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集团成本费用的核算与管理制度优化方案

集团成本费用的核算与管理制度优化方案

时间:2023-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核心层、紧密层和半紧密层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组织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建立各级成本管理责任制,督促财会部门将成本、费用指标分解并下达到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实行分级归口管理。

集团成本费用的核算与管理制度优化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相关财务及会计管理法规,建立健全本集团成本费用核算与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集团经济效益,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严格遵守制造业成本法核算原则,结合集团具体情况,并依照财政部颁发的相关制度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核心层、紧密层和半紧密层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单位。

第四条 集团各企业成本核算与管理基本任务:开展成本预测,参与经营决策;制订成本计划,实施成本控制;组织成本核算,反映经营成果;考核成本水平,落实责任成本;分析盈亏原因,挖掘成本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 集团各企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成本核算与管理实施细则,并上报集团财务中心审批后实施。

第六条 成本费用核算与管理基础工作。

1.加强定额管理。

2.健全物资的计量及收、发、领、退和盘点制度。

3.健全企业内部计划价格制度。针对各种主要材料、结构件、机械配件、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动力、劳务等,制订内部的统一计划价格。

4.健全原始记录。

第二章 成本费用管理职责的划分

第七条 集团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根据企业内部机构和人员分工,建立全面的成本管理责任制度,以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

第八条 集团总经理及各企业总经理职责。

1.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制止一切侵占国家和企业收入及铺张浪费等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经济业绩负完全责任。

2.日常管理。组织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建立各级成本管理责任制,督促财会部门将成本、费用指标分解并下达到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实行分级归口管理。

3.业绩达成。组织和领导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努力增产节约,提高产品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成本,完成各自的成本及费用计划。

4.绩效改善。定期组织经营成果分析工作,检查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并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经营管理

第九条 集团财务总监及各企业财务总监或行使财务总监职权的管理者职责。

1.成本管理组织工作。协助总经理组织并领导本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执行成本计划,控制成本支出,健全成本核算,开展成本预测和分析工作,并对企业的财务成果负责。

2.国家法规执行。组织本单位各部门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护国家财产,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事项的分析与决策工作。

3.计划执行检查。定期检查各职能部门、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成本计划执行情况,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解决存在的问题。

4.工作关系协调。协调各职能部门、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与财会部门的关系。

第十条 集团总工程师及各企业总工程师职责。协助总经理抓好挖潜、革新和改造工作,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劳动环境,保证工程质量,加速工程进度,保证技术先进、合理并在经济上节约、有实效,对各项技术组织措施的经济成果负责。

第十一条 集团总经理及各企业总经济师职责。负责在投标报价、经营管理的决策中协助经理选择最优方案,使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对企业的经济成果负责。

第十二条 财会部职责。

1.制定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2.参与制订内部各项费用定额、储备定额和工料消耗定额。

3.参与制订内部计划价格。

4.汇总并编制企业的财务成本计划,并负责将成本费用指标分解和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和内部独立核算单位。

5.检查、考核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

6.组织成本核算工作,指导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工作。

7.汇编各种成本报表,及时反映经营成果。

8.进行成本预测、控制,开展成本分析。

第十三条 生产计划部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和落实施工生产计划。

2.加强施工生产调度,确保均衡生产,减少停工、待料损失。

3.负责制定统计核算细则,做好原始记录,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账,严格执行统计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生产统计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数据负责。

4.按照单位工程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正确记录当月每一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的实物完成量和工作量,及时核对设计预算和增减账,做到当月已完工程的预算,当月反映完成工作量。

5.向财会部门提供当期工程分部分项完成的实物量、工作量,并提供已完工程的预算成本。

第十四条 技术部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和落实技术组织措施计划,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与科学的技术组织措施方案,从施工技术上保证工程质量,加速施工进度,降低物化劳动和劳动消耗。

2.定期对技术组织措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总结其执行后的经济效果。

3.组织技术更新成果效益核算工作,按期提供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等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 质量控制部职责。

1.贯彻并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法规,负责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并实施保证质量的措施,做好质量评定和质量验收工作。

