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出台加速了产业政策的应用。1994年国务院发布的《九十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则强调了“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纲要》的发布对“九五”计划的制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九五”计划中,中央只提出了预测性、指导性的总目标,政府的投资项目被列入年度计划,投资数额也不再做具体的硬性规定而改为每年具体协调。这样,省级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时被赋予了更多的自主权,这一特征体现在各省出台的“九五”时期产业政策中,因此“九五”时期也成为我国各省出台产业政策最密集的一段时间。
但是,在“九五”计划编制时,我国的区域差距已经非常明显,东部省份产业水平明显高于中西部省份,各省的产业政策都带有非常明显的地区特色。以重庆和江苏两省的产业政策为例,两省在产业政策上均对《纲要》所体现的政策重点进行了落实,分别对一二三产业作出了相应安排,但在具体内容上则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合理区分。处于东部地区的江苏在第一产业的产业政策上主要侧重于提高农业的现代化、科技化水平,在第二产业的发展上也与《纲要》所提及的支柱产业完全一致(机械、电子、化工、汽车、建筑);而处于中西部地区的重庆在第一产业的政策安排上则更加强调农业基础地位的强化和农业市场化水平的提高,其工业产业政策则选择性地发展了当地具有品种结构优势和资源优势的机械、化工产业。(www.daowen.com)
随着省级政府自主权的增强,在发展经济、制定产业政策时,各省也表现出了一定的差异。一方面,省级产业政策在形式上对国家重点规划发展的产业作出了回应;另一方面,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资源禀赋的不同,各省则更倾向对既符合国家规划、又具有地方优势的产业予以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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