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2018年主要成员贸易政策审议情况总结

2018年主要成员贸易政策审议情况总结

时间:2023-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审议期间,中国出口下降,贸易顺差缩减,2016年为2 022亿美元,占GDP的1.8%,2017年占GDP的1.3%。2017年,中国定期修订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该目录为规范中国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工具。截至2017年6月,中国维持91起反倾销措施,1起保障措施和5起反补贴措施。农产品进口额占2017年中国商品进口总额的6.3%,同时2017年农产品出口增加。

2018年主要成员贸易政策审议情况总结

一、2018年中国参加贸易政策审议情况

(一)WTO秘书处对中国贸易政策的审议情况

WTO秘书处对中国贸易政策审议的报告共193页,文件编号为WT/TPR/S/375/Rev.1,包括经济环境、贸易和投资体制、影响贸易的政策和措施、行业贸易政策4个部分。[3]

1.中国经济环境总体情况

审议期间,中国经济依然是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然而,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中国的实际GDP增速一直在放缓,预计未来将维持在7%左右。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从投资转为了消费,从外部需求转为了内部需求,从制造业转为了服务业。同时,收入不平等现象有所缓和,贫困水平有所下降。中国政府高度关注经济的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推出“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继续推进结构性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推动私营企业发展,加大财政改革和金融部门改革,促进汇率利率市场化。审议期间,部分改革措施已初见成效,如产能过剩的缓解及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采取了更加市场化的货币政策,包括回购和逆回购政策、利率区间调控机制,继续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在汇率确定中引入逆周期因素,从而更好地反映中国经济基本面和国际外汇市场的变化。2016年以消费物价指数衡量的通货膨胀率为2%,2017年为1.6%。由于国内减税降费政策的施行,中国财政赤字有所扩大,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由2015年的3.4%上升至2016年的3.5%。

审议期间,中国出口下降,贸易顺差缩减,2016年为2 022亿美元,占GDP的1.8%,2017年占GDP的1.3%。服务贸易赤字持续扩大,商品贸易进出口额均下降,其总额占GDP的比重从2015年的33.5%下降到2016年的31.2%。在对外投资方面,中国仍然是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资接收国,其中 80%以上来自中国香港。同时,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也呈上升趋势,投资领域主要为租赁和商业服务、银行业、制造业和批发零售贸易。

2.中国贸易与投资体制变化

审议期间,中国与马尔代夫、格鲁吉亚签署了两个贸易协定,进一步扩大了区域贸易协定网络,RTA总数达到17个,但中国自由贸易协定涵盖的贸易量仍然很小,如果涉及主要贸易伙伴的新协议和对现有协议的修订谈判能够顺利进行,未来将会大大增加。同时,中国继续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单方面贸易优惠政策,截至2017年12月,最不发达国家获得了97%的关税税目的免税待遇。

自上一次审议以来,中国的一般贸易决策体制框架及其贸易政策目标基本没有变化。中国是WTO的积极成员。作为政府采购委员会的观察员,其正在就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进行谈判。作为《信息技术协议》(ITA)成员,已同意扩展该协定。在本报告所述期间,中国参与了WTO争端解决制度下的7起案件:5起为被诉方,2起为申诉方。同时作为第三方参与了争议解决机构(DSB)立案的10起案件。

3.影响贸易的措施和政策变化

2013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立启动了外国投资体系的试点改革,在审议期间,试点自由贸易区已扩大到11个。2017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总进口额为8 000亿元,出口额为6 000亿元。

2017年,中国定期修订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该目录为规范中国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工具。该目录首次在形式上落实了在全国范围(自由贸易试验区除外)适用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开放水平,且表明对外国投资项目没有技术转让的要求。同时,中国继续努力改革和统一海关手续。目前约有三分之一的进口是通过单一窗口申报的,进口清关时间从2016年的22小时减少到2017年的16.7小时。

