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西方商业文明的前工业社会

西方商业文明的前工业社会

时间:2023-06-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前工业社会的西方商业文明,包括古典时期和中世纪两个历史发展阶段。(一)西方商业文明的古典时期公元500年之前是西方商业文明的古典时期,其中古巴比伦、古希腊、古罗马是古典时期西方商业文明的典型代表。国家的统一,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改革,特别是公元前1776年《汉谟拉比法典》的制定和颁布,极大地推动了经济及其工商业的发展,促进了古巴比伦王国商业文明的进步。

西方商业文明的前工业社会

前工业社会的西方商业文明,包括古典时期和中世纪两个历史发展阶段。从古巴比伦算起,历经古希腊罗马,直到西罗马帝国的灭亡,这是西方商业文明的古典时期。其后,公元500年至公元1000年,则是西方商业文明发展的中世纪。古典时期,西方商业文明法治化发展,令人印象深刻;中世纪,商人阶层的崛起是西方世界后来居上的重要原因。

(一)西方商业文明的古典时期

公元500年之前是西方商业文明的古典时期,其中古巴比伦、古希腊、古罗马是古典时期西方商业文明的典型代表。严格地说,古巴比伦地处近东,属于西亚文明,但由于它对西方文明的巨大而深远的影响,这里有必要从古巴比伦的商业文明情况讲起。

1.古巴比伦的商业文明

古巴比伦位于今天的两河流域,古希腊人称该地区为美索不达米亚,是人类最早的文明发源地之一。美索不达米亚文明是一种城市文明[1],类似于公元前6世纪的古希腊城邦文明,有着比较发达的商业贸易。在汉谟拉比重新统一美索不达米亚之前,美索不达米亚各城邦之间争斗不止,持续千年,其间虽有短暂的统一,之后却又陷入混战之中,直到古巴比伦的第六代国王汉谟拉比才统一了两河流域,建立起了美索不达米亚第一个奴隶制中央集权国家。

国家的统一,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改革,特别是公元前1776年《汉谟拉比法典》的制定和颁布,极大地推动了经济及其工商业的发展,促进了古巴比伦王国商业文明的进步。《汉谟拉比法典》历经30年才终告完成。法典分序言、本文和结语三部分,组合编排和结构比较严谨。它涉及现代意义上的刑法、诉讼法、民法经济法婚姻法,是保存下来的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因该法典刻在一段高2.25米、上周长1.65米,底部周长1.90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又名“石柱法”。法典前五条开宗明义,讲司法行政、诉讼要有证据,诬告者处死,法官受贿擅自更改判决者严厉惩处,以保证法典的实施。法典明显地把法律宗教道德区别开来,对私有财产、商业贸易、租佃信贷关系等经济事务都有精密细致的规定,以调节调解自由民之间的财产占有、继承、转让、租赁、借贷、雇佣等多种经济关系。如施行严格的、保护商业界财产的规定(法典第6条),“如果自由民盗窃了寺庙或商行的货物,处死刑;接受赃物者也处死刑。”[2]如关于赔偿的规定(法典第59条):“倘自由民没有得到同意而从果园中砍了一棵树,他得向果园主支付半名那银子。”如关于赔偿的规定(法典第102条):“倘小商贩向大商人借钱作为做生意的资本,但无论到哪里,总做亏本生意,这样,他就得把所借的资本如数还给大商人。”[3]等等。另外,法典虽然允许私人经商、保护商人利益,但又强调必须守法,不准抬高物价。卖酒妇擅自抬高酒价者,投之于水。一方面,法典支持高利贷者;另一方面,又对高利贷予以节制,规定贷谷率为33.33%,贷银率为20%,债奴由终身改为三年期限,期满即恢复自由民身份,等等。

这些法律对债务奴隶制和高利贷有所抑制,限制对小生产者过分掠夺,调整和改善了奴隶制生产关系,少数豪强受到一定的抑制,农牧工商小生产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形成广大的中小奴隶主阶层。古巴比伦经济趋于繁荣,国库收入不断增加。因战乱和贫困而离散的人民又回来各安其业。巴比伦由一个弱小城邦发展成为两河流域最大最富裕的文明城市,以及两河流域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4]一时间,古巴比伦国内外商业都繁盛起来。除了达木卡及其助手沙马鲁替王室和神庙经营大宗贸易,管理税收,也有私人合伙经营的商业。城市有独立手工业者的店铺、货摊。农村有定期集市,进行奴隶和各种产品的交易,互通有无。巴比伦商队可以顺利地来往于各城市之间,远到幼发拉底河上游、小亚细亚、埃及、里海。经商的人中也有妇女,可见商业之发达。国内贸易以农牧和手工业品为主。国际贸易主要进口金、银、铜、锡、宝石、象牙、木材等,出口农产品、陶器、羊毛、织物、油类、椰枣等。[5]

