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从计划经济到管理体制:中国工商管理的演变

从计划经济到管理体制:中国工商管理的演变

时间:2023-06-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56年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中国形成了一套以行政管理为主要特征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中央各部委在沪直属企业大部分下放给上海市管理,只保留了56个大型骨干企业、国防军工企业和某些跨地区企业。1961年,中共中央颁布《调整管理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重新强调集中管理,把下放给地方的权力逐步收回,把下放企业部分上收。1970年,中共中央重新确定了“由下而上、上下结合、以快为主、条块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

从计划经济到管理体制:中国工商管理的演变

1956年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中国形成了一套以行政管理为主要特征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从1958年开始,中央对工业、商业和财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在“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原则之下,实行在中央集中领导下,以地区综合平衡为基础、专业部门与地区相结合的“双轨”计划体制,按照指令性和指导性两类计划指标,分为必成数和期成数两本账。中央各部委在沪直属企业大部分下放给上海市管理,只保留了56个大型骨干企业、国防军工企业和某些跨地区企业。中央部属企业产值占上海市总产值的比重从50%降至2.3%,统配物资从532种减少到132种,基本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仍由国家财政拨款。试行企业利润留成包干和流动资金贷款。上海市平均利润留成率逐年升高,1958年0.96%、1959年12.71%、1960年14.57%。

1961年,中共中央颁布《调整管理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重新强调集中管理,把下放给地方的权力逐步收回,把下放企业部分上收。1965年,各部直接管理的在沪企业增加到335个。计划管理改为“条块结合,条条为主”,地方企业生产计划和供产销平衡由国家各部直接安排。扩大物资统配范围,1965年达到607种。超计划产品,除钢材等可以少量留给地方机构以外,全部上交国家各部。对日用工业品也扩大了计划收购和调拨范围。(www.daowen.com)

文化大革命期间,国家与地方的经济管理权限再次调整。1970年,中共中央重新确定了“由下而上、上下结合、以快为主、条块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上收各部管理的企业大部分下放,1976年各部在沪企业减为85个。国家统配物资减为217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