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载体,通过上门、日托或邻里互助形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自2000年起,上海市民政局在全市6个中心城区的12个街道小范围试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2001年总结试点单位经验,统一了居家养老经费的补贴标准和金额,全面推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使社区居家老人能够获得就近、便捷、专业化的护理照料和服务。
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是上海市60周岁及以上、有生活照料需求的居家老年人。对三无、五保老人、优抚对象和有特殊贡献的老人,由政府购买服务;对低保老人、高龄老人、生活困难老人,由政府补贴服务费用;对身体健康、有经济支付能力的,则实行优惠低偿的市场化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举办老年人的日间服务机构,附近老人可在日托站进行各种娱乐休闲活动,一般日托站都提供伙食,收费低廉;第二种是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指派护理人员上门开展服务,主要集中于提供病人康复护理和日常生活服务。
2004年居家养老被列为政府实事项目,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极大地推动了上海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2005年,上海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确定了9073养老服务格局。即到2010年底,90%的老人在家以自助或家庭成员照顾为主,自主选择各类社会服务资源;7%的老年人可得到政府福利政策支持的社区服务;3%的老年人接受机构养老服务。此后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投入,相继出台多项扶持和规范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运作机制,构建了一个多层次、多形式、覆盖广泛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表4.6)。(www.daowen.com)
表4.6 2004—2011年上海市政府办实事项目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规定
资料来源:周元鹏、张抚秀《上海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背景、需求趋势及其思考》,《人口与发展》2012年2期,87页。
2015年上海市提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三个主要原则,即以人为本原则、公平公正原则以及安全便捷原则。以人为本原则是指结合每个老年人不同的实际情况,提供贴合老年人需求的多样化、个性化、有针对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公平公正原则是指确保公共服务资源的公平分配,合理使用;安全便捷原则是指在社区内部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队伍,能够就近就便向社区老年人提供有效服务,同时保护老年人及服务人员的安全。到2020年,全面建成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政策支撑、需求评估、行业监管“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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