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如何设立公司制企业?

如何设立公司制企业?

时间:2023-06-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1人以上50人以下的股东方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两人以上200人以下。公司住所又称经营场所、营业地,是公司成立的物质要件。3.公司制企业设立的程序公司制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有差异的,具体如下。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发起设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

如何设立公司制企业?

1.公司制企业设立的方式

公司设立的方式是指设立公司采取何种方法和程序。公司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两种。

(1)发起设立。发起设立亦称共同设立或单纯设立,公司资本由发起人全部认购,不向发起人之外的任何人募集从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封闭性公司,不能向社会发行股份,只能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募集设立亦称渐次设立、复杂设立,发起人仅认购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其余部分向外公开募集,从而设立公司的方式。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方可以采募集设立方式。

2.公司制企业设立的条件

公司设立的条件是指公司取得法人资格所必备的基本要素。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条件可概括为人、物质和行为三要件。

第一,人。人指的是股东或发起人,其要件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股东或发起人的人数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1人以上50人以下的股东方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两人以上200人以下。第二是发起人资格的限制。多数国家对此并无限制,无论自然人、法人,本国人、外国人,但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作为发起人,应为法律、法规不受特别限制的法人。有的国家对发起人国籍做出了限制,如瑞典。有的国家对发起人的住所有要求,如挪威规定,发起人应有一半人在挪威居住两年以上。我国公司法也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二,物质资本要件。物资资本要件包括法定资本最低额和公司住所,其中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规定了最低资本限额。英美法没有特别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其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住所又称经营场所、营业地,是公司成立的物质要件。

第三,行为要件。行为要件是指发起人为创设公司所为的一系列行为,包括签订发起人协议、订立章程、确定公司名称、建立公司组织机构、申请注册登记等。(www.daowen.com)

3.公司制企业设立的程序

公司制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有差异的,具体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50人以下。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1人。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般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规定高于3万元的,按其规定执行。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⑤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1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如下:①发起人发起。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发起设立。发起人首先要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可行性分析,确定设立公司的意向。发起人有数人时,应签订发起人协议或做成发起人会议决议。协议或决议是明确发起人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发起人协议(或决议)在法律上被视为合伙协议。发起人在公司未成立前,应对他人承担连带的无限责任。②草拟章程。章程主要是规范公司成立后各方行为的,它与发起人协议不同。起草章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国外公司法大多数都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予以公证,我国没有这种规定。但我国法律要求章程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签名盖章,报登记主管机关批准后,才能正式生效。③必要的行政审批。并不是所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均要经过行政审批,大多数情况下,只要不涉及法律、法规的特别要求,直接注册登记就可。我国《公司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设立公司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如,设立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就应事先经有关证券主管机关批准,不经批准,就不得申请登记。④缴纳出资。发起人在签署发起人协议或章程时,认缴出资。如果筹备工作顺利,应办理审查批准的手续也已办理,就应实际履行出资义务。股东出资及缴纳具体内容如表2-3所示。⑤验资。发起人(公司成立后是公司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⑥申请设立登记。发起人的全部出资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⑦登记发照。公司登记机关对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予以核准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开始对外营业。

表2-3 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缴纳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有不同之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有5人以上(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采取募集设立方式。②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即人民币1 000万元,其中,以募集式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③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④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如下:①由发起人签订发起协议,发起成立公司。②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指导性文件,公司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公司的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及其他事项。③发起人向有关部门报送文件,申请设立公司。④发起人认购股份或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⑤发起人召集创立大会,选董事和监事,并对发起人抵股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⑥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法人代表姓名、住所等文件,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经批准后,取得营业执照,公司正式宣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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