3.提供质量数据,做好质量成本的业务核算工作。

4.指导班组进行质量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工作,减少事故和返工损失。

第十六条 工程预算部职责。

1.编制和核定施工预算图,制订工程投标标价,确定工程收入,做好单价分析和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的工料分析工作。

2.根据施工详图,会同材料员、劳动定额员,结合图纸不可预见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依据分工原则编制施工预算,以满足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的核算需要。

3.检查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根据当月洽谈记录进行增减账预算。

4.工程竣工后及时提出工程结算书,协助财会部门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工作。

5.组织并指导有关人员学习新定额及有关文件,做到预算及决算数据及时、准确。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职责。

1.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改善劳动组织,严格控制非生产用工和无产值用工。

2.加强劳动定额管理,严格执行劳动定额,坚持按预算的工程量和定额工日发包和下达任务,控制附加用工。

3.正确计算劳动效率和发放奖金,不断提高出勤率和劳动生产率

4.区别用工对象,做好台账记录,提供人工成本核算所需要的用工对象记录,降低人工成本,分析出勤缺勤、生产用工、非生产用工、无产值用工、辅助用工、定额用工、实际用工的情况。

5.负责工资及基金的管理工作,为财务中心部门提供工资管理的有关数据。

第十八条 材料采购部职责。

1.负责编制材料、工具采购供应计划。

2.合理组织采购、运输和储备工作,采取一切措施降低采购成本。

3.加强材料管理,执行材料消耗定额,减少材料损耗和搬运次数,严防材料短缺。

4.建立健全材料的验收、领退、盘点制度,做到来料有验收、发料有手续、耗料有定额、定期有盘点。

5.建立健全单位工程主要材料消耗台账,限额发料,加强材料核算,计算和提供单位工程材料消耗数据。

6.加强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核算工作。

7.负责材料费成本降低计划的完成工作,控制材料采购费用和仓库保管费用的开支,分析定额执行情况及降低材料消耗的主要措施。

第十九条 设备动力部职责。

1.负责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编制和执行设备修理计划,提高设备完好率,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配备大中型机械,降低使成本用和修理成本。

2.执行设备使用定额和燃料、动力消耗定额,提高设备利用率和生产率。

3.建立健全机械使用台账,按期提供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和使用费核算资料。

4.负责机械使用费成本降低计划的完成工作。

5.加强小型机械的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单机、单车等不同形式的核算工作。

第二十条 行政事务部职责。

1.负责制订和执行有关行政管理费用的计划和节约措施,实行以收定支及指标分管。

2.节约非生产性费用开支,严格区分企业内部基本建设、修缮、人防、临建、福利和正式工程的用工及用料。

3.负责行政管理成本降低计划的完成工作。

第三章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规定

第二十一条 集团总部及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成本费用开支范围规定,凡超范围开支,一律不予认可。

第二十二条 制造成本费用开支的范围。

1.构成产品或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结构件、机械配件、其他材料、周转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原价、运杂费和库储保管费。机械作业过程中所消耗的燃料、动力、润滑材料、擦拭材料、替换工具及部件、低值易耗品的原价、运杂费和库储保管费。运输作业过程中所消耗的燃料、润滑材料、其他材料、机械配件、轮胎、低值易耗品的原价、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需要说明的是,回收的边角余料、下脚料、废料以及包装物,凡是有利用价值的,应当估价入账,并分别冲减有关的成本费用。

2.生产单位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及修理费用。

3.生产单位发生的固定资产租赁费及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以及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所发生的费用。

4.生产单位人员的标准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和符合集团规定的各种工资性质的津贴和奖金。

5.生产单位人员按工资总额14%计提的福利费

6.生产单位发生的返工损失、正常废品损失、正常停工损失、待料损失。需要说明书的是,损失赔偿和废品残值应冲减成本。

7.生产单位发生的符合集团规定的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财产保险费、检验和试验费、劳动保护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

