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作为政区名称,始于南宋咸淳三年(1267)设置的上海镇。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元朝中央政府将上海镇从华亭县(现上海市松江区)划出,设立上海县。清朝政府设江南提督于松江,上海由松江府管辖。清雍正年间(1730),苏松太兵备道衙门移设上海,上海取代松江成为地区行政中心。这不仅使上海政治地位顿时提高,而且也使上海自然地趋向于成为这一大片地区的中心城市和枢纽城市。[1]
1843年,上海开埠。1845年,英租界辟设,划定当时英侨居留地界:东自黄浦江,南到洋泾浜(今延安东路),西至河南路,北到李家厂(今北京东路、圆明园路一带)。1848年,英租界已向西扩展到泥城桥(今西藏路),向北延伸至苏州河。1848年,美国圣公会于苏州河以北的虹口设立教堂,同上海道台划定了美侨居留地界:从泥城桥沿苏州河及黄浦江到杨树浦,沿杨树浦向北3里为止,从北向西划一直线到泥城桥。1863年9月,英租界与美租界合并而成公共租界。中日甲午战争后,公共租界扩展为东从杨树浦桥到周家嘴、南从八仙桥到静安寺、西从泥城桥到静安寺、北从虹口的第五号界石到上海北境。
1849年,法国殖民者步英美后尘,与中国政府正式划定法租界:东自广东会馆,南至城河,西至关帝庙褚家桥,北至洋泾浜,沿江至洋泾浜南角。此后法租界又经历三次扩张。到1914年,总面积由设立之初的986亩扩至15150亩,版图由黄浦江西岸向西延伸到徐家汇。由此上海形成了公共租界、法租界、华界三分天下的城市格局。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上海被设为特别市,从此摆脱县级身份而正式有了“上海市”之名。当时上海特别市管辖的范围,包括上海县、宝山县的吴淞、江湾等乡,加上七宝、莘庄、周浦等乡的一部分,远远超出原城厢范围。上海特别市的设立,使得上海华界长期分散的行政权得以统一。在1927年公布的《上海特别市暂行条例》中,上海特别市政府将公共租界改称为第一特区,法租界改称为第二特区。抗战结束后,公共租界和法租界收回,上海市区全部为上海市政府所管辖。
上海市政府成立后,十分重视市政建设,成立设计委员会,参照国外大都市的建设经验编制了《大上海计划》和《市中心区域计划》。到抗战爆发前,“大上海计划”已取得了一些成绩,上海市政府大楼、博物馆、图书馆、运动场、体育馆等设施相继建成。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的爆发,使“大上海计划”被迫中断。
1946年抗战胜利后,上海专门成立了大上海都市计划委员会,并于1948年发布《大上海都市计划总图草案报告书》,提出了市中心加卫星城的上海城镇体系。大上海计划是近代上海第一个大型的、综合性的都市发展规划,在上海的都市建设史上具有开创性的地位和意义。
新中国成立之初,上海市行政区域面积为636.18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82.4平方公里;上海市人口不足500万。
为解决上海市中心城区副食品供给短缺问题,国务院于1958年先后将江苏省的嘉定、金山、崇明等10县划归上海市管辖,上海面积扩大了10倍。上海市充分利用区划调整的契机,将原三个郊区建制(西郊区、北郊区、东郊区)全部撤销,原郊区范围内的城市地区并入市区,农村地区并入郊县。由此,上海市完成了城市政区的首次大规模扩张,形成了上海大都市直辖的基本空间形态与格局(表1.12,表1.13)。(www.daowen.com)
1964年,上海形成10市区、10郊县格局。这一格局维持了将近30年,直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才逐步打破。
表1.12 上海城区空间变化轨迹
资料来源:周振华、陶纪明等《上海战略研究:历史传承 时代方位》,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68页。
表1.13 上海市及市辖区、郊县的面积与人口变化
续表
资料来源:催庆仙等《城乡关系变迁中的大都市政区整合与转型:上海案例》,《人文地理》2012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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