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会计准则的演变及现状

会计准则的演变及现状

时间:2023-06-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2012年12月6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施行。目前,我国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由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组成。《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是财政部于2015年10月23日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计准则的演变及现状

会计准则是反映经济活动、确认产权关系、规范收益分配的会计技术标准,是生成和提供会计信息的重要依据,也是政府调控经济活动、规范经济秩序和开展国际经济交往的重要手段。会计准则具有严密和完整的体系,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由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会计标准体系构成。

(一)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公告。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2014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5项会计准则,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项新准则,补充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规定;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人》、《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和终止经营》6项会计准则。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基本准则对企业财务会计的一般要求和主要方面做出原则性的规定,为制定具体准则和会计制度提供了依据。基本准则提纲包括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财务会计报表要素、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等十一章内容。

2.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具体准则是在基本准则的指导下,处理会计具体业务标准的规范。具体内容可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准则、财务报告准则三大类。一般业务准则是规范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要求,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职工薪酬、所得税等。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准则是对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会计问题做出的处理规范;如生物资产、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合并会计报表等。财务会计报告准则主要规范各类企业通用的报告类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合并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告、分部报告等。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应用指南从不同角度对企业具体准则进行强化,解决实务操作,包括具体准则解释部分、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部分。

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解释公告是为了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针对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的解释说明。

此外,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了适用于小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等会计处理及报表列表等问题,自2013年1月1日起在所有适用的小企业范围内施行。(www.daowen.com)

(二)政府会计标准体系

我国现行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基本上形成于1998年前后,主要涵盖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制度等。

2012年12月6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施行。该准则对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予以规范,共九章,包括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财务会计报告和附则等。

2013年12月18日,财政部以财库〔2013〕218号印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该《制度》分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会计科目、财务报表、附则10章46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健全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财政部经反复研究和论证,以统一现行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标准、夯实部门和单位编制权责发生制财务报告和全面反映运行成本并同时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的核算基础为目标,制定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统一的会计制度。

目前,我国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由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组成。基本准则主要对政府会计目标、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核算基础,以及会计要素定义、确认和计量原则、列报要求等做出规定。具体准则主要规定政府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具体规定经济业务或事项引起的会计要素变动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用指南主要对具体准则的实际应用做出操作性规定。政府会计制度主要规定政府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及其编制说明等,便于会计人员进行日常核算。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是财政部于2015年10月23日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分总则、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政府预算会计要素、政府财务会计要素、政府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附则6章62条。《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统驭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制定,并为政府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处理原则,为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提供基础标准。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

请思考

1.会计机构设置的原则和形式。

2.会计人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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