8.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冬季和雨季施工费。

9.施工企业现场发生的临时设施摊销费。

第二十三条 期间费用开支范围。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集团所属不同性质的企业,开支范围不一样,具体见本制度第五章“成本费用核算规定”中关于期间费用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集团及各企业不允许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中开支的项目。

1.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清理及出售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固定资产的存货非正常损失;临时设施报废清理净损失;自办技工学校、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公益性支出;救济性支出;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2.应从其他渠道开支的项目。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开支的被没收的各种财物损失,支付的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在公益金中开支的企业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支出;从福利费中开支的职工医药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用,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应当资本化的支出,比如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3.对外投资,不得列入成本费用。

4.应该用各种专业基金开支的费用,不得列入成本费用。

第四章 成本计划与成本控制

第二十五条 成本费用预测。

1.成本费用预测的基本程序。

(1)确定预测目标。

(2)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的资料和数据,掌握市场信息。

(3)确定预测模型,进行科学的推理和计算,得出预测结果。

(4)对预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考虑各种变化因素,找出预测误差。

(5)对预测结果进行修正,选出最佳值作为成本费用决策和编制成本费用计划的依据。

2.成本费用预测的基本内容包括:投资工程的预测、新投资项目和新产品项目的预测、企业报告期保本点的预测、单位工程保本点的预测、降低成本水平以及完成利润目标的预测等。

3.成本费用预测的方法。

(1)高低点分析法。高低点分析法是以企业历史成本资料中产量最高和最低两个时期的成本数据为代表,借以推算出成本的固定部分和变动部分,进而推算出产品的单位成本和总成本。

(2)目标成本预测。目标成本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努力达到的成本水平,它必须比已经达到的实际成本要低。在预测目标成本时,应确定目标成本盈利率,目标成本盈利率的大小,可参照国内外同类企业的利润率水平确定。

(3)保本点的预测。保本点也叫做盈亏分界点或损益平衡点,是指企业处于不亏不盈状态时的某一点,在这点上,企业的利润等于零。

第二十六条 成本费用降低计划。集团及各企业、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均要在成本预测的基础上,按要求定期编制成本费用降低计划。

1.成本费用降低计划时间。

(1)企业级单位按年编制。

(2)施工处(分公司、车间)要按季编制。

(3)施工队(项目经理部)要按月编制。

2.成本费用降低计划编制依据。根据本集团的生产任务和消耗水平、定额水平,在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利润指标和降低成本费用指标的前提下进行编制。

3.成本费用降低计划的编制内容。

(1)“降低成本计划汇总表”。(略)

(2)“降低成本技术组织措施计划表”。(略)

(3)“材料采购降低成本计划表”。(略)

(4)“期间费用降低计划表”。(略)

4.成本费用降低计划编制的分工。

(1)基层单位编制单位工程(或产品)降低成本计划。

(2)生产技术部门编制降低成本技术组织措施。

(3)材料供应部门编制材料采购降低成本计划。

(4)财务中心编制期间费用控制计划,并负责汇总和编制企业的成本降低计划。

第二十七条 成本费用控制。

1.技术组织控制。技术组织措施必须以降低成本计划为目标制定出具体实施细则,在施工或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程,保证其目标成本的实现。

2.采购成本费用控制。对物资采购供应消耗过程的成本控制进行比质、比价、比运距的活动,控制采购成本,加强计划管理,实行定额储备。

3.领料控制。采取限额领料制度,把好领料关和投料关,控制材料消耗量。积极回收和利用废料、边角余料、下脚料等,做到变废为宝、物尽其用。

4.劳动力消耗控制。要科学配备劳动力,改善劳动环境;要加强劳动定额的管理;要减少非生产用工和无产值用工;要严格执行外包队工资结算制度;加强任务书的下达、验收制度的执行力度;要认真执行各种工期定额。

5.施工机械费用控制。努力提高施工机械的完好率、利用率;要合理的配置施工机械,防止功能过剩,空转率过高。

6.能源消耗控制。将生活用和生产用能源区分开来;燃料及其低值易耗品的消耗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要铺张浪费,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的发生。

