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1996年起,上海每年计划解决1.5万户人均居住4平方米以下的困难户,将其列入当年度政府重点实事项目。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在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的同时,上海推出了改善居住困难户的“安居房”和面向中低收入者的“平价房”。“十一五”期间,上海基本建设成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文化大革命后,直到1992年之前,政府住房政策重在解困,即解决住房困难户。1981—1984年,解决了12.7万户人均居住面积在2平方米以下特别困难户。1988年,1.52万户人均居住面积在2平方米以下特困户的解困工作全部完成。1992年,全部完成3.18万户人均居住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下特困户的解困工作。从1996年起,上海每年计划解决1.5万户人均居住4平方米以下的困难户,将其列入当年度政府重点实事项目。到1999年12月29日,全市共解决人均居住4平方米以下困难户72135户,提前一年完成住房解困任务。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在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的同时,上海推出了改善居住困难户的“安居房”和面向中低收入者的“平价房”。前者土地由政府免费划拨,资金由政府、单位、个人共同承担,后者土地也是划拨,微利销售。
“十一五”期间,上海基本建设成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表5.6)。(www.daowen.com)
表5.6 上海市社会住宅政策发展阶段及节点分析
资料来源:陈治军、邹林芳《制度变迁下上海社会住宅政策的发展阶段研究》,《上海城市规划》2015年1期,1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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