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探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与投资措施相关的议题

探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与投资措施相关的议题

时间:2023-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是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新议题之一。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TRIMs是迄今为止国际社会制定和实施的第一个与国际直接投资措施有关的多边货物贸易协议,对于进一步推动国际投资与贸易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探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与投资措施相关的议题

一、《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相关谈判

1999年11月底在美国西雅图举行的WTO第三届部长级会议在新一轮谈判议程中列入了投资和贸易问题的议题,但由于各种原因“新千年回合”的谈判宣告失败。在多哈回合谈判中,美国和欧盟提出修正《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并废除所有投资措施。但发展中国家认为,美国和欧盟提出的新的TRIMs政策和投资措施仅对发达国家有利,因而坚持TRIMs不应被扩展,并强烈要求对发展中国家延长过渡期。由于印度和巴西坚决阻止,没有就TRIMs谈判达成任何实质性协议。WTO原本打算在墨西哥坎昆部长级会议上就多边投资框架的谈判模式达成一致,然后启动多边投资框架的实质性谈判。但由于2003年9月的坎昆会议未实现这一任务,使WTO多边投资框架的谈判未能启动。2004年“七月套案”仅明确了今后谈判的一些指导原则和基本内容,许多棘手的、分歧较大的问题被搁置,其中即包括投资措施,因而TRIMs的修订亦无法取得实质性突破。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是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新议题之一。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TRIMs是迄今为止国际社会制定和实施的第一个与国际直接投资措施有关的多边货物贸易协议,对于进一步推动国际投资与贸易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关投资措施的谈判既对东道国不利于贸易开展与扩大的各种投资措施予以限制与约束,以此促进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发展,同时又基于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的经济发展的现实及需要,对他们的经济利益进行了一定的保护。TRIMs第7.1条规定,委员会每年应举行不少于一次的会议。几年来,委员会在春季和秋季每年定期举行两次会议。

乌拉圭回合期间谈判达成的这项协定只适用于影响货物贸易的措施。它认识到某些投资措施可能具有贸易限制和扭曲作用,因此声明任何成员不得实施GATT第3条(国民待遇)或第11条(数量限制)所禁止的措施。附件说明清单所列不一致措施的例子包括本地含量或贸易平衡要求。该协定包括过渡性安排,允许各成员在WTO生效后在有限时间内维持已通知的关税减免额(发达成员为两年,发展中成员为五年,最不发达成员为七年)。该协议设立了一个投资委员会,以监测这些承诺的执行情况。

二、2018年投资措施谈判进展及焦点问题讨论

2018年,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委员会在成员的支持下举办的投资措施的会议内容见表6.1。

表6.1 2018年主要会议事件

资料来源:根据WTO网站资料整理,http://www.wto.org/english/res_e/reser_e/wtr_e.htm。

(一)俄罗斯结束与WTO不相容的汽车投资计划

6月1日,俄罗斯在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委员会的一次会议上表示,将于2018年7月1日起终止与WTO不一致的汽车投资计划,这是俄罗斯《加入WTO议定书》规定的最后期限。这些投资计划允许汽车投资者在本地含量要求的条件下免税进口汽车零部件。欧盟与俄罗斯就这一问题举行了协商会议,希望俄罗斯履行其对WTO的承诺。

(二)中国关于保险业公司使用技术的法规草案引关注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保险制度信息化条例》,美国认为,该法规中关于“安全和可控”要求的规定以及为期一年的网络安全法的其他草案实施措施是中国努力推动在信息和通信技术(ICT)中更多地使用中国产品的一部分,在解决这些问题之前,美国要求中国不要发布或实施最终措施。

欧盟、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与美国有同样的担忧。他们特别感兴趣的是寻求对“安全和可控”的要求做出更明确的定义,并获得关于其执行情况的更多资料。他们声称,这些要求可能导致贸易限制效应,与TRIMs第2条不符。

中国表示,起草《保险制度信息化条例》的目的是保障保险业信息安全,起草过程是公开透明的,完全符合WTO的透明度要求,中国已与WTO其他成员进行了双边交流,将继续与WTO成员和有关利益攸关方交换意见。

美国赞赏中国做出的双边努力,同时强调委员会工作的重要性,鼓励中国全面参与委员会工作。美国还要求中国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美国表示希望中国更加深入地就“安全可控”技术的含义等问题做出回应。

