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会计基础:收支归属期间和企业的盈亏计算

会计基础:收支归属期间和企业的盈亏计算

时间:2023-06-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收入和费用的应归属期间,则指应获得收入和应负担费用的会计期间。如前所述,营业收入是企业向购买单位提供产品或劳务所得到的收入。企业的费用是为获取营业收入而发生的耗费,一般用现款支付。这样可以使费用(成本)和营业收入在相关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计算企业的盈亏。第二季度的利息收入须在6月末才能收到。

会计基础:收支归属期间和企业的盈亏计算

确定了会计期间,在会计期末就可以根据账簿记录,总结企业的本期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将本期的营业收入和本期的成本、费用相比较,以计算本期盈亏。但是账簿中所记录的还是会计期间发生而据以入账的经济业务。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就是直接根据账簿中所登记的收入和费用来计算本期的盈亏,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呢?怎样确定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才能比较正确地计算出本期的盈亏呢?这就需要研究收入和费用的收支期间和应归属期间的问题。

收入和费用的收支期间,指收入收到了现款(现金或银行存款)和费用以现款(现金或银行存款)支付了的会计期间。收入和费用的应归属期间,则指应获得收入和应负担费用的会计期间。如前所述,营业收入是企业向购买单位提供产品或劳务所得到的收入。一般来说,企业提供了产品或劳务,同时就可以收到一笔款项,或者虽然暂时只取得收取款项的权利,短期内即会收到这笔款项。企业的费用是为获取营业收入而发生的耗费,一般用现款支付。所支付的费用,应当由获得有关收入的会计期间来负担。这样可以使费用(成本)和营业收入在相关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计算企业的盈亏。这种将相关的费用和收入相互配合和相互比较的计算程序,称为配比。合理地配比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才能比较正确地计算和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在一般情况下,企业在本期内收到的各种收入,就是本期获得的收入,企业在本期内支付的各种费用,就是本期应负担的费用。但是,由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具有连续性,如人为地划分了会计期间的关系,难免有一部分收入和费用出现收支期间和应归属期间不一致的情况,因而账上所登记的本期内收到现款的收入,并不一定都属于本期内应该获得的,有的须在以后会计期间才能获得。例如,某企业出租设备预收半年的租金60 000元。实际上,本月收入应算10 000元,其余的50 000元应算作后5个月的收入。这部分已经收到但须在以后月份才能获得的收入,就称为预收收入。同样地,本期内支付的费用,也并不一定都应当由本期负担,有的应在以后会计期间负担。例如,某企业在1月份把全年的房租费一次付清,则1月份应当负担的费用,仅为整笔支出的1/12,其余部分应由以后11个月份分别负担。这部分已经支付但应由以后月份负担的费用,在1月份来看,就称为预付费用。(www.daowen.com)

还存在另外一些情况,有些收入虽本期尚未收到,却属于本期内应获得的收入。例如,每个季度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是在季末结算的。第二季度的利息收入须在6月末才能收到。4月份存款上应得的利息收入,该月内虽然尚未收到,但明显属于4月份的收入。这部分已经获得但尚未收到的利息收入,在4月末就称为应计收入。同样,有些费用在本期内虽然尚未支付,却应当由本期负担。例如,本月份耗用的电费,可能要等到下月份15日才实际支付。这部分应当由本期负担但尚未实际支付的电费,在本月末就称为应计费用。

综上所述,根据收入和费用的收支期间和应归属期间是否一致,可将它们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本期内收到的收入就是本期已获得的收入,本期已付的费用就是本期应当负担的费用;第二种情况是,本期内收到而本期尚未获得的收入,本期内支付而不应当由本期负担的费用;第三种情况是,本期应获得但尚未收到的收入,本期应当负担但尚未支付的费用。上述第一种情况,收入和费用的收支期间和应归属期间相一致,确定为本期的收入和本期的费用不存在任何问题。至于第二、第三种情况下的收入和费用,经济业务的发生和货币的收支不是完全一致的,即存在着现金流动与经济活动的分离。由此而产生两个确认和记录会计要素的标准,一个标准是根据货币收支是否来作为收入确认和费用确认、记录的依据,称为收付实现制;另一个标准是以取得收款权利、付款责任作为记录收入或费用的依据,称为权责发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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