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计收入的账项调整
应计收入又称应收收入,指企业本期已经赚取,但尚未收取款项的各项收入。虽然未实际收到款项,但因产生收入的劳务或财产物资使用权已经提供,相关的收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因此应属于本期实现的收入。期末应进行账项调整,将这种未入账的应计收入确认入账,作为本期收入的增加。
【例6-1】QF公司2018年10月1日将闲置的一项固定资产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合同规定,每月租金3 000元,租金按季结算,承租方于每季度末支付本季度的租金。
该企业在提供出租服务当月,未收到租金,但因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客观上已取得了收取租金的权利,应视作营业收入的实现。因此,各月末均应确认和记录已实现的租金收入,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某单位租金 3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金收入 3 000
QF 公司于12月末收到承租方支付的第四季度租金时,因在第四季度前两个月末分别作为当月入账,因此在实际收到租金时,应冲销其他应收款,本季的第三个月末直接增加当月收入。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9 000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某单位租金 6 000
其他业务收入——租金收入 3 000
由此可见,如果公司在本期已经获得某一项应计收入但尚未入账,就需要在期末编制一笔账项调整分录,将尚未入账的应计收入作为本期收入登记入账。应计收入的调整,一方面记录和反映企业营业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记录和反映资产(债权)的增加。
(二)递延收入(预收收入)的账项调整
递延收入又称预收收入。预收收入是一种需要由商品、劳务等予以偿还的负债,因此企业在获得预收收入款项时,应先将其确认为一项负债,通过负债类账户予以反映。期末,根据本期货款和提供劳务情况,确认本期实现的收入,并进行账项调整。对仍未履行义务的预收收入,依然作为负债递延至下期。
对于预收收入,应通过“预收账款”账户进行核算。“预收账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或接收劳务单位预售的款项。其贷方登记企业预收款项的金额,以及收入实现时对方补付的款项,借方登记收入实现的金额及退回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应由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
【例6-2】QF公司2018年1月1日将闲置不用的一台设备出租给某公司,租期为一年,月租金2 000元,租赁合同约定,租金在2017年12月30日一次付清。
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预收租金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4 000
贷:预收账款 24 000
公司2018年1—12月份各月末进行账项调整、确认营业收入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www.daowen.com)
借:预收账款 2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 000
经过各月的账项调整,到2018年12月末,全部预收收入转销,假定设备的折旧也于各月末计提,则实现了收入与费用的合理配比。
【例6-3】QF公司2018年2月28日收到某商场预付的购货订金120 000元,款项存入银行。合同约定,QF公司与2018年3—5月份每月向该商场提供10台A产品,每台售价4 000元,生产成本每台3 000元,公司使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3%。其余的货款5月补付。
QF 公司于201 8年2月28日收到所有货款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20 000
贷:预收账款 120 000
QF 公司2018年3—5月份各月末(或发出商品时)进行账项调整、确认营业收入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预收账款 45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200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 000
贷:库存商品 30 000
5月末公司收到补付的货款20 400元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5 600
贷:预收账款 15 600
经过各月末的账项调整,到2018年5月末,全部预收收入转销,营业收入与各期销售成本配比,计算各期的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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