(三)印度尼西亚关于4G/LTE移动设备和基站的本地含量引关注

会议议程上的6个项目涉及印度尼西亚的具体本地含量要求政策。这些项目被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中国台湾列入议程,韩国也在会上表达了其具体关切。

美国首先对印度尼西亚“普遍”使用有利于国内产品而非进口产品的限制性措施发表了重要评论。美国表示,印度尼西亚的保护措施已扩展到可再生能源互联网和信息产业等新领域。美国强调,尽管美国一再呼吁加入包括农业委员会、进口许可委员会和货物贸易委员会在内的多个WTO框架,但印度尼西亚方面几乎没有做出改变其政策的努力。

欧盟、日本和美国提到了印度尼西亚工业部2016年第65号法规,他们认为该法规要求满足当地4G/LTE移动设备的含量标准。他们声称这些要求是歧视性的,违反了GATT第3条第4款和TRIMs第2条。成员们敦促印度尼西亚消除数字硬件和软件方面的这些本地含量要求措施,并在新领域更新任何本地含量要求政策。

印度尼西亚指出,这些条例仍在起草过程中,它对其电信部门的国内和国际投资者一视同仁。印度尼西亚认为,这些规定符合WTO的规则。

(四)印度尼西亚能源行业中的某些条款引关注

关于能源部门(采矿石油和天然气)的某些规定,日本、欧盟和美国重申它们对出口限制、投资限制和本地含量要求规定的关切。日本仍然关切印度尼西亚采矿法中的出口限制措施可能违反GATT第11条。美国、欧盟、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认为,印度尼西亚已将其低碳减排措施扩展到可再生能源领域。美国特别强调,印度尼西亚法规规定的“优先考虑”国内内容,实际上意味着“要求”本地含量要求,这可能与TRIMs的义务不相符。

印度尼西亚表示,没有要求优先使用能源部门的国内产品和服务。利用产品是基于产品的标准、价格和可用性。如果国内市场没有所需的产品,公司可以进口国外产品。而且使用国产产品也不是强制性的。只要材料达到法规5/2017要求的净化水平,就没有出口禁令。国会仍在审议对矿产煤炭、石油和天然气法的修正案,但印度尼西亚正在考虑WTO成员提出的贸易关切。

作为回应,美国建议成员考虑印度尼西亚在天然气和石油问题上相互矛盾的言论:首先,它表示不要求使用本地含量,然后又表示,只有在无法获得本地产品的情况下,才能进口。

(五)印度尼西亚《贸易法》和《产业法》引关注(www.daowen.com)

关于《产业法》和《贸易法》,几位成员重申他们对本地含量要求的一些规定的一般关切,并敦促印度尼西亚将这些法律的执行情况通知各成员。

印度尼西亚回应说,制定这两项法律是为了支持创造就业、提高竞争力和提高生产能力。它们的通过是为了应对印度尼西亚的发展挑战和支持其国民经济发展,同时遵守了印度尼西亚对WTO的承诺。

关于印度尼西亚对零售部门的最低本地含量要求,欧盟、日本和其他一些成员重申了他们对第70/2013号条例所规定的80%本地含量要求的关注。他们要求印度尼西亚随时向成员通报这些规定的最新情况,并确保遵守TRIMs。印度尼西亚通知委员会,该条例仍在讨论中,尚未达成协商一致意见。

(六)印度尼西亚零售业的最低本地含量要求引关注

关于乳制品进口和分销的本地含量要求,美国对印度尼西亚农业部2017年第26号关于奶类供应和流通的规定表示深切关注。美国建议,该措施要求有意进口和分销乳制品的投资者与当地生产商结成伙伴关系,并购买当地鲜奶。欧盟、日本和新西兰表示共同关切。

印度尼西亚表示,其农业部的规章有几个旨在改善当地农民福利的机制,这些机制只适用于鲜奶,不影响贸易。印度尼西亚说,这是一个帮助小规模农民的伙伴计划。

(七)印度尼西亚电信部门的本地含量要求引关注

关于解决电信领域投资本地化问题的一些措施,日本担心印度尼西亚修订电信领域本地含量要求政策可能违反WTO规则,要求印度尼西亚提供新修订和相关规定的英文译本。美国强调了它对印度尼西亚已将低成本战略扩大到其他部门的关注。

