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奢侈的辩论,休谟的处境和曼德维尔存在许多相似之处。当时流行的关于奢侈的消极概念主要基于三个道德和政治上的理由。首先是基督教对奢侈的道德谴责。不管是传统的天主教和新教都认为感官上的满足无非是道德上的腐败。与此同时,古典共和主义认为奢侈是古罗马共和国的自由衰落并且沦为帝国的罪魁祸首。在休谟所处的时代,乡村党的观点又增强了这一传统的观点。乡村党认为,1688年的光荣革命之后英国所获得的自由正在遭受那些被由奢侈所点燃的贪欲所掌控的政客们的毁灭性打击。其次,批评者认为,奢侈将普通人对公共事务的注意力转向私人事务,从而导致对自由的爱和公共精神的衰落。最后,一些重商主义的倡导者支持低工资经济的重要性。[3]这些人认为,作为奢侈之后果的工资的普遍升高将会削弱一个国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不利于一国贸易盈余的累积。这正是休谟关于奢侈的辩护所面对的意识形态背景。
和曼德维尔及许多其同时代人一样,休谟关于奢侈的论述从指出这一概念的模糊性开始。[4]休谟指出,这一术语既可以作为褒义也可以作为贬义。一般而言,奢侈指代的是“感官享受的满足具有了极大的改进和修饰”,但是它该被看成有益的还是该受谴责的,要视时代、国家和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并且,相对于其他的道德主题,奢侈的德与恶之间的界限更加难以严格地确定。奢侈并不是一种绝对的坏事,奢侈是好是坏要依据进行奢侈享受的人的其他方面的行为而定。如休谟所指出的,当一个人奢侈享受是以其他方面的德性,如慷慨大方或者仁慈宽厚为代价,甚至因为奢侈而倾家荡产从而使得自己沦为乞丐的时候,奢侈不仅是恶的还是愚蠢的。相反,当奢侈的享受无损于一个人在其他方面的责任以及对亲朋好友的义务的时候,奢侈的行为就是有益无害的。通过上述看法,休谟实际上一方面将奢侈的道德含义相对化,另一方面将奢侈的道德责任个人化了。奢侈不再是无条件的和系统性的恶;奢侈是否为恶,取决于具体的条件,以及个人自身对财富的处置。奢侈不再是当时的道德学家所担忧的必然会控制人的一种力量,而是可以被人自主掌控的事情。正是基于这一乐观的人性论立场,休谟反对两种极端的观点。一种是对即使最为无害的奢侈也要加以谴责的观点,另一种是对即使罪恶的奢侈也要加以赞赏并将之看成对社会有益的观点。前者显然是传统的公民人文主义或者共和主义的观点,而后者就是曼德维尔之类的言辞。由此可见,休谟所支持的实际上是一种温和的奢侈,而不是极端的奢侈。
在将奢侈的道德含义相对化的同时,休谟重新界定了奢侈概念,将之定义为技艺上的改进或者铺张修饰(refinement)[5],并且指出:所有铺张修饰的时代,同时也必然是最为幸福和有德的时代。如果说在传统上奢侈与感官的享受是联系在一起的,那么现在奢侈不仅限于感官享受,还获得了超越后者的含义。首先,即使奢侈与感官享受联系在一起,奢侈也意味着“感官享受的满足具有了极大的改进和修饰”[6]。这意味着感官享受不再是一种非常原始的、饕餮的状态,而是变得更为精细和文雅。因此,即使是局限于感官享受的奢侈,重点也不在量的取胜上,而在于质的改进上。其次,奢侈超越于感官享受的地方在于奢侈开始变成一种文明化的力量,它更多的是一种能够唤醒人的想象和心灵的力量。和曼德维尔一样,休谟认为,奢侈唤醒了人的怠惰的心灵,使人投身于勤勉的劳作。
