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从表3.1可以看出,我国几乎所有的省份都在发展光伏产业;有的省份制定的专门针对光伏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较多,还制定了实施意见等,而有的省份相关政策就很宽泛,有的省份甚至在国家能源“十二五”规划推出之前就制定了自己的规划(河北省、江苏省等的新能源产业“十二五”规划);政策制定越早,说明产业发展越趋成熟;政策越具体,企业的可操作性越强,也表明了政府贯彻落实政策的一种态度;政策以及政策执行上的差异最终造成各地光伏产业发展水平存在很大差距。比如江苏省的光伏产业已经具有完整的产业链,在全省范围内先后建立了十大光伏产业基地,形成多个全国范围内的龙头企业,光伏电池产量占全国产量的一半以上,然而更多地区的产业发展才初具产业规模。
表3.1 截至2011年各省市光伏产业相关政策法规统计(部分)
续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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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来源于国研网战略性新兴产业数据库,作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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