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斯密的自然自由体系简述

斯密的自然自由体系简述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0]实际上,在《国富论》中,斯密经常谈论的是“利益”而非“自我利益”。可以说在《国富论》中,斯密对“利益”这一概念进行了更为具体、客观和自然化的处理。在斯密看来,这些不合理和不公正的制度安排扰乱了经济增长和市场秩序自发扩展的自然过程。当这些不合理的制度,或者偏私的局部利益的干扰被排除之后,一个能够有效地利用人的自利之心和局部知识,并公正地对待社会各个阶层的自然自由体系就树立起来了。

斯密的自然自由体系简述

以上论述足以说明,在《国富论》中斯密并没有完全将经济从伦理中分离出来。虽然在《国富论》中斯密并没有特别明确地强调合宜性、无偏观察者、仁慈等概念,但是《国富论》与《道德情操论》之间并不矛盾,二者之间仍然存在密切的关联。不过相对而言,《国富论》的重心显然有所转变,它不再像《道德情操论》那么关注微观主体的道德心理学,而更多地转向关注表现为某种客观性的真实世界的利益结构和经济秩序,在此基础上寻找比较合理的、兼具公正和效率的生产性制度结构。

这样的转变也体现在斯密的修辞上。最为明显的一个事实是,《国富论》中“利益”一词单独出现的频率比以“自我利益”的形式出现的频率高得多。[30]实际上,在《国富论》中,斯密经常谈论的是“利益”而非“自我利益”。“利益”概念尽管涉及作为动机的“自我利益”,但是两者并不完全等同。相反,《国富论》中的“利益”概念具有特殊的内涵。弗莱克哈谢尔指出,一个人的“利益”并非类似于自爱这样的情感,而是某种客观的可以测度的东西;在这一意义上,利益不过是对一个人为了完成自己的私人规划——可能包括照顾自己的家人和朋友——而在物质上所需要的事物的缩写。[31]这一解读指出了斯密“利益”概念的一个非常关键的方面,也就是在对“利益”进行论述的时候,斯密并不总是强调其作为动机的一面,或至少不总是将这一点凸显出来。可以说在《国富论》中,斯密对“利益”这一概念进行了更为具体、客观和自然化的处理。与“自我利益”这一概念经常容易诱发的关于人的贪欲和自私的联想不同,“利益”这一概念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蕴含着人所追求的物质或符号目标与其内心之间所构成的紧张关系。以地租、利润和工资为例,这三者分别是商业社会中三个不同的阶层的利益。

这种自然化的处理,首先说明斯密确实在经济领域中将自利或欲望看作一个基本的前提,并且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力。当然,如前文所述,这种自利或者欲望是以交换倾向和改善自身状况的欲望的形式显现的,从而与合作以及遵守契约等商业道德并不矛盾。任何微观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交往本身都需要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表现出一定的社会性和协调性,尽管不是表现为利他性,实际上这构成了《国富论》的一个隐含的前提。(www.daowen.com)

其次,也是更为重要的,借助利益概念使得斯密可以上升到对社会的利益结构进行客观分析的更高层次。毕竟,商业社会或资本主义是一个法权结构。这一法权结构甚至受到过去的制度遗产的影响。如熊彼特所指出的,资本主义不是一下子降临的,而是从以前存在的社会形态中慢慢生长出来的,而这种之前的社会形态无论在精神上、制度上还是实践上都是被行会控制的。[32]在《国富论》写作的时代,除了仍然残留在欧洲的各种封建残余之外,重商主义的垄断精神也在通过寻租和游说的政治活动满足自己的贪欲,实现自身的特殊利益。在斯密看来,这些不合理和不公正的制度安排扰乱了经济增长和市场秩序自发扩展的自然过程。当这些不合理的制度,或者偏私的局部利益的干扰被排除之后,一个能够有效地利用人的自利之心和局部知识,并公正地对待社会各个阶层的自然自由体系就树立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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