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义为上、诚信守法的基础上,充分发扬儒商的贵群合作精神,是构建良性政商关系的重要途径。
就官员而言,既要遵循以义为上和诚信守法的理念和原则,做到“清”,也要发扬贵群合作精神,勇于“亲”。在“亲”商中,官员与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要坦荡真诚地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时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另外,构建亲近有为的政商关系,要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打消领导干部及政府工作人员的疑虑。一方面,要严惩性质恶劣的违法乱纪行为;另一方面,要给积极作为、在具体措施中失误的干部犯错、改错的机会,有条件地包容其错误、免除其责任,从而鼓励公职人员主动服务企业、为经济发展多做尝试。这需要贯彻“三个区分”原则,细化制度安排,确定免责的范围。同时,还要建立正向激励制度,给予促进亲清政商关系的政府干部、工作人员和民营企业家以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积极宣传,发挥榜样作用。(www.daowen.com)
就民营企业家而言,同样要遵循以义为上和诚信守法的理念和原则,做到“清”,也要发扬贵群合作的儒商精神,勇于“亲”。要积极主动同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谏诤言,满腔热情投身地方发展。要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在“亲”政中,要斩断投机的杂念,不寻租、不行贿、不破坏市场规则、不做蝇营狗苟之事,以良心品质和诚信经营铸造企业品牌,把守法清白的企业家形象展示给公众,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的认可、市场的认同,企业才能行稳致远,做成百年老店。
总之,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矛盾主要方面在于政府,政府必须力行以义为上和诚信守法的理念。其中,更重要的是用法治约束权力,明确政府的权力边界。在此基础上,政府应当也必须积极主动地为民众、为企业家服务好。这样,一个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才有可能建立起来。而这样的亲清政商关系才能为儒商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从而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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