7.加强对工具、用具的管理。减少材料的二次倒运。强化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8.控制期间费用。严格按计划开支执行,分级分口负责,按定额承包,包干使用;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定期分析计划执行情况。

9.实行成本责任考核制度。将成本与管理者收入挂钩,使企业的成本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10.建立健全成本检查制度。分季或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对工作量、预算增减账、材料以及财务账面的债权与债务、待摊预提费用等,进行彻底的核实和盘点,以确保本年度成本的真实性。

第五章 成本费用核算规定

第二十八条 成本费用核算的组织。

1.集团所属企业,如果实行企业、工程处(或分公司,下同)、施工队(或车间,下同)三级成本核算,则按下列要求进行:

(1)施工队根据工程处下达的成本费用指标,结合施工生产过程的特点和经济责任制的要求,核算本队所承担的工程、产品、作业的制造成本和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按月向工程处结转实际成本。

(2)工程处汇总并核算工程、产品、作业的制造成本及工程处发生的期间费用,并编报成本报表。

(3)企业汇总并核算全部工程、产品、作业的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确定经营成果并向集团公司汇报。

2.集团所属企业如果实行企业、项目经理两级成本核算,则按下列要求进行:

(1)项目经理负责核算该工程、产品、作业的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按月向企业上报成本报表。

(2)企业汇总并核算全部工程、产品、作业的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确定企业经营成果,并向集团进行总汇报。

第二十九条 建筑安装企业成本核算。本集团所属的企业中,属于建筑安装性质的,按下列规定核算成本费用。

1.集团所属建筑安装企业成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部分构成。

(1)直接成本包括:

1)人工费:包括建筑安装施工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工资性津贴、劳动保护费等。

2)材料费: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构配件、零件、辅助材料、半成品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

3)机械使用费:包括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支付的机械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

4)其他直接费用: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工程水电费、临时设施摊销费、检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生产工具使用费、工程点交费及场地清理费等。

(2)间接成本。间接成本即间接费用,包括内部各施工单位组织管理施工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人工费的归集与分配如下:

1)各企业要对工资、奖金支出的原始凭证审核、汇总,根据成本核算对象将生产工人的工资、奖金按月度进行分配。

2)外包工工资,依据外包工工程单的用工记录和外包工结算单,按成本核算对象进行分配。

3)结合施工进度实行的各类人工费承包的工程费用,按报告期应结算金额列入成本核算对象。

4)当月支付的辅助工资和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先通过有关账户归集,按企业选定的分配方法计入成本核算对象。

5)自有施工人员在各工程中的用工分配,可以采用平均工资和平均奖金的方法计算。实行“两层分离”的劳务层对项目经理部提供劳务,项目经理按实际结算额列入工程工资。

6)人工核算要以预算工日和定额单价为依据,要严格施工任务书和各类承包、计件、实物量计酬的管理,实事求是地做好用工记录,区别生产用工、非生产用工和不同单位工程的用工。

7)在人工工资归集与分配中,应注意将不属于人工成本项目的工资、奖金、福利费等支出加以区分,按规定计入应计的项目。(www.daowen.com)

8)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和“复合指标挂钩”办法的企业,应将企业自有职工工资、奖金及外包工工资(外包工结算总额的50%)在费用归集分配过程中,列入工资指标。

9)已用工但未付款的外包工工资,应做好预提工作,计入当期人工费。

(2)材料费归集与分配如下:

1)各企业必须依据其验收、发放、耗用、盘点的原始记录,对直接用于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种材料,正确进行数量与金额的核算,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按成本核算对象编制工程“耗料表”,确定应计入材料费成本的数额。

2)各企业应为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使用的材料确定合理的分配标准,并在报告期进行材料分配。

3)周转材料的租赁费、摊销费,直接计入受益的成本核算对象。集中支付需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确定适当的方法,合理分配。

4)材料的消耗应依据定额来归集、分配和控制。月度单位工程材料消耗应与账册反映的材料验收、盘点、消耗及调出的情况一致。成本核算对象所归集的月度材料应与工程进度一致。

