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在邓小平的倡导下,1980年5月,中央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开办了四个经济特区。1984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自北向南进一步开放天津、上海、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1985年,中央决定推进长江三角洲及闽南厦门、漳州、泉州地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的开放度。1988年,中央决定将辽东半岛、胶东半岛、济南市等沿海市、县列入沿海经济开放区,同年划定海南岛为经济特区。至此,我国从南到北,形成了经济开放发展格局和态势。
上海是一个计划经济高度集中的城市,在国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改革过程中,承担着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增长、保持国民经济稳定的责任,或者说扮演着全国改革开放的“后卫”角色。1990年,党中央、国务院宣布关于开发开放浦东的重大战略决策,并原则上批准在浦东新区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使上海从全国改革开放的后卫变成了前锋。上海的开放发展由此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1992年4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通过上海浦东的开发开放带动长江三角洲地区乃至整个长江流域经济的发展,逐步使上海发展成为远东地区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之一。”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报告指出:“以上海浦东开发开放为龙头,进一步开放长江沿岸城市,尽快把上海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之一,带动长江三角洲和整个流域地区经济的新飞跃。”
1992年上海市委、市政府组织了“迈向21世纪的上海”大讨论。自1993年下半年起,上海开展了新一轮的城市战略研究。在《迈向21世纪的上海——1996—2000年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提出“到2010年,上海基本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初步确立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的地位。此后,再用10年或更长一段时间,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并跻身于世界级的国际经济中心城市行列”的发展目标。1996年通过的《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吸收了迈向21世纪的上海的研究成果,提出新的城市奋斗目标是到2010年,为把上海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奠定基础,初步确立上海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的地位。
1995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大决策。1996年,党中央再次提出“要建设以上海为中心,以江浙为两翼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
2001年2月,《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颁布。纲要指出,21世纪初是上海加快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新时期,也是确立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地位、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新阶段。同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并原则同意《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明确指出上海市是中国直辖市之一,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上海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发展以金融保险业为代表的服务业和以信息产业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增强城市功能,把上海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国际大都市,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由此确立了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定位(表2.4)。(www.daowen.com)
表2.4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上海城市定位表述的变迁
资料来源:屠启宇《谋划中国的世界城市:面向21世纪中叶的上海发展战略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63—64页。
2011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对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即“与中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相适应,具有全球资源分配能力的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表2.5)。
表2.5 上海“四个中心”的发展目标
资料来源:周振华、洪民荣《上海改革开放40年大事研究》(卷四),格致出版社,2018年,1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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