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Cross-Border E-commerce)脱胎于“小额外贸”,最初是指以个人为主的买家借助互联网平台从境外购买产品,通过第三方支付方式付款,卖家通过快递完成货品的运送。跨境电子商务有狭义和广义两层含义。
从狭义上看,跨境电子商务特指跨境网络零售,基本等同于跨境零售,包括B2C和C2C两种模式。分属于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跨境支付结算,并采用快件、小包等行邮的方式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是一种国际贸易新业态。从本质上讲,它是以电子技术为手段,以商务为核心,把原来传统的销售、购物渠道转移到互联网上,打破国家与地区之间的壁垒,使整个商品销售达到全球化、网络化、无形化、个性化和一体化的状态。跨境网络零售是互联网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新型贸易形态。
从海关的统计口径来看,狭义的跨境电子商务就是在网上进行小包的买卖,其基本上针对终端消费者(即通常所说的B2C或者C2C)。但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一部分进行碎片化、小额批发买卖的小B类商家用户也成为消费群体(即B2小B)。由于这类小B商家和C类个人消费者在现实中很难严格区分和界定,狭义的跨境电子商务中,也将这部分用户纳入跨境零售内容。(www.daowen.com)
从广义上看,跨境电子商务基本等同于外贸电商,是指分属于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电子化,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广义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对象以跨境电子商务中商品交易部分为主(不含服务部分),它既包含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的跨境零售(狭义部分),又包含跨境电子商务B2B部分。其中B2B部分不但包括通过跨境交易平台实现线上成交的部分,还包括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交易洽谈、促成线下成交的部分,它与传统外贸的交易流程存在较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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