5)必须对结构件、设备和其他加工订货包括建设单位供料,按规格、数量、质量标准认真验收,核对设计,建立保管台账,月度按实际安装进度计算耗料。

6)应将已供货但未付款未结算的材料物资费用暂估入账,按材料管理、核算的正常手续办理验收领耗,付款后按实际结算数调整差额。

7)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计价核算的企业,应将耗用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即计算耗用材料应分配的材料成本差异,按材料的品种类别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

8)工程竣工后的剩余材料需办理退料手续,已耗料的按退料金额冲减材料费成本,未耗料的按存货转移处理。

9)周转材料的摊销费可选用定额摊销、分期摊销、分次摊销等方法计算和分配。

10)凡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计价核算的企业,在领用和发出时可选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等,不得随意变更计价方法。

11)按工程所在地级市造价管理部门规定执行竣工期材料调价系数、五材调价、地材调价等方法的工程和实行议价供料的工程,在材料费归集时,要区别列入调价范围的材料品种、供应价格和预算价格,计算报告期已列入材料费实际成本的价差额。基层单位应设置台账并收集供货原始凭证,以便履行有关调价手续。

(3)机械费归集与分配如下:

1)按租用的工程对象直接将租用外单位或本单位机械专管部门的施工机械,列入机械使用费成本。由几个单位工程公用的机械,能划清每工程台班、台时的,按台班记录分配计入;不能划清的,可按实物工程量或产值分配计入。

2)自有机械应将每月发生的实际使用费,比如折旧、修理、燃料、动力、辅料、配件、运输、机工工资、安装、拆卸费等,全部归集后,计入工程机械使用费。

3)未实行内部租赁制的企业统管的机械也应建立各工程使用台班记录,将全部使用机械费分配计入各受益成本核算对象。

4)支付的大中型机械的进(出)场费,应先通过“待摊费用”归集,再按机械使用期限分摊计入。

5)打桩、挖土、吊装等机械施工分包项目的费用,按实际结算的机械费用列入工程机械使用费(结算中计取的其他费用项目列入对应项目的支出)。

6)工程施工需要的机械设备的购置,均按固定资产购置核算,不得将机械设备价款直接列入工程机械使用费。

(4)间接费用归集与分配如下:

1)各内部核算单位发生的间接费用均全部通过“间接费用”账户进行归集、分配。

2)能划清受益对象的通过“间接费用”归集后转入受益对象;不能划清受益对象的共同费用,在报告期末分配并转入各成本核算工程对象。可直接纳入分企业机关间接成本,并随之编报“分企业机关成本表”。

第三十条 工业制造企业成本核算。在集团所属企业中,属于工业品制造业性质的,按下列要求核算成本费用。

1.成本项目。制造企业主要有以下7个成本项目:

(1)材料费,包括构成产品实体的主要材料和有助于产品形成的其他材料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费。

(2)人工费,包括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奖金和职工福利费。

(3)燃料及动力,包括机械设备所耗用的油料、燃料的动力费用。

(4)折旧及修理,包括机械设备的折旧费、修理费用、租赁费用等。

(5)废品损失,包括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废品损失。

(6)其他直接费,包括不能列入人工、材料等以上5种费用的其他生产费用。

(7)间接成本可参考施工企业间接成本的内容。

2.生产费用的归集与分配,可以参照建筑安装工程成本核算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机械作业企业成本核算。机械作业企业成本核算适用于集团从事机械作业的企业和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单位和运输单位。

1.机械作业企业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下列7个:

(1)人工费,包括驾驶人员、操作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等。

(2)材料费,包括机械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材料费用。

(3)燃料及动力,包括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运转所耗用的燃料及动力等费用。

(4)折旧及修理,包括机构设备发生的折旧和修理费用。

(5)替换工具及部件,包括机构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的替换工具、部件的费用。

(6)其他直接费,包括不在以上五项费用中列支的其他生产支出。

(7)间接成本和建筑安装类企业基本一致。

2.费用归集与成本计算

(1)各机械施工和运输作业的生产费用应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成本核算的有关规定及成本项目和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和分配,以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成本。