《汉谟拉比法典》不仅照亮了巴比伦[6],而且深刻影响了其后的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商业及其经济惯例。[7]古巴比伦的商业活动和商业法治,与其辉煌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一道,共同铸就了世界四大古文明之一的古巴比伦文明。

2.古希腊罗马的商业文明

古希腊罗马文明是西方文明的源泉。它不仅传承了米诺斯文明、迈锡尼文明,而且还积极吸收了大量的古埃及文明以及古代西亚、印度等东方文明,如科学数学以及哲学等知识。[8]就商业文明来说,古希腊、古罗马就学习借鉴了两河流域的商业传统和商业管理技术,并发扬光大,造就了辉煌灿烂的古希腊罗马商业文明。[9]

首先,古希腊的商业文明。前面说过,同两河流域的城市文明类似,公元前6世纪的古希腊是城邦文明。这一时期,部落让位于城邦;其他社会阶层起来向贵族阶层挑战;工商业发挥着重大作用;希腊殖民地遍布整个地中海,形成了所谓的海洋文明。所有这些发展使希腊世界在其形成时期内大为变样,并为古典时代扫清了道路。其中,希腊地区的地理特点是促成这些发展的一个基本因素。[10]不同于古巴比伦、印度、中国,希腊地区没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可资开发利用,如肥沃的土壤和广阔的平原,不容易形成定居的农耕文明。三面环海一面环山的希腊地区只有连绵不绝的山脉,这不仅限制了农业生产率的提高,而且还把农村地区隔成了互不相连的小块。为了抵御入侵者,这些小块村庄一般建立在高地之上,形成了众多的希腊城邦。在人与土地等资源的矛盾压力下,城邦农民不得不做海盗、商人或殖民者,而且常常是三者兼而事之。这不仅促使包括黑海在内的整个地中海地区形成环布繁盛的希腊殖民地,也促进了这些殖民地(城邦)之间的商业的发达。[11]远程的商业活动、殖民扩张以及繁密的交通网,这些特质在欧洲的发展史上成为一个长期继承的传统。在近代的世界,无论是葡萄牙、西班牙的扩张,还是荷兰、大英帝国的扩张又一次呈现同样的例证。[12]

除了上述因素,古希腊工商业的繁荣还有以下原因。

第一,农业商品化的发展。前面说过,希腊建立了很多殖民地城邦,有些城邦把以谷物为主的各种原材料运到人口过剩的希腊本土,换回酒、橄榄油和诸如布赫陶器之类的手工业制成品。这推动了不同城邦优势产业的发展,扩大了交换规模,促进了农业商品化。同时,这种商品交换超出城邦之间,深入到俄国中部、德国西部和法国北部等地[13],进一步促进了农业商品化的发展。

第二,手工业的发展。古典时期,古希腊除了家庭手工业,独立的手工业作坊有了较大发展,不仅传统的制陶业、武器制造业、冶铁业、皮革业、织染业等有了发展,而且出现了十几种新兴的手工业,如大理石、黄铜、象牙、乌木、柏树等。此时,手工业不仅规模扩大、分工细化,而且生产技术、工艺水平都有很大提高。[14]相应地,手工业和商品经济相互促进,得到共同发展。

第三,城邦政府的重商政策。统治阶级重商政策的制定是古希腊商业繁盛的重要前提。以雅典为例,在贸易领域,政府负责维护市场秩序,监督买卖的公平,保证度量衡的统一,实行规范化管理。实际上,从梭伦改革时代起,大力发展工商业就一直是雅典的一项基本的长期的国策。到了古典时期,雅典已经发展成为希腊的工商业和对外贸易的中心。[15]

第四,法律的保障。公元前5世纪的古希腊《格尔蒂法典》是现今考古发现的欧洲最早和最完善的法典。这部法典汇集了较早的习惯法和各类成文法,比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更具私法特征。该法典共12栏,从第2栏第49行起,主要规范关涉私人生活的婚姻、收养、继承、赠予、保证、抵押、合伙、许诺、监护等方面的行为;法典第1栏第15行起关于自由人的起诉,可以归入私法中的人身权范畴;对私有财产规定得比较细致、完善,涉及财产的取得、变更以及消灭的规则。与物权法的发展相适应,契约较为发达,如借贷、租赁、买卖、物品保管以及雇佣等契约,尤其是借贷、租赁最为流行。这得益于古希腊发达的商业及其贸易。另外,该法典还详细规定了诉讼程序及其司法条例,以及依法审判的规定。总之,古希腊的法律特别是私法的发达,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古希腊商业文明的进步。[16]

