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拉美地区,墨西哥参与不同层次的区域经贸合作协定,包括2000年同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和萨尔瓦多三国签署的《墨、中美三国集团自由贸易协定》[16]。墨西哥积极参与拉美区域内的各种经贸合作机制,最具代表性的是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和太平洋联盟。
5.2.3.1 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
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的前身是1960年2月成立的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协会,是拉美地区最大的政府间一体化组织。1980年8月,《蒙得维的亚条约》的签署宣告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成立,墨西哥是其创始成员国之一。该组织旨在促进和协调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扩大出口市场和开展经济合作,并在不断深化双边和多边合作基础上建立拉美共同市场,实现本地区的经济一体化。根据各国发展水平区别对待和实行贸易方式多样化的基本原则,一体化协会准许成员国同拉美其他国家和小地区经济联合或建立多边联系,并放宽了成员国同世界其他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或区域经济组织的经济往来。在这一框架下,墨西哥同成员国签署了9项限定条约,包括经济互补协定和局部性贸易协定两种形式[17]。
5.2.3.2 太平洋联盟
太平洋联盟是近五年来最具活力的拉美次区域一体化组织,其整体经济实力及其所蕴藏的潜力不容小觑。它涵盖了一个2.09亿消费群体的大市场,约占拉美总人口的35%,且对外贸易总额占拉美地区半壁江山。墨西哥是该组织的四个创始国之一。太平洋联盟自2011年成立以来,就确定了明确的利益诉求:第一,通过促进商品、服务、资本、人员的自由流动,推动并深化更具活力与参与性的地区一体化进程;第二,通过推动经济增长与提升竞争力的相关政策措施,改善地区内成员国的生活质量,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包容;第三,构建拉美经贸一体化平台,拓展加深与世界各国,特别是同亚太地区的联系。
从制度选择来说,太平洋联盟顺应全球区域一体化浪潮,采用以自由贸易协定为依托的、更为灵活的区域合作形式。成员间不必为让渡对外关税政策制定权而耗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协调统一立场,这种制度设计对于对主权问题高度敏感的拉美国家来说,无疑是一个最优选项。从目前的进展看,太平洋联盟这些特质有助于优化并完善内部利益分配,进而降低组织维系合作的运行成本,并使其沿着这一正向溢出轨迹继续下去。(www.daowen.com)
在市场准入与贸易便利化方面,该联盟致力于降低关税和推动统一原产地规则的谈判;成员国在联盟框架协议中达成一致: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成员国90%的商品项目享受零关税,其中包括乳制品、糖、咖啡、石油等,其余10%根据各国具体情况享受减免关税待遇,在未来10年内,协议规定除一些特殊商品外,达到100%零关税;联盟相关机构每年召开论坛、研讨会共同探讨出口促进计划;建立四国间原产地电子认证机制,并在卫生检验检疫相互认证方面制定具体的路线图;强化贸易监管合作,逐步消除可能存在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建设联盟内部贸易纠纷解决机制[18]。
在投资服务一体化方面,启动投资与服务业领域磋商机制,界定联盟成员国间投资与服务的主要障碍,并在联盟协议框架内专门就投资与服务领域讨论签订合作协议的可行性。在人员自由往来方面,推动成员国公民在这些国家往返免签待遇;各成员国签订旅游合作协议,增加旅游人数,深化旅游领域合作;构建成员国人员流动信息实时交流与共享机制。
在与中国关系层面,借助太平洋联盟的这一区域合作实体,成员国之间得以将经济、贸易、投资、关税、金融等领域的合作予以制度化规范。这有助于各国在重大议题保持立场与偏好整合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国内正在进行的经济结构转型要求进行更加灵活的调整。此外,尤为值得指出的是,在当前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趋势下,该组织四个成员国对中国在亚太地区积极倡导的经济合作一体化表示出浓厚的兴趣,并期待通过进一步合作,寻求有效融入这一进程。毋庸置疑,如果以太平洋联盟这一制度安排为依托,墨西哥在深化亚太区域经贸合作进程中会远比单独一国更有作为,更具影响力。
值得指出的是,正是由于与亚太地区经贸联系的日趋紧密,墨西哥与其他拉美国家共同构筑亚太区域经贸制度的意愿才会越发强烈,这一诉求最终促成太平洋联盟的成立。而这一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又反过来对深化这些联系具有溢出作用。值得强调的是,墨西哥政府正在寻求以太平洋联盟整体姿态,在今后的自由贸易谈判中形成合力,进而拥有更大的话语权,代表拉美地区的共同诉求,在谈判中增加与发达国家据理力争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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