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建立一个得体的商业社会这一问题而言,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在《道德情操论》的基础上,既有继承也有发展。继承的地方在于,尽管在《国富论》中斯密的专注点并不是微观经济伦理学,但是他在《国富论》中所依赖的经济心理与《道德情操论》中的情感和人性理论仍然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斯密看来,市场活动毕竟发生在社会中,其参与者是社会化的存在;而社会化也必然是道德化。[1]由于所讨论的题材的变化从道德哲学转移到了经济学,斯密确实没有使用太多的道德哲学术语去对人的经济心理进行描述,而是更为直接地关注人的经济心理,但是他对人的经济心理的描述只是对更为全面的人性的一种选择性聚焦。这一聚焦不过是关注重心上的变化,而不是假设了与《道德情操论》完全冲突的人性观。实际上,详细地审查《国富论》就可以发现,《国富论》的人和《道德情操论》中的人是同一类型的,《国富论》中的自利或自爱之人可能是腐败的,但是也可能会受到其他倾向和动机的影响。
发展的一面在于,相对于《道德情操论》,在《国富论》中斯密论述的重心有较大的转变。[2]在该书中,斯密关注的主要不是微观经济伦理学的问题,而是社会的整体利益结构的问题。[3]也就是说,在这里,斯密主要关注的不是人在与他人进行经济交换的时候是否存在道德考量的问题,而是给定上述前提,在人性以及具体的人类历史活动轨迹中寻找人的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所构成的那种既公正又有效率的自然秩序。在这一自然秩序中,人性中蕴含着的情感动力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每个人可以自由和不受干涉地行动,并且在社会游戏的结尾得到自己所应得的。这就是斯密所说的自然自由体系。斯密也注意到这种商业社会的自然自由体系在历史和现实中面临着各种约束和扭曲。以这种自然自由体系作为参照,斯密对欧洲的历史和现实进行检查,批判那些在历史情境中形成的但是在欧洲的现实中发挥阻碍作用的法律遗存,以及在欧洲的当下发挥比较大的作用的重商主义体系,以便为这种自然秩序的扩展开辟空间。(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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