第五,民主的制度基础。雅典政治家伯里克利自豪地说:“我们的制度是别人的模范,它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因为政权在全体人民手中,而不是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在我们的私人生活中,我们是自由和宽恕的。”[17]雅典的民主制度赋予了自由民平等的政治参与权,这为他们保护自己人身和财产权奠定了基础,特别是自由民对离任官员经济审计制度及其对贪污或受贿者的惩罚[18],对于商业的发展十分有利。由此,权利的观念深入人心,这也为近代启蒙运动提供了宝贵的精神财富。要指出的是,古希腊的民主权利仅限于城邦的自由民,不包括女人、奴隶、被征服者以及外邦人。从某种意义上说,古希腊的城邦民主就是军事民主制,即战斗部落群发展出来的选举领袖的机制。这种军事民主制,既没有深微大义,也没有什么人权,并非我们想象中那样理想的民主政治体。另外,还要说明的是,在古代社会,这种军事民主制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地。如早期的印欧民族武装移民的战斗部落,晚期的蒙古人部落遴选大汗的聚会,等等。[19]当然,这里澄清古希腊民主的原义,并不是否认其当时价值及其对后世启蒙的意义。

同时,古希腊人在哲学、建筑、宗教、科技等方面均有很高造诣,尤其是科技发展,推动了古希腊商业化进程。铸币、货币兑换和一些银行业务的开展,专职货币兑换商应运而生,成为最早的银行家和金融家[20]另外,在古希腊时期,商誉也已孕育成型。古希腊哲学家德谟斯提尼认为:“如果有人真的不了解信誉是商业企业的最好投资的话,那他几乎是个白痴。”古希腊在法律方面对商誉也有制度保护,萨索斯岛屿出土的碑铭记载,“出口劣质酒类为非法”[21]。总之,上述这些因素共同铸就了世界上第一个高度繁荣的商业文明。

其次,古罗马的商业文明。古罗马是以农业为基础的自然经济,但同古希腊一样,其商品经济也很发达,特别是在公元前27年,随着罗马帝国的建立,罗马本土以及被征服的广大行省之间贸易极为发达,到达了古典时期商品经济的顶峰。

早期,罗马城内每周固定一天为“市集日”,用于进行以物易物这一最原始的商业行为。[22]随着古罗马版图领域覆盖到地中海北部沿岸,商业活动随着政治支配权的扩张而逐渐扩展,他们开始推行“自治市”“胞族”,开启了早期的省际贸易和国际贸易,如与印度、斯里兰卡的贸易,特别是通过丝绸之路,建立了和中国的贸易往来。《后汉书》说:“桓帝延熹九年,大秦王安敦遣使自日南缴外献象牙、犀角、玳瑁,始乃一通焉。”[23]这是中国与罗马直接交往的最早历史记录。自此,中西交往日益频繁。(www.daowen.com)

古罗马商业文明的发展得益于以下因素。

第一,农业和手工业的进步。由于铁器的使用,农业有了较大发展,为商品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而手工业分工有了相当发展,此外还出现了相当规模的手工业作坊,两者相互促进,专业化和多样化手工业促进了商业的发展。

第二,大规模的征战。公元前510年,罗马共和国建立后不久就走上了对外扩张的道路,经过三次维爱战争、三次萨莫奈战争、三次布匿战争,之后又打败马其顿和叙利亚,到公元前27年,罗马成为一个地跨欧、亚、非三大洲的帝国,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同时也推动了本土以及本土与行省间的军需物资的贸易,从而促进了古罗马商业经济的发展。