(2)根据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成本和实际完成的作业量,计算作业的单位成本。机械施工作业以台班为单位计算单位成本;运输作业以台班或t/km计算单位成本。

第三十二条 劳务作业类企业成本核算。本集团所属企业中,属于劳务提供类企业的,按下列要求核算成本。

1.成本项目。劳务作业成本核算一般可设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五个成本项目。各项目核算内容和建筑安装企业对应项目基本一致。

2.费用归集与分配。各项劳务作业的生产费用应比照建筑安装工程成本核算的有关规定,根据各劳务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和分配。

第三十三条 材料采购成本核算。

1.材料采购成本核算的成本项目设置。材料供应部门应设置买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三个成本项目。

(1)买价,包括购入的原价和供销部门的手续费。

(2)运杂费,包括自购买地运至工地(施工现场堆存材料的地点)或仓库所发生的包装、运输、装卸及合理的运输损耗等费用。

(3)采购保管费,包括采购保管人员的工资、奖金、工资附加费、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固定资产费、工具和用具费、劳动保护费、检验和试验费(减检验试验收入)、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

2.归集与分配。材料供应部门在组织材料采购、供应和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应按照规定的成本项目和成本核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以计算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

3.材料成本差异的核算。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采购日常核算的企业必须核算材料成本差异。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应按照材料类别进行核算,不能对所有材料都使用一个综合差异率。

第三十四条 期间费用核算。

1.管理费用的开支报销范围。

(1)企业经费,包括后勤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用、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劳动保护费、财产保险费。

(2)工会经费,按工资总级的2%计提。

(3)职工教育经费,即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的用于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的费用。

(4)咨询费,即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所支付的费用。

(5)诉讼费,即企业起诉或应诉发生的费用。

(6)业务招待费,即企业业务经营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该费用应该在规定的限额内据实报销,具体限额参照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的相关规定。

(7)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按国家规定缴纳的费用。

(8)技术开发费,即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及半成品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费用以及试制失败发生的损失。

(9)技术转让费,即企业按照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约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给非专利技术所有人的费用。

(10)无形资产摊销,即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

(11)递延资产的摊销,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和其他待摊费用。

(12)存货盘亏、毁损(减盘盈),即由于施工期企业、生产单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损失,在扣除过失人或保险企业赔款和残料价值后的净损失。发生的存货盘盈,冲减该项费用。

(13)劳动保险费,即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企业参加离退休统筹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统筹基金)、各种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费用);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六个月以上病假人员的工资;职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及病休职工的各项经费。

(14)坏账损失。对于经确认无法收回的坏账所形成的损失(包括实行坏账准备金制度的企业按规定标准计提的坏账准备金),按规定计入费用。

(15)检验试验费,即行政管理部门的检验、试验、测绘等费用。

(16)上级管理费,即上交至上级单位及总企业的管理费。

(17)待业保险费,即按国家规定交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18)除上述内容外的定额编制费、测定费、概预算编制、工程投标等其他费用。

2.财务费用开支范围。

(1)利息支出,即付给银行的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支出及商业承兑汇票的贴息支出等流动负债的利息支出(扣除利息收入)。

(2)汇兑净损失,即汇兑损失减去汇兑收益后的净额。在企业的经营期间,此项列入当期费用;在筹建期间,此项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3)金融机构手续费,即企业为办理筹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缴纳的手续费用。

(4)调剂外汇手续费,即在外汇市场进行外汇调剂买卖活动所缴纳的手续费。

(5)其他,即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其他支出。

3.销售费用开支范围。企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称为销售费用,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维修费、展览费、差旅费、广告费、代销手续费、销售服务费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服务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以及其他经费。

