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交换倾向是人性中亲市场的一面,并将不同的市场参与主体联系起来,那么资本累积和资本的利用是人类为改善自身状况而采取的另外一种手段。这种手段同样与人类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以及劳动分工的深化有关。
“在社会处于原始状态时,没有劳动分工,很少进行交易,每一个人都为自己提供一切的东西,此时没有必要去预先积累或积蓄资财,供执行社会业务之用。每一个人都竭力用自己的劳动去供应他自己随时发生的需要。”[37]在这样的状态下,没有交易也没有劳动分工,每一个人在经济上都是孤立的。“但是劳动分工一旦被完全采用以后,一个人自己劳动的产品就只能供给他随时发生的需要的很小一部分。他的绝大部分需要由他人劳动的产品供给,他用自己的产品或者自己产品的价格去购买……但在他自己的劳动产品不仅已经完成而且已经售出以前,他是无法去购买的。因此,必须在某个地方积蓄各种存货,使之足以维持他自己的生活,并为他的工作提供原料和工具,至少是直到自己的产品制成并售出的时候。”[38]通过劳动分工和交换去获得自己的需要,虽然更有效率,但是也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因为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东西的方式变得更为间接,原本是直接生产自己所需要的东西,现在则是生产他人所需要的东西,然后在市场上交换来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东西。因此,在实际的交换发生之前,一个人的劳动产品只能满足其很少的一部分需要。应对这一时间间隔使得资本和存货成为必要。一般而言,交易和生产活动变得越迂回和复杂,资本和存货就越重要。
在斯密看来,资财积累必定发生在劳动分工之前,并且构成了劳动分工深化的前提条件。只有积累的资财越来越多的时候,劳动分工才可能越来越细。因为“同数工人所能加工的原料数量,随着分工的越来越细而增加的比例越来越大;由于每一个工人的操作逐渐变得越来越简单,就发明了各种新机器去便利和简化这种操作。因此,当劳动分工推进时,为了给予同等数目的工人以经常的工作,就必须预先积贮同样数量的食物,比在事物原始状态下所必需的更大数量的原料和工具”[39]。资本和存货的累积,是扩大再生产和劳动分工的深化,进而是劳动生产力改进的必要前提。
斯密认为,资本累积同样来自人的天性,这就是前面已经有所论述的改善自身状况的欲望。如前所述,这一欲望使得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克服当前的消费倾向,而将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转化成投资。为了进一步说明资本累积对经济增长和劳动分工的好处,斯密区分了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斯密用生产性劳动指代那种投放在劳动对象上、能够增加其价值的劳动,而非生产性劳动则指代没有这样的效果的劳动。前者的典型是制造工人的劳动,这样的劳动增加了他所加工的原材料的价值,创造了其本身的维持费和其主人的利润的价值。后者的典型是仆人的劳动,其维持费用不能得到偿还。在斯密看来,这两种劳动都是由一国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来维持的。由于生产性劳动才能带来补偿其自身消耗的价值并带来更多的价值,因此,根据任何一年用来维持非生产性的人手的部分的大小,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的部分也就有多有少,相应的下一年的年产物也就有多有少。
更为具体地,斯密以简单再生产为基础来审视经济剩余分别花费在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上的不同比例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在斯密看来,在置换资本并维持原有生产水平的年产物之外,直接构成利润和地租的那一部分年产物构成了相应的所有者的收入。这一收入可以不加区别地用来维持生产性或非生产性劳动。当这部分用于前者的时候,就构成了资本,并且能够在下一个生产周期带回一定的剩余。当用于后者的时候,就从资本中退出变成了供直接消费的资财。不仅如此,甚至生产性劳动者获得的工资中的一部分也可能用在非生产性劳动之上。由于只有生产性劳动才能带来更多的经济剩余,投放在生产性劳动上的资本和花费与用在非生产性劳动上的花费的比例,决定了经济增长的速度。
不过虽然资本累积对于经济增长极为重要,但是它不需要政府的任何关心。因为人性中改善自身状况的欲望自然地促使人们节俭和储蓄,或者将收入转化成资本。在斯密看来,虽然每个人都在某个时候都存在过度花费从而侵蚀资本的冲动,但是在斯密看来储蓄是一种更为恒常的动机,“它总是受到一个强有力的原则的保障:所有者个人的清楚明白的利益”[40]。由于改善自身状况的欲望使人不满足于当前,人们总是倾向于采取储蓄和增加财富的方法去改善自身的状况。斯密乐观地指出,个人的节俭和良好行为在大多数场合不仅足以补偿个人方面的私人浪费和行为不当,而且足以补偿政府方面的公共浪费。“每一个人改善个人状况的一致的、经常的和不断的努力,是国家和国民富裕以及私人富裕的原始动力,它常常强大到足以维持事物趋向改革的自然进程,尽管有政府方面的浪费和行政方面的最大失误。”[41]改善自身状况的欲望和资本的自然积累具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以至于斯密认为虽然面临公共、私人的各种浪费以及耗费甚巨的战争等无数的干扰因素,英格兰趋向财富和改良的自然进程确实被阻碍了,但是没有被完全终止。在这里,通过将经济增长的根本因素与各种现实中的干扰因素进行区分,斯密对经济自由进行了强大的辩护。斯密认为,在人性中就存在经济增长的原动力。
