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是一种基本的管理技能,它通过划分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的方法,将许多关键的管理活动结合起来,实现全面、有效的管理。
哈佛大学商学院的理查德·巴斯柯克认为,目标管理这一概念具有哥白尼“日心说”般的突破性效应,因为它把管理的整个重点从努力工作——输入,转移到生产率——输出上来。同时他认为,并不是有了工作才有目标,恰恰相反,是有了目标才能确定每个人的工作。所以企业的使命和任务,必须转化为目标,企业的各级主管必须通过这些目标对下级进行领导,以此来达到企业的总目标。
那么,对于管理者来说,该如何实施目标管理呢?实行目标管理,首先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目标体系。这项工作总是从企业的最高部门开始,然后自上而下地逐级确定目标。上下级目标之间通常是一种“目的—手段”的关系,某一级的目标需要用一定的手段来实现,这些手段就成为下一级的次目标,按级顺推下去,直到作业层的作业目标,从而构成一种锁链式的目标体系。
建立一套完整的目标体系是目标管理最重要的阶段,它可以细分为四个步骤:
这个目标既可以由上级提出,再与下级讨论,也可以由下级提出,由上级审批。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必须经由共同商量决定。同时它还是一个暂时的、可以改变的目标预案。领导必须根据企业的使命和发展战略,正确评价客观环境可能带来的机会和挑战,还要对本企业的优、劣势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以便对组织应完成的目标有一个整体的把握。
在目标管理中,要求每一个分目标都要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因此设定目标之后,就需要重新认识现有组织结构,并根据目标体系要求进行调整。
首先要向下级明确组织的远景规划和发展目标,随后再确定下级的分目标。在讨论中,上级要尊重下级,耐心倾听下级意见,指导他们制定一致性和支持性目标。分目标尽量做到具体化,同时还要分清轻重缓急,防止顾此失彼。制定的分目标既要有挑战性,同时又要有实现的可操作性。员工和部门之间的分目标要和其他的分目标之间协调一致,以更有利于组织目标的实现。
目标确定之后,要授予下级相应的一些资源配置权力,从而实现权责利的统一。在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由下级写成书面协议,并编制目标记录卡片,由组织汇总所有资料后,制成组织的目标图。(www.daowen.com)
目标既定,管理者就应放手把权力交给下级人员,而自己去抓重点的综合性管理。如果在明确了目标之后,作为管理者还像从前那样事必躬亲,便违背了目标管理的宗旨,也就达不到目标管理的效果。
目标管理强调结果,重视自主、自治和自觉,但这并不等于上级在确定目标后就可以撒手不管了。恰恰相反,由于形成了目标体系,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可能牵动全局,因此管理者在目标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要通过双方经常接触的机会和信息反馈渠道进行不间断检查;其次要向下级说明进度,加强彼此间的互相协调;再次要积极帮助下级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当出现严重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意外、不可预测等事件时,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修正原定目标。
对各级目标的完成情况,要事先规定期限,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的方法包括自检、互检和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检查三种。达到预定的期限后,下级首先要进行自我评估,并提交书面报告,然后上下级一起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考核的依据主要是事先确定的目标。
对于最终结果,应当根据目标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罚。同时讨论并制定下一阶段的目标。若目标没有完成,则应分析其原因,并总结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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