印度尼西亚通知各成员,关于普遍服务义务/USO的第38/2007号部令已被第25/2015号部令撤销和修订。新法令不包括本地含量要求。印度尼西亚将很快提供新规定的英文译本。

(八)尼日利亚在能源、通信技术领域使用本地含量要求引关注

美国重申其对尼日利亚在能源和信息通信技术领域越来越多地采用本地含量要求措施的担忧,特别是尼日利亚国家信息局于2013年发布的《信息和通信技术中的尼日利亚内容开发指南》引发的混乱。自上次委员会会议以来,美国没有收到任何答复,美国再次要求尼日利亚澄清指南中提到的具体条款和激励措施的若干说明。

尼日利亚认为,这些准则符合其在WTO的义务。根据尼日利亚在GATS中做出的让步安排,外国投资者可以完全拥有ICT行业的所有权。尼日利亚说,没有出现混乱,一些问题已经进行了双边讨论。其表示正在研究应对措施,并致力于与成员合作。

(九)俄罗斯的进口替代政策引关注

欧盟重申对第223−FZ号法令的关切(该法令要求俄罗斯国有企业和其他实体采购国内货物和服务)以及第925号法令的新倡议(该法令对俄罗斯来源的货物和俄罗斯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实行15%的价格优惠)。美国和欧盟都认为,俄罗斯的进口替代政策违反了 TRIMs。双方都要求俄罗斯对这些关切做出进一步回应。

俄罗斯表示,该政策项目自2016年以来一直在委员会的议程上,其目的不是将外国产品挤出俄罗斯市场,而是增强俄罗斯产品的竞争力,提高俄罗斯产品的整体声誉。俄罗斯指出,第925号法令并没有违反WTO的规则。俄罗斯还澄清说,根据第223号法令设立的联邦委员会的目的是在公共采购方面加强协调,而不是购买俄罗斯产品。该联邦机构的目的是确保充分满足购买者的需要,重点是货物的质量、可得性和交付时间。

(十)阿根廷自动驾驶汽车的相关制度引关注

墨西哥重申对阿根廷于2016年8月2日生效的《发展并加强阿根廷汽车零部件制度》第27263号法令的关切。墨西哥认为,该法案为符合本地含量要求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商提供了财政支持。这种支持可能违反TRIMs。墨西哥对阿根廷的答复不满意,要求阿根廷对最近的问题做出答复。

欧盟感到遗憾的是,尽管成员们普遍认为阿根廷违反了TRIMs第2条,但仍有第 27263号法令继续执行。欧盟呼吁阿根廷重新审视这项歧视进口汽车零部件的立法。美国和韩国表示有兴趣监督这一问题。

阿根廷表示,所有与汽车行业有关的法规都符合WTO规则。阿根廷指出,第27263号法令的规定在决定是否有资格登记和受益于该制度时,对国内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一视同仁。到目前为止,已有 5 家来自日本、意大利、法国和美国的公司加入了该制度。

墨西哥重申,阿根廷加强其汽车工业并使其融入全球价值链的努力应在WTO规则范围内以非歧视性的方式进行。

(十一)土耳其制药行业制度引关注

欧盟认为,有争议的政策要求制药企业提交本地化计划,将生产转移到土耳其,或通过土耳其制造商在当地生产。如果不按此要求做或是提交的计划不合格,则相应的药品将从土耳其社会保障研究所(SGK)的报销清单中除名。SGK约占土耳其药品销售总额的90%。

欧盟不同意土耳其的说法,即该措施将属于GATT第3条第8款的公共采购豁免范围。欧盟承认直接购买药品的医院的确可能被视为公共采购,但他没有考虑整个还款计划采购,因为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并未直接参与购买和病人贡献部分药品的成本。欧盟要求土耳其立即停止这一本地化政策。美国、加拿大和瑞士也表达了欧盟的担忧。

土耳其回应说,已偿还药物的清单由土耳其社会安全研究所负责管理,该研究所是负责就清单和修改付款条件做出决定的公共机构。土耳其指出,这种偿还办法属于GATT第3条第8款规定的公共采购例外情况。土耳其没有实施任何限制进口外国药物的许可证政策。他同意进一步研究各成员所表示的关切。美国和欧盟希望土耳其将充分处理这一问题,使它不再出现在议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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