截至2017年12月,中国平均最惠国关税税率降为9.3%,降低了约200种商品的适用最惠国关税,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4.6%,非农产品为8.5%。审议期内,中国有关贸易救济措施的法律框架保持不变。截至2017年6月,中国维持91起反倾销措施,1起保障措施和5起反补贴措施。在审查期间,贸易保护措施和调查的总数相对稳定,其中反倾销措施主要针对日本、美国、欧盟和韩国。

为促进出口,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多次举办面向出口的培训活动,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公共出口融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公共出口信用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正案于2018年1月1日生效。新法案删除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重复部分,禁止企业通过网上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活动,如恶意干扰等。审议期内,中国继续在行政和司法层面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最高人民法院在各个城市设立了11个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以增强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4.行业贸易措施及政策变化

农业。中国仍然是农产品的净进口国。农产品进口额占2017年中国商品进口总额的6.3%,同时2017年农产品出口增加。中国农业发展战略旨在通过改善结构,促进“绿色”生产,延长价值链,促进创新以及推动农村发展来深化改革,同时推动主要农产品价格机制改革,以增强市场机制的作用。

矿产资源。2015—2017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采矿业禁止类别保持不变,即钨、钼、锡、锑、萤石稀土和放射性矿物的勘探和开发。鼓励项目和限制项目做出了相应调整,如在石油和天然气领域使用新技术项目数量减少,特殊和稀有种类的煤炭石墨的勘探和开发以及稀土的冶炼和分离以及钨的冶炼呈下降趋势。

能源。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其能源进口量占总能耗的 16%~18%,为了减少这一份额,缓解产能过剩,促进环境保护,中国实施了相关政策,短期目标是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应在15%左右,天然气消耗比例应达到10%,与2005年相比,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应减少40%~45%。

制造业。中国政府于2015年5月推出了“中国制造2025”计划,引入各种政策来促进包括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机器人技术在内的发展,并大力缓解产能过剩问题。

电信。中国于2016年11月出台了新的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旨在“确保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中国还加强了有关禁止使用虚拟专用网络(VPN)访问互联网的法律执行,继续扩大其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MVNO)试点计划,并部署其LTE第四代移动网络。

金融服务。中国于2016年6月和2017年6月发布了两项关于外国银行卡清算机构许可的实施条例。2017年3月,中国放宽了对外资银行在中国提供投资银行服务并投资于国内银行机构的审批要求。审议期内,中国开放了面向国内外运营商的互联网保险市场,并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从事再保险业务,同时进一步开放了银行间债券市场

(二)其他成员与中国就审议期内贸易政策的问答

WTO其他成员与中国就相关审议内容的问答文件共729页,包含41个WTO成员的近千个问题,文件编号为WT/TPR/M/375/Add.1。其中美国就近期中国结构性改革、金融政策和改革、对外直接投资的趋势及模式、市场化进程等进行了提问;日本就中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可持续发展的贸易机制、外商投资、数据传输协议、知识产权保护等进行了提问。[4]

二、2018年美国参加贸易政策审议情况

(一)WTO秘书处对美国贸易政策的审议情况

WTO秘书处独立完成的美国贸易政策审议报告全文共238页,文件编号为WT/TPR/S/382/Rev.1,主要包括经济环境、贸易与投资制度、贸易政策和实践、行业贸易政策4个部分。[5]

1.美国经济环境总体情况

审议期内,美国经济持续增长,2017年,美国实际GDP增长2.2%,2018年第一季度,实际GDP年增长率为 2.2%,第二季度为4.1%。同时,审议期内美国失业率一直处于低位,以个人消费支出(PCE)指数的百分比变化来衡量的通货膨胀率一直保持在 2%左右,这使得联邦基金利率温和上升,于2018年上半年达到了 1.75%~2.0%。随着2017年《减税和就业法》、2018年《两党预算法》和2018年《合并拨款法》的颁布,美国财政政策转为顺周期调节,推出减税政策,企业税率从 35%降至 21%。因此 WTO 预测美国联邦预算赤字占GDP的比率将继续增加,从2018年的4.2%将增加到2022年的 5.1%。