在休谟的时代,勤勉已经是一种理所当然的美德。任何一个否定重商主义财富观从而将财富看作土地和劳动的产物的观点,都不会拒绝这一点。但是人们对于促进勤勉的不同方法,存在广泛的争议。休谟的时代有一种流行的看法,认为“每增加一种捐税,国民的承担能力就会多一份提高。人民的吃苦耐劳的精神,会随着社会负担的每次增加而相应地增长”[7]。休谟认为这是一条经常被滥用的原则。他认为,如果赋税局限在一定范围内,这一论断确实存在一定的依据。就像外在的不利条件有助于促进那些并不拥有大量肥沃土地的地区的商业繁荣一样,一定限度内的赋税也有助于唤起人改善自身状况的努力和勤勉。但是,总体上而言,赋税的加重将会毁灭人的积极性。休谟清楚地指出:“赋税如果成了横征暴敛,那将是最为有害的。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就是对勤勉的惩罚,而且将因无法避免的征收不均,而比真正的税收负担更加令人难以忍受。”[8]因此,强调税收的商业政策无助于激发人的勤勉。而外界的不利条件,如贫瘠的土地确实能够激发一个民族的勤勉和劳动热情。但是,首先我们不能在任何一种必要的状况下,创造出一种不利的自然条件来促进人的勤勉;其次,这种由生存必需和外在的强迫所造成的勤勉必定是对环境的被动反应,而不是一种由激情所激发的、主动地改变自身命运的力量。相比之下,奢侈这种非强制性的,不受地理条件限制的,将全世界的商品都汇集在一起,从而超越一切地理和文化界限的历史潮流,能够波及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并深入哪怕是最为野蛮的民族的内心,激发他们的想象和欲望,增进他们的心智和才能。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休谟将奢侈看作一种推动世界交往和进步的动力。奢侈所激发的勤勉和劳动热情,使得人类的各项技艺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促进。如果说体现在物质产品上的奢侈,最先促进的必然是生产和机械技艺方面的改进,那么其影响远远不止于此。如休谟所指出的:“时代的精神影响一切艺术和学问,人们的心智一旦从怠惰中被唤醒,激发出力量,就会指向生活的各个方面,促进各种艺术和科学。脱离深刻的愚昧无知,人们享受到作为有理性的造物的特权,他们就会去思考,去行动,去培植提升他们心灵上的愉悦,就像他们培植提升身体上的愉悦一样。”[9]最初,奢侈也许只对应物质上的享受,但是奢侈在唤醒人类欲望的同时,也唤醒了人的想象力和整个心灵。紧接着人的欲望的苏醒而来的,是人的全面求知和仿效的欲望。休谟注意到一个关键的事实,即技艺的改进是整体性的。他这样写道:“产生伟大哲学家、政治家、著名的将军和诗人的时代,通常总有无数技艺精湛的成衣匠和造船工人。我们很难想象,那些能够生产出完美毛料衣着的国家里全然没有天文学或者伦理学知识。”[10]因此,奢侈和商业所唤起的不仅仅是人的物质欲望,而是通过勤勉和产业影响了人类技艺和知识的全面改进。(www.daowen.com)
而作为产业进步和人类勤勉之后果和产物的知识,不仅反过来促进了人类的产业,提升了物质生产水平,而且也使得一个国家在社会治理方面获得好处。休谟甚至称后者为“最大的好处”。这是由于奢侈所带动的产业和勤勉的活动锻炼和开发了人的心智,不仅促进了人的智力进步,而且促进了人在道德上的进步,进而使得社会的治理更为文明。“要使一国的法律、秩序、治安和纪律接近某种完善的地步,就必须首先使人们的理性通过实践(exercise)得到提高,并且运用到改造那些更为粗陋的技艺(首先是商业和制造业方面)上去,否则就是空谈。一个民族,如果连制造纱锭或使用织布机的好处都不懂,对于这样的民族所能塑造出来的政府,我们能指望它是好的吗?”[11]不同于那些不考虑历史和社会状况的认为纯粹知识是人类进步的唯一来源的观点,休谟将非理论性的实践活动和产业发展看作人类理性的第一个运动场。在他看来,商业和制造业等实践方面的锻炼,是其他方面更为抽象的技艺和知识进步的前提。而这种商业和制造业方面的实践开发了人类的心智,使得其更为文雅和人道,更不容易受到各种狂热和迷信的影响,社会也将变得更为和平和安宁。“随着知识的积累,人们的秉性变得温和起来,人道精神就发扬光大了;而这种人道精神乃是区分文明时代和野蛮时代的主要特征所在。这样,派别之争就减少了根深蒂固的宿怨性质,革命行动就减少了悲剧性质,政权性质就减少了严酷性质,民众暴乱就减少了频繁发生的次数,甚至对外战争也减少了残酷性。”