第三,法治的完善。在继承古希腊商业文明的基础上,古罗马在商业法治上进行了探索和创新,成为古代法中反映商品交换最完备、最典型的法律,因而被恩格斯称为:“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24]罗马法之所以有这样的地位,就在于它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物权体系和债权体系。就物权体系看,《十二铜表法》就出现了所有权、占有、相邻关系的概念;发展到《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时,已经形成了以人的权利为核心的近代意义上的民法物权体系[25],有了一套关于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及占有的规定。这些规定虽然有些源于希腊法和其他地方法,但都是罗马法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是当时商品经济发展情况的反映。[26]就债权体系看,《十二铜表法》第六表第一条规定,要依据要式现金借贷和要式买卖的方式缔结契约,而发展到《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则对各种契约之债进行分别论述,规定了消费借贷、海运借款契约、使用借贷、买卖契约、行纪契约、合伙、委托、简约、仲裁、协议,等等,确立了以契约、侵权行为为基本分类的债权体系。古罗马法的物权体系和债权体系沿革至今,为稳定的财产关系带来了不可磨灭的功绩,成为后世商业立法的基础。[27]据说,当年罗马教皇因为还不上借债,被扣押了几个星期,直到还清了债务才被释放。法治的意义可见一斑。另外,根据法律规定、由政府授权的行业公会大量出现,形成初步的法人制度。在法人的基础上,各种捐助、公益性慈善基金开始出现,一方面有助于社会的发展、稳定和繁荣,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高商人的社会地位和责任,[28]有利于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另外,古罗马法对世界各国的法制建立起了主导作用,对欧洲大陆法系的影响更深。

第四,政府的积极作用。罗马帝国的一统天下,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其中诚实而有效的行政管理、稳定的货币制度、大规模的公共工程,创造了一个繁盛的古罗马商业文明[29]

第五,文明的交流互鉴。这是促进古希腊、罗马文明及其商业文明发展的重要条件。前面说过,《汉谟拉比法典》深刻影响了其后的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商业及其经济惯例。不仅如此,一些商贸经营、知识也是由东方人传入到古希腊、罗马的,特别是在帝国末期,经营贸易的主要就是东方居民。[30]所以,古希腊、罗马文明中的绝大部分都有东方的渊源。[31]

但是,古希腊罗马的商业文明是奴隶制度下的商业文明,尤其是古罗马的商业繁荣,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长时期大规模的对外战争基础上的,依靠的是大量奴隶的辛勤劳作,并不是农业、手工业和城市发展的必然结果。罗马帝国实行的残酷统治,带来了暂时的繁荣,却从根本上抑制了技术革新,限制了国内购买力,导致通货膨胀严重,货币毫无价值,以至于以货币交换为基础的商业文明倒退回原始的物物交换。[32]更严重的是,持续不断的战争催生出来的帝国,逆转了罗马的民主化进程,导致帝国肆无忌惮的残暴和专制,恶政当道成为普遍现象[33],不仅被征服地人民离心离德,就是罗马本土百姓也深受其害:社会财富分配不均,奴隶主阶级、城邦贵族、宗教领袖集中拥有财富,而农民大量破产,流浪于城市;平民军队异化为指挥官的附庸,丧失了对国家的忠诚。[34]这些都为庞大而松散的罗马帝国覆灭埋下了种子。由于上述原因,加之蛮族的不断入侵,西罗马帝国灭亡,西方古典文明终结,西方世界就此进入中世纪。但不可否认的是,古巴比伦、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城邦文明为欧洲文艺复兴、资本主义商业文明的蓬勃兴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中世纪西方的商业文明

进入中世纪,西方世界经历了近500年的黑暗时期。这一时期,西方世界的发展完全落后于伊斯兰文明和儒家文明。但是,10—14世纪,在经济、技术发展的基础上,贸易蓬勃发展,商业成为日常生活的中心,西方世界开始逐渐超越其他地区。当时交换的商品有:英格兰的羊毛,佛兰德的用英国羊毛制成的毛织品,德意志的铁和木材,斯拉夫地区的毛皮,西班牙的皮革和钢,以及东方的奢侈品。[35]另外,准永续型多方合伙制超级公司的出现,汇票等金融工具的创新,复式簿记会计制度的发展,城市化浪潮和商业网络的形成,使得商业活动从量变走向质变,出现了经济史上的中世纪商业革命和资本主义性质的商人阶层崛起。[36]西方商业文明走向新的发展阶段。

纵观中世纪西方商业文明的进步,其原因在于。

第一,技术的进步。中世纪的技术进步主要体现以下方面:“三田轮作制”的采用,重型铁质轮式犁的发明,马力以及风车和水车的使用,等等,大大提高了农业、采矿业和林业的产量[37],相应地促进了商业和城市的发展。

第二,独特的封建制社会结构。西方的封建制形成了多元化的社会组织结构:一个不受皇帝支配的教会、代替皇权的封建君主和封建领主;代替罗马时期奴隶种植园、分别开垦荒地的采邑;以城市为根据,在反对贵族、高级教士、最终是君主的过程中有效行事的新兴资本主义性质的商人阶层。[38]这一独特的社会结构有利于资本主义商业文明的兴起和发展。

