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外资审核及主管机构授权流程简述

外资审核及主管机构授权流程简述

时间:2023-06-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5]7.4.1.2墨西哥联邦政府经济部墨西哥联邦政府经济部的外国投资司和外商投资登记处是墨西哥外商直接投资的协调和主管机构。

外资审核及主管机构授权流程简述

墨西哥负责企业注册的政府机构根据设立企业方式的差异有所不同。涉及的主要部门有全国外商投资委员会、经济部、外交部、税务局、商业财产公共登记处、财政部、国家统计地理及信息局、社保机构、生态委员会及卫生部等。

7.4.1.1 全国外商投资委员会

墨西哥全国外商投资委员会是一个跨部门机构,由10个部的部长共同组成(各部长也可以指定副部长作为其代理或候补人选),经济部长任主席。该委员会具体负责《外国投资法》的实施,负责对落实投资领域法律法规提出指导方针,对设限领域的外商投资申请进行评估与核准。该委员会有权发布外国投资政策方针,设计投资促进机制,批准外资参与投资和采购的期限和条件等。此外,全国外商投资委员会还可根据会议讨论议题,邀请学术界、社会及私营部门的代表列席参加,这些代表有发言权但不具有投票权。

具体来看,墨西哥全国外商投资委员会的职能主要包括:发布有关外国投资领域的政策方针;受理外资公司或外资参股比例超过49%的墨西哥公司提出的授权申请,并做出有关评估和决定;为联邦政府提供外资相关的咨询;通过发布决议,制定有关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适用标准。[25]

7.4.1.2 墨西哥联邦政府经济部

墨西哥联邦政府经济部的外国投资司(Dirección General de Inversión Extranjera,DGIE)(简称 “外资司”)和外商投资登记处(Registro Nacional de Inversiones Extranjera,RNIE)是墨西哥外商直接投资的协调和主管机构。经济部外资司具有外商投资管理和协调职能,外商投资登记处负责外商企业的注册。所有外国投资者和有外资参股的墨西哥公司必须在墨西哥经济部的外商投资登记处进行登记,未及时登记将被罚款或制裁。(www.daowen.com)

7.4.1.3 墨西哥联邦政府外交部

墨西哥联邦政府外交部下设的经济关系和国际合作秘书处(副部级),负责协调处理与有关国家的多边、双边经贸事务国际经济组织的政策性工作,与经济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主要发挥外交在经贸事务中的联系与协调作用。

墨西哥相关法律还规定,一般外资公司可在距边界100公里以内和距离海滩50公里以内的管制区购买土地,但必须先向外交部相关负责部门申请批准。外国公司在墨西哥开办子公司须首先向墨西哥外交部(http://www.sre.gob.mx)申请公司名称(自备3~5个名称,由外交部批准其一)。墨西哥外交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是经济关系和国际合作秘书处下属的公司审批办公室(Permisos de Constitución de Sociedades)。

7.4.1.4 管理外国资本的其他政府机构

墨西哥联邦政府财政和公共信贷部负责授予外资企业纳税登记号。外国投资公司在获得墨西哥经济部外资司的批准后,须到税务局进行登记,从而被纳入联邦税务登记系统(Registro federal de Contribuyentes,RFC),获得税务登记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