自2013年以来,美国的经常账户逆差持续增加,国民储蓄总额与总投资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2017年美国商品出口总额为1.55万亿美元,进口总额为2.35万亿美元,商品贸易逆差达到8 075亿美元(占GDP的4.2%),经常账户逆差达到了4 691亿美元(占GDP的2.4%)。同时,美国仍然是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接收国,其中90%来自欧盟(2017年占美国外商直接投资的59%)、日本(12%)、加拿大(11%)和瑞士(8%)。

2.美国贸易与投资制度变化

负责制定贸易政策的主要执行机构仍然是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其在《2018年贸易政策议程》中提出,要重新谈判和修订贸易协议,实现自由、平等和互惠的贸易关系,同时在改革多边贸易体制方面,要与所有拥有公平和互惠贸易目标的WTO成员合作,对WTO进行合理和公正的改革。

美国与20个国家签有14个自由贸易协定,并已将所有自由贸易协定上报给WTO。审议期内,美国正在重新谈判《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以减少美国与NAFTA伙伴的贸易逆差,并分别于2018年8月和10月同墨西哥和加拿大达成了修改NAFTA的协议。同时,美国和韩国的自由贸易协定(KORUS)也已重新谈判,修订的协定于2018年9月24日签署。2017年,美国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与欧盟的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谈判也于2016年底暂停。

审议期间,美国的外商直接投资制度保持不变。外商投资委员会(CFIUS)负责监督外商投资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对认定为影响国家安全的项目进行限制、协商或禁止。

美国是WTO的创始成员,是《政府采购协议》的缔约方,扩展的《信息技术协议》的成员以及《民用飞机贸易协议》的签署方。审议期间,美国作为应诉方参与了21项争端解决案件,作为投诉方参与了13项。

3.影响贸易的措施和政策变化

自上一次审议以来,美国贸易政策的重点已变为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本国经济发展。《2018年贸易政策议程及2017年贸易报告》提出要达成更好的贸易协定,并在现有贸易协定下执行美国贸易法,维护美国权利,改革多边贸易体系。

美国实施了一系列促进贸易的计划,如海关商贸反恐怖计划(C−TPAT)、进口商自我评估计划(ISA)、自由和安全贸易计划(FAST)和集装箱安全计划(CSI)等。美国总体关税水平维持在为4.8%,37.5%的应税商品可以免税入境,30.4%施以5%或以下的进口税,其中农产品、纺织品服装和鞋类的关税水平高于平均水平。在贸易保护政策方面,美国仍然是反倾销措施的积极使用者,截至2018年7月底共发起了340起反倾销措施,主要针对中国、中国台湾、欧盟、印度、日本和韩国。审议期间,美国恢复了“232调查”,且在2018年对金属、铝、汽车和铀的进口进行了调查。

美国出口商品的60%都涉及知识产权保护事项,且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产值占美国GDP的三分之一以上,故保护和实施知识产权一直是美国政府的优先事项。自2016年审议以来,美国知识产权立法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在知识产权执法工具方面,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根据“301条款”对美国贸易伙伴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状况进行年度审查,且在2018年发布报告指出36个贸易伙伴未对知识产权加以充分地保护。

4.行业贸易措施及政策变化

农业。美国于2018年年初修订了《农场法案》,大力支持种子棉生产,通过《保证金保护计划》支持中小型奶牛场生产,同时提供更多的灾害救济。

能源。美国是一次性能源的主要生产国和消费国,在过去的10年中,国内页岩油生产技术的突破对全球能源市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018年7月,美国原油产量有史以来第一次达到了每天1 100万桶,成为石油产品和天然气的净出口国。

金融。2018年5月颁布的《经济增长、监管救济和消费者保护法》对包括监管救济、获取抵押信贷的条件以及银行控股公司监管等方面的金融服务监管条款进行了修订,允许资产规模为500亿美元至2 500亿美元之间的银行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运营,资产规模少于100亿美元的银行免于遵守《沃尔克规则》,同时要求美联储针对银行规模制定不同法规,允许大型外资银行将其美元资产保持在2 500亿美元以下来避免监管。

