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本公司采购物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满足安全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采购物资过程有效地进行事前控制,做到事中监督、事后审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招标采购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大宗生产性物资(生产性原材料、设备)的采购、大宗非生产性物资或服务的采购、需求部门要求进行招标的采购。“大宗”的定义:生产性物资单次采购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及其以上或年度累计采购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非生产性物资或服务单次采购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及其以上或年度累计采购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及其以上。
第三章 招标采购组织机构职责
本公司招标采购组织机构为采购中心,采购中心的职责包括:
1.负责招标采购工作的统筹安排工作。
2.负责依据公司年度生产计划进行生产性主要原材料招标采购申请的报批。
3.负责审查其他部门提交的招标采购申请。
4.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上报工作。
5.负责招标文件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6.负责招标采购会议的组织工作。
7.负责供应商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8.负责招标采购会议的组织工作。
9.负责将招标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10.负责代表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11.负责供应商售后服务和质量改进工作。
第四章 招标采购评审机构
本公司招标采购评审机构为招标委员会。
(一)招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1.委员7名,其中主任1名,由公司高层领导兼任;组员6名,包括采购中心人员2名、需求(使用)部门人员2名、财务中心人员1名,专业人员1名(由董事长/总裁或主任指定)。
2.招标活动监督人员由审计监察部指派1名。
3.招标委员会成员因故不能参与招标活动者(不能参与招标活动者是指与投标人有亲戚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的委员)由职位代理人或授权人代理。
(二)招标委员会的职责
1.供应商资格审核(主任可以不参加)。
2.评标。
3.议价。
4.定标。
(三)招标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1.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转下,用最少的钱买到质量最好的产品或服务。
2.招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招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4.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情况下进行。
5.招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6.招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五章 招标活动的监督机构
本公司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督机构为审计监察部。
第六章 招标采购一般流程
1.需求部门提交经核准的招标采购申请书。
2.采购中心审查确认。
3.采购中心选择供应商(不少于5名)。
4.采购中心告知招标委员会成员有关招标会议议程和评标办法。
5.招标委员会审核确定投标供应商(不少于3名)。
6.采购中心制作标书。
7.采购中心发放标书。
8.采购中心回收标书。
9.招标委员会评标、议价、宣布定标。
10.采购中心向供应商发书面评标结果。
11.采购中心代表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七章 招标会议一般程序
1.参会人员签到。
2.主持人(采购中心经办人)宣布招标会开始。
3.介绍参会代表及来宾。
4.由监督人和投标人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请投标人代表退场。
6.开标,开标顺序按单位名称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的英文字母顺序排列,当第一字母相同时按二
个英文字母顺序排列,并且以此类推。
7.宣读报价单。
8.依次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进场签字确认报价。
9.请投标人代表退场。
10.主持人填写“招标评价表”,检查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发现重大偏离招标文件要求者,
由主任确认为流标,主持人请流标人离场。
11.按开标顺序依次质询投标人(一般不超过5min的介绍,并回答评委会成员质询的问题)和
议价。
12.请投标人代表退场。
13.评委会成员评审。
14.按招标文件要求投票或评分。
15.由监督人员唱票或汇总分数。
16.主持人填写“评标委员会评标意见表”,评标委会成员、监督人员签字。
17.主持人检查确认中标供应商或中标候选人。
18.请中标人代表进场。
19.主任公布招标评审结果。
20.主持人宣布招标会结束。
第八章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商品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4.采购合同样本(根据需要提供)。
5.附件。
(二)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招标邀请函的内容应包括:招标日期、编号、采购名称、数量、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招标人的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投标人须知内容。
(1)说明。明确采购基本情况与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货物和服务、投标保证金和费用等。
(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www.daowen.com)
1)投标文件的语言要求(应使用中文书写)。
2)投标文件的构成,一般应包括:投标函、投标价格表、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商品及服务是合格的文件等。
3)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逐点响应,偏离时需注明。
4)投标报价要求,一般为“货到需求现场完税价”,并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5)投标货币币种应为人民币。
6)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7)投标有效期。
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一般应包括投标文件份数、纸张、字体、墨水、电子文档、盖章的要求及修改的方式、方法等。
(3)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应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迟交的投标文件处理方法、投标文件递交后的修改与撤回的要求。
(4)开标、评标、定标的方法。
