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探析20世纪90年代住房制度改革的影响与启示

探析20世纪90年代住房制度改革的影响与启示

时间:2023-06-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1年《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这个方案的基本原则是改变低租金、无偿分配住房的制度,建立国家、集体、个人三结合的住宅建设筹资机制,逐步实现住宅商品化和自住其力。1998年,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1999年,上海出台了《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配套方案》。

探析20世纪90年代住房制度改革的影响与启示

1991年《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这个方案的基本原则是改变低租金、无偿分配住房的制度,建立国家、集体、个人三结合的住宅建设筹资机制,逐步实现住宅商品化和自住其力。其主要内容为:(1)推行公积金,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每人设立固定银行账号,每月按工资的比例缴纳5%,并随经济发展和个人收入增长加以调整,每年公布一次,个人缴纳费用连同单位缴纳部分构成每个职工的公积金,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可用于职工个人购买住房、建房、私房翻造和大修,职工离退休和离开本市、出国定居可以领取公积金结余部分;(2)提租发补贴,从1991年起,上海分六次调整租金,在提高房租的同时,还制定了相应的政策,给职工发放房租补贴;(3)配房买债券,凡新分配直管和自管新旧住房的住户,应先按规定购买上海市住宅建设债卷,才能取得住房的使用权;(4)买房给优惠,房改实施后,要求各单位将新的房源先售后分,出售的比例不低于当年总分配量的20%,凡符合单位住房分配条件的职工,若提出购买优惠房的申请,可以优先安排房源并给予价格和税费等优惠;(5)建立房委会,房委会是市政府领导下的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决策研究、管理和监督机构,其职责是负责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研究提出深化改革的意见,参与住宅建设的规划、设计、建设和住房管理的决策,确定住房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方向,制定住房分配管理办法,监督住房分配。

1993年10月开始试点,1994年5月以“购房自愿,产权归己,维修自理”为原则的出售公有住房办法出台。出售价格按成本价加优惠折扣办法进行,实际出售价格约为市场上商品房的10%~20%。公房出售后,产权转为私有。到2000年底,共出售公有住房约138万套,7723万平方米,约占可出售成套公有住房的80%,回收资金为242亿元。扣除维修基金以后,系统公房回收的资金归单位所有,市直管公房回收的资金用于解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困难、特困户解困和安居工程、旧住房成套改造等。

1996年,上海先在公房出售户数较多、地域跨度较大的长宁区、浦东新区、青浦县进行已售公房上市试点,突破原有已购公房5年后方能上市的规定。1997年这项试点扩大到全市。居民出售已购公房取得的售房收入按金额5%的综合税率先缴纳保证金,在出售后一年内购进商品住房的可退回保证金,并按新购进住房与出售已购公房的差额缴纳税费。(www.daowen.com)

1998年,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实物分配停止后,各单位新建住房和腾空的可售公有住房原则上只售不租。1999年底,上海进一步扩大了公有住房出售范围,放宽了公有住房出售的对象和条件。除少数的花园住宅等不可出售的住房外,上海成套独用的公有住房出售并上市全面放开。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向住房货币化分配过渡,提高职工收入中住房货币,实行一次性发放和逐月发放住房补贴的不同方法。1999年,上海出台了《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配套方案》。绝大多数市民的住房问题将通过住宅市场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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