电信。美国于2017年12月发布了新的电信监管令,规定宽带提供商不必与普通运营商遵守相同的规则。2017年的《恢复互联网自由法案》将互联网行业政策恢复到以前的轻巧框架,结束了对互联网的程序式监管,将宽带互联网访问服务恢复为信息服务类,并恢复了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权限以及针对监管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的隐私条例。

旅游业。美国对旅游服务业做出了全面的市场准入承诺和国民待遇承诺。美国商务部下属的国家旅游局(NTTO)通过旅游政策委员会协调机构之间的旅游政策,不断提高其旅游业的国际竞争力与出口。

(二)其他成员与美国就审议期内贸易政策的问答

WTO其他成员针对美国贸易政策审议报告以及美国在审议期内的贸易相关政策变化提出近千个问题,并得到美国的一一回答,相关文件编号为WT/TPR/M/382/Add.1。[6]

中国就审议期内美国的贸易政策和相关制度提出的问题涉及美国国家安全问题与自由贸易的关系、税收制度、自由贸易协定签订、关税制度、上诉机构改革等方面。加拿大提出的问题主要涉及非市场经济国家、反倾销等保护措施、产品税率等方面。

三、2018年中国香港参加贸易政策审议情况(www.daowen.com)

(一)WTO秘书处对中国香港贸易政策的审议情况

WTO秘书处独立完成的中国香港贸易政策审议报告全文共115页,文件编号为WT/TPR/S/380/Rev.1,主要包括经济环境、贸易与投资制度、贸易政策和实践、行业贸易政策4个部分。[7]

1.中国香港经济环境总体情况

2014—2017年,由于内需和出口的推动,中国香港经济以年均2.8%的速度增长,其中服务贸易和金融对GDP的贡献为92%,对总就业的贡献达到88%,反映了中国香港全球贸易和金融中心的地位。

中国香港经济拥有强大的财政和金融基础。审议期内,中国香港利用其财政盈余增加公共开支,主要用于基础建设和社会福利。货币政策则着力于使汇率与美元挂钩,以实现汇率稳定。审议期内,中国香港的通货膨胀率一直处于下降趋势,从2014年的4.4%下降至2017年的1.5%。但尽管中国香港宏观经济基本面表现良好,仍面临着多重挑战,包括国际市场动荡加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房价居高不下、人口老龄化和收入差距加大等。

2.中国香港贸易与投资制度变化

中国香港于2014年12月成为第一个签署《贸易便利化协议》的成员,并将其所有条款指定为A类立即实施,同时,中国香港也是WTO《政府采购协议》(GPA)和《信息技术协议》(ITA)(包括其扩展协议)的签署方。自上次审议(2014年)以来,中国香港已与东盟、格鲁吉亚和中国澳门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继续加强其与内地的经济金融联系,并签订了CEPA 4份附属协议。

3.影响贸易的措施和政策变化

审议期内,中国香港的开放贸易制度基本维持不变。中国香港海关进一步简化了海关程序并加强了其作为过境枢纽的作用,加强了公路货物跟踪系统,全面实施授权经济运营商(AEO)计划,并对进出口报关费实行上限管理。目前,中国香港海关正在建立一个完善的贸易窗口,以使商家可以以电子方式提交50多个单据,满足货物进出口的监管要求。

审议期内,中国香港进口管制制度基本上保持不变,没有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立法。2014年11月21日,中国香港取消了对纺织品进口的许可和通知要求。中国香港对出口不征收任何关税或税款,并通过出口信用保险计划为出口活动提供资金,同时对首次购买电动汽车和环保型商用汽车的用户进行税收减免,对购买知识产权产生的资本支出利得税进行减免,非税收激励措施主要以贷款和现金赠予的形式提供,以支持中小企业、研发活动和专业性服务。