4.期间费用的核算方法。

(1)期间费用发生时,按“谁发生、谁负担、谁核算”的原则办理,并按实际支出额在报告期末编制管理费用表、财务费用表和销售费用表。

(2)报告期末,所发生的全部期间费用转入当期损益,结转后期间费用余额为“0”。

第六章 成本费用的考核与分析

第三十五条 成本费用的考核。

1.成本费用考核指标。

(1)年、季、月计划成本的完成情况。

(2)百元产值成本率。

(3)百元产值占用的管理费用。

(4)企业人均支出的管理费用。

(5)竣工工程成本降低额。

(6)竣工工程“三材”用量和用工量。

(7)百元产值发生的临时设施摊销费。

(8)百元产值发生的间接成本及费用。

集团所属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性质,制定相应指标报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2.成本考核细则。成本费用考核部门根据企业分级归口下达的降低成本费用任务,对工程处(分企业)工程队(项目经理部)以及各职能部门分别进行。具体细则参见人力资源部出台的绩效考核办法(略)。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分析。

1.成本费用分析于每月初进行,其是对上月成本费用控制情况进行的分析。

2.成本费用分析的内容包括:

(1)减少成本的来源。

(2)各项消耗定额的执行情况。

(3)成本费用降低计划的执行情况。

(4)成本费用升降和盈亏的主观及客观原因。

(5)企业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3.成本费用分析的方法与步骤。

(1)成本费用综合分析,主要采用比较分析法,按总成本进行分析对比或按成本费用项目进行分析对比。具体包括:

1)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比较。

2)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比较。

3)计划费用与实际费用比较。

4)所属单位之间进行比较。

5)与上年同期数据进行比较。

6)与集团历史最高水平比较。

7)与同行业先进水平比较。

8)单位工程成本费用之间的比较。

(2)按单位或工程(产品)项目做进一步深入的分析,分析导致成本项目及其费用盈亏的原因。主要包括:

1)人工费的分析。

2)材料费的分析。

3)机械费的分析。

4)其他直接费用分析。

5)间接成本费用的分析。

6)对构成企业利润的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

第七章 成本费用报表

第三十七条 集团及所属企业成本费用报表的种类主要包括:

(1)“工程成本表”。

(2)“产品成本表”。

(3)“作业成本表”。

(4)“单位工程成本表”。

(5)“竣工工程成本表”。

(6)“竣工工程成本报告表”。

(7)“间接费用表”。

(8)“管理费用表”。

(9)“财务费用表”。

(10)“销售费用表”。

第三十八条 成本费用报表编制要求。

1.“工程成本表”、“产品成本表”、“作业成本表”、“管理费用表”按月编制并上报集团。

2.“竣工工程成本表”按季度编制并上报集团。

3.“单位工程成本表”、“竣工工程成本报告表”、“间接费用表”、“财务费用表”、“销售费用表”按月编制并上报总公司财务部。

第八章 成本费用核算监督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 集团对所属企业的成本核算的监督。

1.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工作,促进并改善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2.按期会审企业的报表,提出审核意见。

3.审查各企业年度降低成本计划、费用控制计划,并提出具体的审查意见和建议。

4.对企业的成本费用预测、成本费用计划、成本费用控制、成本费用核算等成本管理的各环节进行监督。

5.参与企业成本费用的分析工作,并对企业成本费用计划的完成结果进行考核。

6.对一切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单独或会同财政机关进行检查并处理。

第四十条 对违反成本管理制度的企业实施处罚,具体如下:

1.违反制度行为的类别明确为下列6类:

(1)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

(2)随意摊提成本费用,挤占集团收入。

(3)弄虚作假,成本严重不实。

(4)高估或冒算工程造价。

(5)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工程大量返工或其他严重损失。

(6)损公肥私,挥霍集团资财,增加成本费用开支。

2.处罚。集团所属企业存在侵占公司收入的行为,要求责任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相当侵占集团收入金额50%~100%的罚款。同时,对企业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实施处罚,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较好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但认错态度较好的,处以本人一个月标准工资以内的罚款;情节严重且确属明知故犯的,处以本人三个月标准工资以内的罚款,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3.对各企业财务总监的处罚:各企业财务总监,如果明知违法行为发生却不抵制、不揭发的,应与违法行为直接责任人同时受到处罚。

4.申诉。企业或个人对上级给予的处罚有异议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申请上一级复议裁决,逾期不申请的按通知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经集团董事审批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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