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分批法在成本核算中的应用与管理制度

分批法在成本核算中的应用与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产品成本核算,现依《企业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成本核算采用分批法,产品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物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第三章 人工成本核算第七条 公司产品人工成本包括支付员工的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及各项津贴补助、劳动保险支付等。第十三条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设定各成品的材料标准耗损率、直接人工与制造费用分摊率和现有机器、人员配备月标准产量等。

分批法在成本核算中的应用与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产品成本核算,现依《企业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成本核算采用分批法产品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物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第三条 配合工作。

1.生产部门应每日将“原材料领用报表”、“生产报价表”报送会计部门,人事部门应于次月5日前将各部门的薪金资料报送会计部门作为成本计算的依据。

2.成本会计应按产品分类进行单位成本的分析,以此供各部门作为生产管理决策的参考。若有超量耗用原材料、人工或费用发生重大差异的情况发生,成本会计应查明原因,提交报告。

第二章 材料成本核算

第四条 公司计入产品成本的材料包括三类。

1.直接材料:铝箔、电解纸、衬垫、铝壳、塑胶管。

2.物料:电解液、脱脂剂。

3.间接材料:机械修理用料、金属五金材料、工具类、电器材料。

第五条 公司材料成本的计算采用加权平均法。新购进材料价格除其货款外,其他附加费用(比如运费、保险费、关税等)均应计入材料成本。

1.材料领用及退回均应填写领料单、退料单,办理进退料手续。

2.领料、退料凭证应依规定填写并经有关主管核准。

3.发料人员应将领料、退料或发货单据加以连续编号,于次日送交会计人员登入存货账。

第六条 材料仓库部门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的收、发、存月报表按材料、产品分类报送会计部门核对。

第三章 人工成本核算

第七条 公司产品人工成本包括支付员工的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及各项津贴补助、劳动保险支付等。其依照人事部门每月编制的“薪金发放表”区分为直接人工或间接人工。

1.直接人工,是指生产部门直接从事生产操作、维护的人员及现场主管人员的劳动报酬,其人工成本依其重点产品分摊率分别摊入该产品内。(www.daowen.com)

2.间接人工,是指服务部门员工报酬及主管级人员的薪金,其分别计入产品以作为制造费用的一部分。

第八条 会计部依据“工资发放表”制作记账凭证,并记入成本账中。

第四章 制造费用核算

第九条 当制造费用发生时,相关人员应依其性质,根据有关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记入制造费用明细分类账,同时针对各项费用于每月月末总结后编制“费用汇总比较表”。

第十条 每月生产服务部门的费用除计入“费用汇总比较表”外,还应依“人工费用分摊基准表”作为间接成本分摊计入成本。

第五章 产品成本计算

第十一条 产品成本计算包括原材料成本计算、直接人工成本计算、制造费用成本计算。本计算依据的资料主要包括:“生产月报表”,“薪金发放表”,“原材料收、发、存月报表”,“费用汇总比较表”。

第十二条 公司产品成本计算采用分批法计算。

第十三条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设定各成品的材料标准耗损率、直接人工与制造费用分摊率和现有机器、人员配备月标准产量等。会计人员根据生产管理部门设定的标准产量,制订出整个企业的标准材料成本、标准直接人工与标准制造费用,并按生产管理部门规定的损耗率、分摊率和以“产品标准成本表”分别设定出各产品的单位标准生产成本

第十四条 每年年末,相关人员根据原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实际变动状况,对产品标准成本表进行修正。

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每月根据实际直接人工与制造费用的资料编制“费用汇总比较表”,汇总统计当月发生的制造成本,并按“基准单位成本分摊计算表”分摊各月的基准单位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并依据生产管理部门仓库管理人员编制的“原材料收、发、存月报表”上的资料核对会计库存账,同时统计当月各类材料耗用金额,以“基准单位成本分摊计算表”计算各月基准单位材料成本。

第十六条 会计人员将当月依“基准单位成本分摊计算表”计算得出的基准单位材料成本、直接人工与制造费用成本记入“产品生产成本计算表”各基准单位成本栏内,并经“材料耗用分摊基准表”及“人工费用分摊基准表”设定,各规格的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视材料的分摊率不同分别记入成本计算分摊率栏内,并以此计算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的单位成本且合计为实际制造单位成本。

第六章 记账及报告

第十七条 公司成本账户与普通账户采用合一总账制,在总账中设统制科目,以控制成本明细分类账。各总账上的科目的月底余额应与各有关成本明细账余额的总和相符合。

第十八条 在账务清楚且准确基础上,编制成本报告。成本报告的内容若与普通会计报告内容相互联系,则应互相核查,其编制应以会计簿的记录为依据。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报总经理核准后实施,由总部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