[12]人的品格所发生的这种更富有人道色彩的变化与商业和奢侈所促进的城市化进程也存在密切的联系。休谟注意到,技艺改进和财富增长也改变了人的生活方式,使得城市化的、更为重视社会交往的生活方式成为更多人的首选。而城市化将会促进知识和文明在人群中更为有效的传播。“这种艺术愈加提炼改善,人们就愈是成为爱交往的人。要说那些学识很广、谈话材料丰富的人,会满足于孤寂生活,远离他的同胞,这是不可能的,不过是无知妄说和不开化的观念。他们成群地居住在城市里,喜欢接受和交流知识,喜欢展示他们的才智、教养和关于生活、谈话、衣着、家具摆设等方面的趣味。……人们除了从知识和文艺那里获得提高外,还必定能从相互交谈的习惯和彼此给予的亲切、愉快中增进人性。这样,勤劳、知识和人道这三者就由一个不可分割的链条联结在一起,并从经验和理性可以看到,它们只存在于那些更为文雅,以及通常所称的更加奢侈的时代。”[13]在以上论述中,休谟实际上强调的是商业和制造业作为一种历史性的力量所具有的文明化影响。这种力量一方面将社会的中下层的人民卷入了生产和商业活动的实践中去,另一方面促进了城市化的扩展,从而借助于这两个途径,人们的行为举止和心灵上的倾向都变得更为文明优雅。
在奢侈和商业的文明化影响中,人们也获得了真正的幸福。在这一幸福中,奢侈品本身带来的愉悦并没有那么重要。休谟不是一个典型的伊壁鸠鲁主义者,他没有将幸福等同于消极的享受。[14]相反,他指出人类的幸福体现在三个方面:作为、愉悦和休息懒散。“虽然这些成分的安排组合应当视各人的具体情况有不同的比例,可是绝不能完全少了其中任何一种,否则在一定程度上,这整个幸福的趣味就会给毁掉。”[15]勤劳地从事某种职业,不仅能够使人获得作为劳动成果的物品所带来的愉悦,而且从事工作这一活动本身就能赋予人以享受。至于休息和闲暇,对于勤劳工作后的人既是必要的恢复,也是一种享受。因此,作为欲望之对象和劳动之成果,奢侈品所带来的愉悦只是人的幸福的成分之一。奢侈所激发的人类活动以及活动之后心满意足的休憩是人类幸福的同样重要的成分。正是因为这一点,一旦奢侈和人类的各种技艺被废除,“就剥夺了人们的作为和愉悦,剩下来的就是休息懒散;甚至还会毁掉休息懒散的趣味,因为只有在劳动之后,在花费了力气感到相当疲劳之后,使精力得到恢复的休息才是使人感到舒坦的”[16]。也就是说,禁绝奢侈和技艺的改进,将会毁掉人的幸福中的所有成分。另外,人们也根本无须担心奢侈和技艺的改进会培养过度的物质欲望。首先,人勤劳地从事某项工作,并收获其劳动果实本身就会排除那些生长在好逸恶劳之基础上的不自然的欲望。其次,人们在愉悦上越是精细讲究,就越不会放纵无度,因为没有什么比放纵更能破坏这些真正的愉悦了。
综上所述,休谟看到了奢侈的文明化力量。奢侈以及相应的商业活动和技艺改进,作为一种文明化的力量,将人从怠惰的状态中唤醒,全方位地培育了其心智和道德方面的能力,并借助于城市化和知识的传播交流,使得人类交往方式变得更为文明。从而,奢侈作为一种在传统上被看成物质主义的现象,其影响所及远远不只是物质上的享受,其更是成为人类文明进步的推动力。不过,以上论述构成了休谟关于奢侈和物质文明的辩护的重要一环,但不是休谟关于奢侈论述的全部。毕竟,休谟仍然面临着来自传统共和主义在奢侈与自由、奢侈与国家强大等关键议题上的挑战。一个奢侈的社会能够抵御外敌和君主的暴政吗?当奢侈使得人们专心于私人的事务时,公共精神的衰落难道不会使得人们丧失自由吗?正是在面对这一挑战方面,休谟将现实性注入古代共和德性的罗曼蒂克之中,打破了传统上对斯巴达和古罗马共和国等政体的过于完美和偶像式的想象,并且指出商业社会和现代化过程才是在真正意义上自然的。[17]当然,“自然”不是说商业社会是唯一可能的社会形式,而是说商业社会是与人的能力和限制匹配的最为可欲和可行的社会形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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