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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商品报关流程详解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海关法》规定了海关的性质及其活动范围:海关是国家主权的象征,是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等进行监管的国家行政机关。

进出口商品报关流程详解

报关是指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货物和物品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通过海关监管口岸时,依法进行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的过程。

1.报关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是现阶段海关的基本法规,也是海关工作的基本准则。《海关法》规定了海关的性质及其活动范围:海关是国家主权的象征,是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等进行监管的国家行政机关。《海关法》中明确规定了海关具有以下四项任务:海关监管、征税、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

2.报关单

海关规定,对一般的进出口货物需交验下列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两份),是海关验货、征税和结关放行的法定单据,也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汇总统计的原始资料。为了及时提取货物和加快货物的运送速度,报关单位应按海关规定的要求准确填写,并需加盖经海关备案的报关单位的“报关专用章”和报关员的印章签字。

(2)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其他批准文件。凡国家规定应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货物,报关时都必须交验商务部[(包括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省会城市外经贸委(厅、局)]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凡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还应交验有关的批准文件。

(3)提货单装货单或运单。这是海关加盖放行章后发还给报关人凭以提取或发运货物的凭证。

(4)发票。它是海关审定完税价格的重要依据,报关时应递交载明货物真实价格、运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的发票。(www.daowen.com)

(5)装箱单减免税或免检证明、商品检验证明。

(6)海关认为必要时应交验的贸易合同及其他有关单证。

3.报关期限

《海关法》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前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申报。

4.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必须经设有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接受海关监管。对一般进出口货物,海关的监管程序是:接受申报、查验货物、征收税费、结关放行。而相对应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报关程序是:申请报关、交验货物、缴纳税费、凭单取货。

海关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后,审核单证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报关单内容与所附各项单证的内容是否相符,然后查验进出口货物与单证内容是否一致,必要时海关将开箱检验或者提取样品。货物经查验通过后,如属应纳税货物,由海关计算税费,填发税款缴纳证,待报关单位缴清税款或担保付税后,海关在报关单、提单、装货单和运单上加盖放行章后结关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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