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好的文件制度,如果在执行落实中打了折扣,不仅收不到预期的效果,反而会因执行的“四不像”,影响到党政部门的公信力,割裂干群之间关系。
一是执行不到位。在执行过程中不能做到不折不扣按政策规定进行,而是做表面文章,表决心惊天动地,看成效毛毛细雨,尤其对己无用无利的更是采取暂时搁置的态度来对待,等着其他省市先落实,看看其他省市是如何落实的,或者等中央一再催促之后再落实。从而使各项政策在贯彻执行中走样变形,变成一纸空文。比如,2011年10月,国家决定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680个县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以每生每天3元标准为学生补助营养午餐,为此,中央财政每年拨付160多亿元。然而,不少地方政策执行不到位或是未落实国家政策,学生餐营养不达标,主要原因还是一些地方政府认为民生是花钱多、见效慢,且群众满意度不好掌握的领域。
二是执行标准不高。一些领导干部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差不多就行了”的思想,对上级政策要么简单处理、走走程序,便束之高阁,故意搁置,要么就消极应对、疲于应付,如果遇到上级考核就进行突击式应付,追求表面数字化和执行的程序化。比如,从近几年的部署看,中央支农惠农的政策一直在稳定、完善和强化,各地也陆续加强了支持“三农”发展的力度。但也要看到,个别地方和部门嘴上喊着支持农业,但在行动上却“干打雷不下雨”,甚至对投入农业和农村的资金或层层截留或延期下发或挪作他用;一些地方曲解“新农村建设”为“新村建设”,把有限又宝贵的支农资金挪用到“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上,农业生产第一线得不到应有的支持。(www.daowen.com)
三是执行留空白。缺乏完整准确的理解和把握,盲人摸象,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睁眼说瞎话,片面认为有的规定条文与自己关系不大,干脆不去执行,或是要求别人执行自己不执行,甚至抗拒执行,使原本完整的政策在选择执行中残缺不全,影响了政策整体功能的发挥。比如,为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加快地方发展,一些地方和领导对上级命令指示文件挑来捡去,在税收优惠、企业扶持、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大肆宣传执行,而对于GDP能耗、企业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约束性要求,就千方百计地利用堵瞒的办法不予执行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上级的命令指示不能原原本本地得到贯彻执行,在“不唯GDP”、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政策和决策执行方面留下空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