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成本核算管理及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成本核算管理及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时间:2023-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条 凡经一定的生产工艺过程而出售的产品及产品部件均应进行成本核算。第七条 费用的核算管理。每月28日前,仓库和车间核对并报财务中心。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由财务中心负责修订和解释。

成本核算管理及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准确、合理地计算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分析成本资料,提供降低成本的措施,提供销售定价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经一定的生产工艺过程而出售的产品及产品部件均应进行成本核算

第三条 成本项目和生产费用具体包括:

1.原料及主要材料:各生产过程所耗用的原材料。

2.燃料、动力:燃料(煤)、电。

3.工资:直接参与生产的员工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生产奖金、超额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夜班费、副食补贴等。

4.提取的员工福利费

5.车间经费:车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修理工、勤杂工的工资,按比例提取的福利基金折旧费、修理费、车间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租赁费、保健费、低值易耗品费用、劳保用品费用、在产品盘亏及其他。

6.公司外加工费用:因为公司外加工项目金额较大,所以和材料应区别计算,以便掌握此项费用的开支数额。另外,这部分外购件保存在半成品库,也应单独立账核算。

第四条 生产费用的汇集和分配。

1.直接材料。凡直接供产品制造所用,并且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原料,则直接计入成本。

2.间接材料。凡间接用于产品制造,但并非形成产品本质,或虽形成产品本质,但所占成本比例甚微,或不便于计入产品成本的物料,按一定标准(数量或重量)进行分配。

3.直接人工。从事直接生产的员工报酬,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则直接计入成本。

4.间接人工。从事公司行政、研究等工作及不直接从事生产的员工的报酬,以及不能或不便于计入产品成本的,按生产工时进行分配。

5.制造费用。制造费用系指生产过程中,除直接原料、直接人工外,所发生的一切其他费用,包括间接材料、间接人工及其他费用等。

第五条 产品分步成本的计算方法。

1.产品成本核算:产品成本核算随步骤的结转而结转,其中一部分转入成品,另一部分转入下道工序。转入下道工序的成本应分项加入成本项目中。

2.半成品成本的核算:上道工序的半成品,分项目加在本车间内成本中。材料按重量分配,其他成本按工时分配。

3.半成品和外协件领用的核算:在对领用的材料半成品件和外协件进行加工时,其材料成本能直接计入的则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的按量分摊,其他项目按耗用工时分配。

4.组装成本的核算:材料能直接计入的则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的按量分摊。

5.辅助生产的核算:按提供的劳务时间分配,互相提供劳务的则一次分配。

第六条 定额控制、分析考核。首先按消耗定额、工时定额和费用定额确定单位计划成本,再按计划成本考核各产品部件的成本完成情况和经济效益的高低。对发生的差异要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七条 费用的核算管理。

1.各项费用开支严格按费用定额考核。(www.daowen.com)

2.各车间因直接采购而发生的费用,除有发票外,必须附有车间领料单,并且写明数量和金额,同时要求车间负责人签章,财务中心与车间同时记账。

3.对于仓库领用发生的费用,车间先开领料单(一式三份),仓库划价,车间、仓库同时记账。每月28日前,仓库和车间核对并报财务中心。

4.对各部门、车间的办公用品领用情况的考核由公司总务部负责,并且公司总务部负责在领用单上划价(一式三份),以供三方记账(公司总务部、车间、财务中心)。每月25日,公司总务部把当月盘点表上的金额和各部门及各车间领用办公用品的价值报到财务中心。

第八条 材料管理。

1.材料实物账不得出现红字。

2.领料应由专人负责,凡能确定领料用途的一定要填写用途。

3.对于车间一次领出易耗材料并存放于车间的情况,车间于月末负责实际盘点工作,同时办理假退库手续。

4.对于一般材料归库,每月都要清点一次。车间要实事求是地领料。每月月末,车间要对领出的料进行盘点退库,并且以实领数作为当月的消耗。

5.对于半成品,车间要按本月生产数加本月卖出数领料。对于卖出数,车间应开半成品入库单,连同提货单一起交半成品库,由半成品库记账。车间进料要准确,要通知仓库点数。

6.对于其他价值较大的材料,车间应用多少领多少,月末也不办理假退库手续。

第九条 半成品管理。

1.半成品库应将半成品和成品、外协件分开保管、记账。

2.半成品在入库时应有入库单。外协件在入库时要随时开入库单。月终结算时,入库单要和发票对照无误。另外,应凭提货单和领料单提货。

3.领用和卖出半成品部件时,要凭提货单和领料单提货。

4.半成品库要账、卡、物相符,出入库手续制度要健全,并且应建立定期的盘点制度,及时提供盘点表。

5.半成品一定要通过半成品库,以便计算半成品件数。如果车间和班组直接转递,可同时写一张入库单(入库部门的)和一张领料单(领用部门的)并一起交半成品库,由半成品库组记账。

6.车间必须对生产和领用的半成品件进行统计和核算。

第十条 成品管理。

1.成品的单位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其公式为:

成品的单位成本=(上月底结存总金额+本月生产总金额)÷(上月底结存量+本月总生产量)

2.财务部成本科根据成本计算表来编制传票并登记明细账。

3.成本科于每月结算工作完成后,应将其有关的成本报表送至会计室,供财务报表汇订用。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由财务中心负责修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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