第三,自由城市的兴起。中国、印度和中东的城市主要是以政治为中心的,不同于东方的城市,西欧的城市是根据贸易,在自给自足的采邑庄园周围逐渐成长起来的,是以经济为中心的。随着市民获得越来越多的权力和财政资源,他们常常能说服国王向他们颁发皇家特许状,拥有自己的市政厅、法院、度量衡、货币、市外属地,以及商人和工匠自己组织的行会。城市被公认为新的社会成分,不再受封建法律的制约。当时的惯例是,如果一个农奴逃到城市,在那里住了一年零一天而未被捕捉到,他便为自由人。正如当时的俗语说的那样:“城市的空气使人感到自由。”另外,为了抵抗皇帝任意征税,城市常常组成联盟,这些联盟不仅成为强有力的经济实体,而且成为强有力的政治实体,能够有力地对抗封建皇权。[39]

第四,商人地位的提高。与城市的地位及其自治权相对应,欧洲商人的地位和权力获得极大提高,这在欧亚大陆是独一无二的。欧洲之外,商人根本没有任何机会上升到当权者的地位。在欧洲,商人不仅在稳步地获得经济力量,而且在稳步地获得政治权力。他们正在成为伦敦市长、德意志帝国自由市的参议员、荷兰的州长。这样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关系,意味着国家更加重视、更加始终如一地支持商人利益以及后来的海外冒险事业。[40]可以说,商人的尊严和自由及其对商人的尊重,缔造了英国、荷兰,缔造了现代世界。[41]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时期商人的地位和尊严之所以有了极大提高,原因在于,“商人对于以前一切都停滞不变,可以说由于世袭而停滞不变的社会来说,是一个革命的因素”[42]

第五,财产的保护。公元5世纪中叶,在西罗马帝国的废墟上,欧洲大陆日耳曼部落联盟建立起东哥特王国、西哥特王国、法兰克王国、汪达尔王国和勃艮第公国。这些王国直接从原始社会转向封建国家,保留了大量的习惯法。但是,在公元5世纪到9世纪的封建化过程中,日耳曼习惯法经罗马法学家和基督教僧侣的改造,出现了日耳曼法和罗马法的融合。欧洲国家法律融合了日耳曼习惯法和罗马法的特点,形成了土地财产的双重所有权保护特色:既有领主的拥有权、处分权,也有农民的使用权和收益权。[43]正是因为罗马法的基因,从11世纪开始直到16世纪,西欧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开始兴起,西欧大陆又经历了罗马法复兴运动。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曾深刻地指出:“当工业和商业——起初在意大利,随后在其他国家——进一步发展了私有制的时候,详细拟订的罗马私法便又立即得到恢复并取得威信。”[44]

此外,商人积极为政府、教会、艺术家、作家以及正在脱离教会教育内容的新型大学进行资助和捐款,积极参与并推动了文艺复兴运动和新价值观的形成。[45]这为近代大航海、殖民活动和工业革命奠定了基础。

第六,文明的交流互鉴。如同古希腊、罗马对东方文明的学习借鉴一样,中世纪的欧洲的发展同样离不开其他文明的滋养。从技术上看,如产生于中东的灌溉技术在公元1000年的时候传入欧洲。数学方面,十进制和三角学的早期知识产生于公元第一个千年的最初几个世纪的印度,直到该千年末期经由阿拉伯人传入欧洲[46];当代数学家所采用的一种来解决计算机问题的“算法”(algorithm),是由阿拉伯数学家艾尔-哈瓦利兹米发现的,这一术语就是用的他的名字。需要强调的是,对中世纪末期的文艺复兴以及大航海贡献颇大的还有中华文明。如1620年,英国哲学家佛朗西斯·培根对印刷术、火药和指南针的意义进行论述。

另外,不得不指出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古希腊、古罗马经典正是由阿拉伯人保留下来的,并在文艺复兴时期由阿拉伯语再翻译成拉丁语,从而得以再生。[47]当然,阿拉伯世界对欧洲中世纪的影响不仅于此,还包括政治、经济、贸易、商业等方面的影响。[48]

总之,中世纪的欧洲虽然几乎将古典文明连根拔起(幸运的是,在中世纪后期,由于阿拉伯人的保存得以再生),却也为新文明的形成扫清了道路。[49]随着新文明的发展,特别是商人阶层的崛起,以及中世纪晚期文艺复兴运动的蓬勃发展,欧洲的商业文明将迈入新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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