2015年12月,《竞争条例》全面生效,规定商户不得合谋定价、瓜分市场、围标及限制产量等反竞争行为,意味着“公价”货品不复存在;商户也不可进行掠夺性减价,即不能以低于成本或进货价出售货品。审议期间,中国香港对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了修改以与2014年4月6日生效的GPA保持一致。自上次审议以来,中国香港的知识产权制度大致维持不变,颁布了《2016年专利(修订)条例》,为在中国香港引入“原始授予”专利(OGP)提供了法律基础。同时中国香港在2017年启动了大数据分析系统,对互联网平台上的大量信息进行分析以加紧解决数字环境中的知识产权侵权活动。

4.行业贸易措施及政策变化

2016年,中国香港宣布了一项新农业政策,包括成立5亿港元的可持续农业发展基金、建立农业园区等,以促进当地农业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能源方面,中国香港是能源进口经济体,通过与中国内地相连的电网和管道进口电力和天然气。电信领域,中国香港签署了三份包含电信承诺的自由贸易协定,为现有移动业务重新分配频谱并对运营商许可中的许可条件进行审查。同时,中国香港计划向电信公司提供财政激励措施,以鼓励其将光纤网络扩展到偏远地区。金融服务方面,中国香港于2017年6月26日成立了保险监管机构——中国香港保险业监管局。

(二)其他成员与中国香港就审议期内贸易政策的问答

WTO其他成员针对中国香港贸易政策审议报告以及中国香港在审议期内的贸易相关政策变化提出近500个问题,并得到中国香港的一一回答,相关文件编号为WT/TPR/M/380/Add.1。[8]

中国就审议期内香港地区的贸易政策和相关制度提出的问题涉及开放外商投资、航空货物清关系统(ACCS)和多式联运便利化计划(ITFS)的建立和运营、强制许可证的颁发等。欧盟提出的问题主要涉及“一带一路”的影响、WTO改革及中国香港在WTO中的地位等方面。

四、2018年中国台湾参加贸易政策审议情况

(一)WTO秘书处对中国台湾贸易政策的审议情况

WTO秘书处对中国台湾贸易政策审议的报告共175页,文件编号为WT/TPR/S/377/Rev.1,内容主要包括经济环境、贸易和投资体制、影响贸易的政策和措施、行业贸易政策4个部分。[9]

1.中国台湾经济环境总体情况

自上次2014年贸易政策审议以来,作为单独关税区,中国台湾经历了一轮周期性增长,其相对强劲的基本面和发展良好的外向型经济保持了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2015年中国台湾经济增长突然触底,主要原因是世界贸易的放缓和新兴经济体的竞争。2017年后,在国际环境不确定性增强的情况下,中国和美国两大贸易伙伴相继出台的经济刺激计划,这有助于推动中国台湾经济复苏。

具体来看,尽管存在一些与创新和劳动力方面的担忧,但中国台湾仍保持着世界上具有竞争力的经济体、较高生活水平的地位,收入不均略有下降,一些领域的弱点也正在通过改革得以解决。尽管通胀率呈周期性变化,在2017年达到0.6%,但失业率在2017年已下降至3.8%。从国际贸易和跨境直接投资的发展趋势上看,亚太地区作为中国台湾的主要市场和来源地仍十分重要,中国大陆、日本、美国和欧盟仍然是其最主要的贸易伙伴,其主要直接投资伙伴依次是:欧盟、中国香港、中国和日本。

尽管中国台湾经济实力雄厚,仍然存在着下行风险。虽然技术升级将保持生产率的提高进而确保人均GDP的增长保持一定的水平,但劳动力的减少等内生长期风险需要予以重视。在未来,中国台湾的可持续增长将取决于经济从工业向服务业的转变,以及产品质量的提升和附加值增加。

2.中国台湾贸易与投资制度变化

审议期内,中国台湾的贸易政策继续以贸易开放、全球贸易为前提。区域连通性、经济增长和绩效、生活水平和创新“三驾马车”紧密相连。中国台湾致力于提高经济竞争力,激发企业家精神以及互惠与公平下的进一步市场开放。

