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企业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各投资项目的档案管理,防止档案遗失和因档案不齐全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第三条 档案管理归口部门。第九条 项目档案的收集、保管和查阅规定。第十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投资管理部。

企业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各投资项目的档案管理,防止档案遗失和因档案不齐全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投资项目”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因企业参与投资或合作而产生的盈利性建筑工程;二是因企业参与投资或合作而设立的生产经营性企业。

第三条 档案管理归口部门。

1.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建档和保管建筑工程的各种文件资料。

2.公司总部投资管理部负责建档和保管生产经营性企业的文件资料。

第四条 档案分类。投资项目档案按类、目划分并归纳。其根据企业档案现状,分为四类:

1.全资投资项目。

2.合资合作投资项目。

3.内地投资项目。

4.境外投资项目。

第五条 全资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必要文件。

1.“新上项目预报表”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2.报给政府的申请报告和政府批文。

3.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4.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局批复。

5.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6.产权变更的相关文件、材料。

7.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8.历年经营业绩。

第六条 合资合作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文件:

1.“新上项目预报表”和合资企业可行性分析报告。

2.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使用证和各方股东的政府批文。

3.报给政府的申请报告和政府批文。

4.合资企业合同书

5.合资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6.合资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各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7.合资各方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8.合作各方主管单位意见。

9.合资各方委派的董事名单。

10.进口设备、办公用品清单。

11.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文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

12.产权、股权变更的相关文件、材料。

13.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14.历年经营业绩。

第七条 内地投资项目包括的必要文件。

1.报给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的申请报告。

2.企业在内地兴办工商企业的章程。

3.合资、合作的联营合同或合资意向书

4.企业成立或变更时的政府批文。(www.daowen.com)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6.派出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7.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8.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表”复印件。

9.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10.企业已经在内地投资的经营效益情况。

11.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12.工商局批文。

13.外出兴办企业的当地政府的批文。

14.外出兴办企业的当地工商局的批文。

15.外出兴办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16.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17.历年经营业绩。

第八条 境外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必要文件。

1.报给外汇管理局及经济发展局的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海外企业合同、章程。

4.投资方的政府批文、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投资方资信证明、创汇证明、“资产负债表”及历年经营业绩。

6.外派管理局关于项目投资风险及外汇来源的书面审查材料。

7.政府主管部门征询我驻外使领馆意见的函。

8.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成立海外企业的批文。

9.海外企业在投资国的注册登记证明。

10.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 项目档案的收集、保管和查阅规定。

1.投资管理部设建档员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的整理。总企业各下属企业应认真配合其工作,主动、及时地将项目档案整理并上交投资发展部。

2.各项目负责人在将项目文件交给建档员时,建档员应及时登记文件交付日期、名称、原件或复印件、交付人,并由文件交付人签字认可。

3.文件登记后,由投资发展部经理或执委会主任签字,按性质进行编号、归档。

4.项目档案保管期(原件和复印件)一般为永久保存。

5.总公司人员在因工作需要而查阅或借用项目档案时,在投资管理部办理相应的查阅或借用手续。

6.集团内各单位在因工作需要而查阅项目档案时,需出具本单位领导的批准证明,经投资管理部经理同意后,方能由建档员接待查阅。

7.外单位人员在因公而需要查阅项目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总经理同意后,方能由建档员接待查阅,并由建档员详细登记查阅项目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8.一般不得将项目档案带出档案室,若有特殊情况而需带出档案室或复制的,必须经投资管理部经理批准,由建档员详细登记且借用人签名后,才可外借,并限期归还。

9.查阅人在违反借阅规定时,建档员有权提请相关部门处罚。

10.所有资料均应放入有锁的柜子里,由建档员专人保管钥匙。建档员因工作失职,使文件丢失或损毁的,应追究其责任。

11.由于建档员的变动或机构的改变等,项目档案在需要移交时,需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签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第十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投资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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