3.商品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一般应包括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图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制造标准、验收标准、包装标准、材质(材种)、随机工具及附件、处理问题响应的时间及方式、培训、质量跟踪、安装调试、运输方式、交(提)货地点、是否提供样品、质量保证期及质量保证金额度等。
4.规定的投标文件附件。
(1)投标函格式。
(2)投标价格表格式。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
(4)必备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介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章,以下证件相同要求)、生产许可证、安全标志准用证、检测合格证、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非存款证明,根据需要提供)。
第九章 废标及废标的处理
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公司不能支付的。
(4)评标过程中由于不合格标和流标原因造成实质投标人低于3家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中心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废标后,采购中心于确定废标日的次日向需求部门和招标委员会主任报告废标原因并提改善建议。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报董事长或总裁批准。
第十章 流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投标文件作流标处理。
1.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明确不予采纳的内容或重大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
2.应该提供投标保证金的而没有提供的。
3.应该提供样品以供检测而没有提供的。
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再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流标处理。
第十一章 评标
评标可采取投票、评分的方法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一)采取投票方法时应遵循的投票规则
1.每位评委经过综合评价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为理想的中标单位。
2.评委多选或不选投标人的选票被视为无效。
3.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则直接中标。
4.若所有投标人的得票均未超过半数,则按以下办法进行第二轮投票。
(1)得票数在前两名的投标人作为候选人进行第二轮投票,从中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2)得票数量只能确定一名第二轮候选人时,将第二名中票数相等的投标人的标价由小到大排序,取第一名作为第二轮候选人,并且进行第二轮投票,从中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3)在第一轮投票中,若所有投标人的得票均未超过半数,且得票相等,则将得票相等的投标人的标价由小到大排序,取前两名进行第二轮投票,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二)采取评分方法时应遵循的评分规则
采用评分方法时,根据招标采购物资的不同性质确定评标要素的权重因子及子权重因子,按照已确定权重因子及子权重因子分项评分。统计分数时,在去掉单项权重因子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得出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权重因子的得分,每个权重因子得分之和即为该供应商最后得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如出现两个以上并列最高得分时,将重要的权重因子得分高者确定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评标要素的权重因子一般应包括:质量、价格、结算方式、交货方式、售后服务等。
第十二章 定标
定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估要素以及对投标人质询的结果进行评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一)以投票方法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程序
1.监督人员发“评委选票”。
2.每位评委依据综合评价结果,按投票规则进行投票。
3.监督人员收回并汇总“评委选票”。
4.监督人员公布评委投票结果,内容包括发出票情况、收回票情况、有效票情况、无效票情况及投标人得票的情况。
5.当出现等票或票数未超过半数时,依据投票规则进行第二轮投票。
6.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投票结果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二)以评分方法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程序
1.监督人员发“评委评分表”。
2.每位评委依据综合评价结果,按照已确定的权重因子及子权重因子分项评分。
3.监督人员收回“评委评分表”。
4.工作人员依据“评委评分表”按照评分规则统计分数,填写“评委评分汇总表”。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分结果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第十三章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熟知的主要招标项目内容
1.评标委员会工作原则。
2.招标项目的商品需求和技术服务要求。
3.评标要素。
4.评标方法。
5.招标会议议程。
第十四章 投标偏离
投标偏离分为重大偏离和细微偏离。
(一)细微偏离
细微偏离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离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二)重大偏离
投标文件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离,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其投标文件作为流标处理。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没有法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
2.必备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过期的(生产许可证、安全标志准用证、检测合格证等证件复印件应加盖公司章)。
3.不符合技术规格或技术参数要求的。
4.货物的数量或交货期不满足要求的。
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第十五章 评标质询
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对投标人就以下内容进行质询:
1.如何满足商品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2.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
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4.投标出现细微偏离的。第十六章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若出现其他办法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情况,则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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