自2014年以来,中国台湾与贸易和投资有关的立法就几乎在地区内所有领域得到了修订或引入。此外,中国台湾重视其主要法律法规的透明化,查阅十分方便,其大多数与贸易和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都有英文版本,均可从有关部委和机构的网站或中国台湾法律法规数据库查阅。

3.影响贸易的措施和政策变化

自上次贸易政策审议以来,中国台湾的贸易政策的主旨基本保持不变。但在某些领域,包括贸易便利化、关税、优惠贸易协定、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要求、政府采购、竞争政策和知识产权等领域,相关政策出现了一些新发展。

在关税方面,中国台湾征收关税的复杂性和最高税率保持不变。除其他收费外,对进出口商品继续按从价法征收贸易服务费用,海外航线的港务费用仍高于国内航线。先前实施的进口禁令、限制和许可仍然有效。关于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立法在某些领域进行修订的同时,反倾销行动仍保持相对稳定,特别保障措施(SSG)也仍在实施。

在贸易政策审议期间,中国台湾的出口禁令和许可证范围有所扩大。根据新的政策目标,优惠条件下的出口贷款、担保和信用保险等措施帮助当地的制造商扩大了出口市场。此外,中国台湾出台的各项税收和非税收优惠措施,包括赠款和低息贷款,都在不断继续推动着国内生产和对外贸易的发展。

4.行业贸易措施及政策变化

在贸易政策审议期间,2017年中国台湾的农业、林业和渔业合计占GDP的1.7%和总就业的4.9%。上述产业的总产值持续增长,在2014年达到峰值,尽管2015年受气候和天气因素影响略有下降,但随后有所回升。大多数农牧业、林业、渔业和水产养殖业相关领域的外来投资都受到当地适用法律的限制,其中是否允许海外投资由投资委员会决定,投资委员会的决定主要依靠农业委员会的意见。审议期间流入这些行业的外国直接投资较少。

(二)其他成员与中国台湾就审议期内贸易政策的问答

WTO其他28个成员针对中国台湾贸易政策审议报告以及中国台湾在审议期内的贸易相关政策变化提出问题,中国台湾就此进行答复,相关文件编号为WT/TPR/M/377/Add.1。[10]

中国就审议期内中国台湾地区的贸易政策和相关制度提出的问题主要包括:出口导向型经济的目标与相关措施,中国台湾地区就贸易便利化和贸易相关的结构性改革所采取的措施,营商环境、海外航线港务费用和中小企业的相关措施等。

【注释】

[1]WTO/Trade Policy Review Body−Trade Policy Review Mechanism−Report of the Trade Policy Review Body for 2018, WT/TPR/426, page1, 2018−11−23.

[2]WTO/Trade Policy Review Body-Trade Policy Review Mechanism-Overview of Developments in the International Trading Environment-Annual Report by the Director-General, pages:263, WT/TPR/OV/21, 2018−11−27.

[3]Trade Policy Review Report by the Secretariat CHINA, WT/TPR/S/375/Rev.1.

[4]Trade Policy Review CHINA Minutes of the Meeting, WT/TPR/M/375/Add.1.

[5]Trade Policy Review Report by the Secretariat United States, WT/TPR/S/382/Rev.1.

[6]Trade Policy Review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Minutes of the Meeting, WT/TPR/M/ 382/Add.1.

[7]Trade Policy Review Report by the Secretariat HONG KONG, CHINA, WT/TPR/S/ 380/Rev.1.

[8]Trade Policy Review HONG KONG, CHINA Minutes of the Meeting, WT/TPR/M/380/Add.1.

[9]Trade Policy Review Report by the Secretariat−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KINMEN AND MATSU, WT/TPR/S/377/Rev.1.

[10]Trade Policy Review-Questions and Answers by WTO MEMBERS-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WT/TPR/M/377/Ad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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