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记账凭证是指根据一定时期内同类单一记账凭证按账户名称定期加以汇总而重新编制的记账凭证,即定期将全部记账凭证按收、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分别归类汇总编制成汇总收款凭证、汇总付款凭证和汇总转账凭证。汇总记账凭证不同于科目汇总表,科目汇总表是把每个月做的记账凭证全部汇总,然后,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因为两者的性质不同,一个是凭证、一个是表,所以不能用科目汇总表代替汇总记账凭证。
现分别介绍三种汇总记账凭证的编制。
1.汇总收款凭证的编制
汇总收款凭证是根据一定时期内全部的收款凭证,按月汇总编制而成,是按“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的借方分别设置,并根据汇总期内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分别按贷方科目定期进行归类汇总。月末,计算出汇总收款凭证中各行的合计数,并据以登记总分类账。但对于货币资金间的往来业务,我们规定只在汇总付款凭证中登记,不在汇总收款凭证中登记,避免重复。汇总收款凭证的格式和内容,见表9-70。
表9-70 汇总收款凭证
2.汇总付款凭证的编制
汇总付款凭证是根据一定时期内全部的付款凭证,按月汇总编制而成,是按“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的贷方分别设置,并根据汇总期内现金、银行存款的付款凭证,分别按借方科目定期进行归类汇总。月末,计算出汇总付款凭证中各行的合计数,并据以登记总分类账。汇总付款凭证的格式和内容,见表9-71。(www.daowen.com)
表9-71 汇总付款凭证
3.汇总转账凭证的编制
汇总转账凭证是根据一定时期内全部的转账凭证,按月汇总编制而成。由于每一张转账凭证涉及的借方科目和贷方科目不完全相同,为了避免漏记或重复登记,汇总所有转账凭证时,均按转账凭证的贷方科目分别设置,并对所设置科目相对应的借方科目分类后,汇总编制。月末,计算出汇总转账凭证中各行的合计数,总分类账根据各汇总转账凭证的合计数进行登记,分别记入对应科目总分类账户的贷方,并将汇总转账凭证上各科目借方合计数分别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的借方。汇总转账凭证的格式和内容,见表9-72。
表9-72 汇总转账凭证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汇总转账凭证上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是一个贷方科目对应一个或几个借方科目。所以,在编制过程中,贷方科目必须唯一,借方科目可以一个或多个,也就是说转账凭证必须是一借一贷,或多借一贷。
如果在某个月份内某一贷方科目转账凭证数量不多,可直接据此登记总分类账,而不必编制汇总转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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