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规定,我国实行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办法计缴所得税。所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除该表以外,还需提交以下报表及资料:
(1)财务报表;
(2)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3)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4)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5)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需要说明的是,所有需提交给当地税务局的相关报表和资料都必须经过独立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的审计。
在以上报表和资料中,最主要的报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我们以A类报表(指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为例说明该报表构成:(www.daowen.com)
第一部分,利润总额计算,其计算步骤同企业会计报表利润表所计算的利润总额。
第二部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步:
第一步:纳税调整后所得=利润总额-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境外应税所得抵减境内亏损。
第二步: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所得-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第三部分,计算应纳税额,分为四步:
第一步: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
第二步:应纳税额=应纳所得税额-减免所得税额-抵免所得税额;
第三步: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额+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第四步: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实际应纳所得税额-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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