改善自身状况的欲望和资本的自然累积无疑构成了斯密的自然自由体系中促进人类不断进步的强大动力。不过,与改善自身状况的欲望相关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资本的使用。这一方面同样构成了自然自由体系的一个方面。(www.daowen.com)
依据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区分,斯密将资本的用途划分为四个类别。斯密指出:“所有的资本虽然都只是用来维持生产性劳动的,但是等量资本所能推动的生产性劳动数量,从而对土地和劳动年产物所增加的价值,随资本的用途不同而不同。”[42]资本的用途有四种,分别是用于从事土地、矿藏和渔业的改良和开发的人的资本,制造厂主的资本,批发商的资本以及零售商的资本。这四种资本相互配合,对社会的一般福利而言都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斯密看来,这四种用途中的等量资本,所直接推动的生产性劳动的数量,是非常不同的,从而对所属社会的土地和劳动年产物所增加的价值在比例上也是很不相同的。其中,在使用资本的一切方法中,农业中的等量资本能推动最大数量的生产性劳动,能够带来最多的剩余。其次是制造厂主的资本、批发商的资本,最后是零售商的资本。不过,斯密重点考虑的是前三种资本。[43]由于这三种资本的使用方式所能推动的生产性劳动的数量存在差异,资本在这三个方面的使用上也存在一个优先的秩序。因为,“试图用不充足的资本去同时从事三种事业,肯定不是获得充足资本的最捷途径,对个人来说是如此,对社会而言也是如此。一国的所有个人的资本,就像每一个人的资本一样,是有它的限度的,只能用来达到某种目的”[44]。这样一来,资本的使用和经济的增长就存在一个理想的路径。就这一理想的路径而言,农业的发展和改良先于城市和制造业的发展,而制造业优先于对外贸易。斯密认为美洲就是这样的理想路径的一个例子。美洲在自身资本不充足的情况下,几乎将所有的资本都投放在农业上,除了一些粗糙的家庭工业,几乎没有什么制造业。其出口贸易和沿海贸易主要是由不列颠的商人的资本来经营的。这一过程符合美洲的利益。相反,如果美洲的居民联合起来,或采取其他的激烈办法,阻止欧洲的制造品进口,自行垄断,将一大部分资本放在这个方面,结果将反而会阻碍而不是加速年产物价值的增加,从而阻碍国家趋向富裕的过程。
不过,更为重要的是,斯密指出这一理想的路径也是自然的路径,它符合人性和事情本身的性质。从而,理想的路径的实现,也不需要政府的强制规划和指挥。只要不存在人为的干扰和政治所带来的扭曲,这一自然进程可以自动实现。
斯密认为,“按照事物的性质,生活资料先于便利品和奢侈品,所以,生产前者的产业必然要先于生产后者的产业。因此,乡村的耕种和改良必然要先于城市的发展……只是乡村的剩余产品,即超过维持耕者的部分,构成城市的生活资料,因此,城市只有靠这种剩余产品的增长才能增长”[45]。除事情本身的性质之外,人类的天性也倾向于这一自然增长路径。因为在利润相等或者大致相等的情况下,人们会选择耕作和改良土地,而不是在制造业上投入资本。将资本投入土地的人可以亲眼看到它或者支配它,并且相对于商人的财产少受意外事故的影响,而商人不得不使自己的资本暴露在各种外在的人为的风险之下。此外,乡村优美的风景、生活的愉快以及在不受法律的不公正干扰时所赋予人的独立性,也深深地吸引着人们。凡此种种使得乡村的产业相对于城市的产业在利润率之外还有其他的好处,这都使得人在同等条件下更为青睐农村的产业。基于农业自然地优于制造业的类似理由,在利润相等或者大致相等的情况下,制造业也自然地优于对外贸易。所以这些相对的好处都是基于人性的基本倾向的。因此,斯密指出:“根据事情的自然进程,每一个增长中的社会的大部分资本,首先应该投入农业,然后投入制造业,最后才投入对外商业。”[46]
斯密认为,这一自然的增长过程是任何一个社会在一定程度上都必然遵守的。尽管由于人类的各种制度和愚蠢,它总是在不同的程度上被打断,也正因为如此,斯密对自然自由体系的描述提供了他对各种制度进行批判的一个规范性参照点。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我们只是从一种历史的高度非常抽象地看待上述内容,那么似乎斯密的自然自由体系不过是一种放任自由,仅仅是政府不干预而已。并且,斯密用来批判各种现存的制度安排的规范性标准只能是生产上的有效与否。但是如果我们更为细致地将目光聚焦在上述自然增长过程中不断进行互动的各种相对独立的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上,如乡村和城市、农民和商人、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那么自然自由体系的另外一重规范性含义就可以彰显出来。因为,如果聚焦于自然自由体系内部各经济单位之间的关系,那么没有强制性的力量如政府干预或者武断和偏袒的制度介入它们彼此之间的交换和互动中,实际上意味着经济活动的自由和交换的公正。
自然自由体系虽然是一个非人格化体系,但是它就像一个至高无上的无偏观察者,以平等和公正的方式协调其所笼罩下的各种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斯密认为,在经济领域中,只要交易双方都不能通过政治权力来排除竞争力量充分地发挥作用,通过讨价还价所得到的交换比例大致上是公正的。由于竞争力量和公平的存在,自然自由体系才得以成为一个能够包容和协调社会中的不同群体和个人的利益的道德体系,而市场具有某种类似于道德领域中的合宜性的内涵。下面,本书将从市场价格和自然价格的区分,以及斯密对重商主义或封建制度遗存的批判中,进一步澄清自然自由体系的上述规范性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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