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销售货款安全控制规定-有效维护财务稳定

销售货款安全控制规定-有效维护财务稳定

时间:2023-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销售货款控制,防止货款流失,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针对销售发货程序中的货款安全控制定本规定。第三条 发货对象为办事处的控制。签字人对货款安全负责,同时以书面形式落实收款人和担保人。

销售货款安全控制规定-有效维护财务稳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销售货款控制,防止货款流失,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针对销售发货程序中的货款安全控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总公司直接发货的控制

第二条 发货对象为总经销的控制。

1.现销程序控制程序。

(1)总经销列出书面的要货清单,同时传真汇款回单(如果上次付款尚有结存,发货额度在结存余额之内,可以注明)。

(2)如果资金已经到位(商务人员保证资金安全到位,财务人员负责查询到位情况),货品调度查询货品库存并开具手工“出货通知单”,连同汇款单传真给财务部。

(3)接单中心凭“出货通知单”开具电脑“销售发货单”。

(4)物管部据“出货通知单”和经商务部签字的“销售发货单”发货。

(5)财务部进行账务核算。

说明:如果发现资金未到位或者汇款回单存在造假等现象,财务部应马上汇报给相关部门。

2.赊销程序控制程序。

(1)总经销列出要货清单,并提出赊购申请。

(2)接单中心将赊购申请交营销中心财务部负责人审查。财务部负责人在信用额度内签批。

(3)如果属信用额度内发货,货品调度则查询货品库存并开具手工“出货通知单”。

(4)接单中心凭“出货通知单”开具电脑“销售发货单”。

(5)财务部负责人在“销售发货单”上签字,并注明“信用额度内发货”。

(6)物管部根据“出货通知单”和经商务部确认的“销售发货单”发货。

(7)财务部进行账务核算。

说明:对于无铺底资金或者超信用额度的发货,待营销中心负责人在“出货通知单”上签字同意后,相关部门方可进行后面的程序。

第三条 发货对象为办事处的控制。发货到办事处的控制程序如下:

(1)办事处列出要货清单。

(2)货品调度审查办事处库存情况,如属正常要货,则开具手工的“出货通知单”。

(3)接单中心凭“出货通知单”开具电脑“仓库调拨单”。

(4)物管部根据“出货通知单”和“仓库调拨单”发货。

(5)财务部进行账务核算(作异地库存核算)。

说明:货品调度需严格审查各办事处库存,如果因调度不当而造成办事处货品积压,货品调度和办事处负责人共同负责。

第四条 发货对象为零担客户的控制。发货到零担客户控制程序如下:

(1)客户提出要货申请,并支付现金或发来汇款回单(如果上次付款尚有结存,发货额度在余额之内,可以注明)。

(2)营销中心财务部收现金或者查询资金结存情况。

(3)如果资金已经到位,货品调度查询货品库存并开具手工“出货通知单”。(www.daowen.com)

(4)接单中心凭“出货通知单”开具电脑“销售发货单”。

(5)财务部资金查询人员在“销售发货单”上签字,并注明“资金已经到位”。

(6)物管部根据“出货通知单”和经财务部确认资金到位并签字的“销售送货单”发货。

(7)财务部进行账务核算。

说明:零担客户原则上不得赊销,特殊情况由货品调度请示,经营销中心负责人在“出货通知单”上签字同意后方可发货。签字人对货款安全负责,同时以书面形式落实收款人和担保人。从原则上讲,送货到货运部再收款的情形不允许出现。如果情况特殊需要送货到货运部,需由货品调度报告营销中心负责人,营销中心负责人在“出货通知单”上签字并落实收款人和担保人后,收款人向营销中心财务部打欠条并保证当日将货款收回。营销中心负责人不在时,货品调度应电话请示,并于两日内请批准人补签,此时,由货品调度落实收款人,并且收款人依然向财务部打欠条。

第三章 办事处发货的控制

第五条 现销程序控制。办事处现销控制程序如下:

1.客户提出要货计划,商务代表开具订购单。

2.办事处出纳将收款收据传真至营销中心接单中心。

3.接单中心开具电脑“出库指令单”及“销售发货单”,连同收款收据传真件交营销中心财务部审查。

4.营销中心财务部在“销售发货单”上签字,并注明“现销”。

5.接单中心将经审查的“销售送货单”、“出库指令单”传真至办事处。

6.办事处发货。

7.营销中心财务部进行账务核算,办事处做资金和实物流水账。

第六条 赊销程序控制。办事处赊销控制程序如下:

1.办事处负责人向营销中心负责人提出赊销申请,并以书面形式落实担保人,同时将担保书传真至营销中心负责人处。

2.营销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接单中心开具电脑“出库指令单”。

3.营销中心财务部在“出库指令单”上签字,并注明“赊销”。

4.接单中心开具电脑“销售送货单”,连同“出库指令单”传真到办事处。

5.办事处发货。

6.营销中心财务部进行账务核算,办事处做资金和实物流水账。

7.办事处限期收款,并将收款收据传真回营销中心财务部。

说明:严禁未开单即销售,严禁先销售后补单。公司将不定期对各办事处资金和库存商品进行核查,发现未按程序办理的将给予重罚。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相关说明。

1.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并严格执行上述发货程序。由于任何一个环节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而造成的资金流失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2.公司将不定期抽查上述程序的执行情况,一旦发现未按程序办理的行为,即使未造成资金流失,也将给予重罚。

3.相关签字人员务必严格审查,如果因失职造成货款流失,负全额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并委托稽查部随时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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