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海洋事务的立法,提升海上执法能力。按照海洋基本法的精神和要求,健全涉海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快制定和完善《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上海市海上应急事件处理办法》《上海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无居民海岛保护办法》等涉海类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配套政策,全面规范各项涉海事务;推进海洋依法行政,使海域、海岛、海洋环境、交通运输、渔业管理更为规范有力。
二是以上海海洋局为基本框架,筹建长三角地区海洋事务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中心。争取国家支持,成立以上海(市海洋局)为中心的长三角海上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国家海警局、国家海洋局、交通运输部在华东地区的力量,建立跨地区的合作框架,提高“条条”的执行能力,发挥“块块”的优势,全面提高海洋应急管理水平。建立长三角海上应急管理机构,应当侧重海洋灾害预警信息的共同发布与信息共享,建立长三角应急联动机制,提高海上应急执法能力,减少因地区与部门协调补偿而带来的各种海上损失。
三是以全球海洋发展为主题,定期在上海举办全球海洋论坛,就海洋事务治理等话题进行交流对话和深入合作。依托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联合外交部、国家海洋局等筹办“中国南海合作开发与治理国际论坛”,为海洋事务治理提供民间交流的平台;举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洋事务治理的高端人才培训班,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范围,将中国在海洋事务治理方面的经验传播出去,提高中国的国际影响力。
四是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扶持,大力培育上海地区专门的社会组织,拓宽海洋治理的社会参与渠道,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国际海洋事务治理活动。在国家现有的社会组织管理法规下,上海市委市政府大胆尝试社会组织管理政策的改革,放宽海洋事务治理非政府组织的建立门槛,为国内外社会组织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鼓励国内外非政府组织之间的互动,支持本地组织积极地“走出去”,在国际海洋事务治理的舞台上发出中国的声音。争取在未来三年培育建设10个海洋事务治理的专门社会组织,范围涉及海洋领土归属、海事争端处理、海事国际合作、极地海事、海洋环境治理等。(www.daowen.com)
五是成立“一带一路海洋事务治理协调中心”,争取在三年内通过各项活动,使上海成为第一个地区性国际组织的总部。同时,积极鼓励和吸引国际海洋事务非营利组织,通过总部迁移或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在沪集聚和发展,做好相关的服务和保障工作,打造全球海洋组织总部和活动集聚区,逐步地将上海发展成为全球中心城市海洋事务治理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
六是联合上海交通大学等高等院校和国家在沪涉海机构,共同发起组建上海海洋治理高端智库,为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上海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言献策。依托上海海洋高端智库,每年定期研究并发布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评估报告和上海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白皮书。
七是利用和发挥上海极地研究的资源和优势,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主题活动。上海极地海洋世界以“海洋文化”为核心内涵的开发理念,用“生态关爱”来推广“快乐精神”,创建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产品体系,是一个形式与内容并重的“情景式体验度假胜地”。在旅游开发的同时,将极地海洋治理的理念融入其中,充分利用上海极地研究的资源,在“上海极地海洋世界”的基础之上,进一步丰富海洋事务治理的内涵与形式,举办全球性的海洋事务治理论坛、展览、科技产品推广等活动,争取在5年内推出世界知名的品牌活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