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工作概述
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委员会在2017年和2018年共举行5次会议,时间分别是:2017年3月29日至30日、6月14日至15日和2018年3月20日至22日、6月19日至21日、11月14日至15日。
在2017年3月的会议上,美国对中国即将实行的《网络安全法》提出质疑,美国代表团认为该法律没有明确界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范围,并要求中国对该法律做出进一步的解释。欧盟、日本、澳大利亚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随后,中国代表做出了回应,该法律解决了委员会一些成员提出的关切,即中国的网络安全措施相互重叠且存在不确定性。这部管理中国网络安全的基础性和综合性法律系统界定了构成基本职能机构的各个部门在设备安全、网络操作安全、网络数据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义务和责任。中国的网络安全政策是建立在开放和全球化的原则基础上的,与中国的基本国策相一致。关于“安全和可控制”的定义,中国进一步澄清:产品或服务供应商不得利用其产品或服务非法获取用户数据;供应商不得非法控制用户的设备;供应商不得利用用户对产品或服务的依赖,例如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取消安全技术支持或迫使用户升级,从而进行垄断或寻求非法利益。
在2017年6月的会议上,WTO成员持续对中国的《网络安全法》及其对贸易的影响表示关注,同时某些产品中的化学物质问题也引起了新的贸易关注。成员们广泛辩论了《网络安全法》对高科技产品贸易的影响,一些成员担心,新出台的法规会对信息通信技术产品的贸易产生负面影响,可能歧视非国内公司和技术,并可能导致不必要的商业机密和技术信息披露。作为回应,中国强调指出,需要网络安全规则来解决国家安全问题并确保消费者隐私,并且所涉及的措施是非歧视性的,既不针对特定成员也不歧视外国产品。欧盟、美国、日本、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在认识到保护网络安全的重要性的同时,要求中国定义其网络安全法规的范围并阐明“安全和可控的服务和产品”等关键术语的定义以及法律草案所涵盖的范围。另外,在化学物质问题上,欧盟表示正在考虑将二氧化钛归为致癌物质的提案。美国对此表示担心,认为由于必须使用致癌物标签,这种分类会影响其在数千种产品(例如油漆、化妆品和防晒霜)中的使用,并且会破坏全球贸易。欧盟表示,有关二氧化钛分类的任何提案都将通知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委员会在决策过程中将适当考虑成员提出的所有意见。
在2018年3月的会议上,成员讨论的问题涉及固体废物、化妆品、可再生能源、棕榈油、烈酒等多个领域。
其一,在固体废物上,中国针对进口的固体废物引入了环保新标准。中国认为,新标准的目标是保护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以及保护动植物生命或健康。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日本强调,过渡时间(14周)不足以使相关行业适应该措施,并且如果找不到可回收的替代品,废物最终将进入垃圾掩埋场或燃烧,该措施将对环境产生影响。
其二,在化妆品方面,以色列推出了一项新法规,该法规建立了符合欧盟法规和国际最佳实践的化妆品上市后控制体系。欧盟和美国在欢迎以色列为实现统一标准所做的努力的同时,对该措施的某些方面感到关切,认为可能会给企业增加行政负担,并要求有足够的过渡期。以色列表示过渡期将至少为一年,以使企业适应新规定。但是,由于法规的最终制定流程仍在进行中,因此尚未确定最终实施日期。
其三,在可再生能源领域,主要是针对欧盟的可再生能源指令修订案,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和危地马拉对欧盟指令的拟议修正案表示关切,认为该修正案影响了其向欧盟市场出口的棕榈油。他们认为该指令具有歧视性,并有利于其他植物油生产商,特别是欧盟的生产商。欧盟明确指出,该指令旨在逐步减少所有常规生物燃料(不仅仅是棕榈油中的生物燃料)对欧盟可再生能源目标的贡献。
其四,关于欧盟相关棕榈油食品标签的法规,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哥斯达黎加、危地马拉、泰国和马来西亚对欧盟关于含棕榈油产品的新标签要求提出质疑,认为“无棕榈油”标签可视为是对含有棕榈油的产品的污名化,实际上将其转变为所谓的“负标签要求”,同时该要求缺乏科学证据表明棕榈油对健康和环境有害。欧盟解释说,这是一个自愿标签,不受欧盟有关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信息的法规的监管或要求。
其五,针对泰国对进口烈酒的新认证要求,澳大利亚、美国、日本和欧盟表示强烈关注,认为行业在测试标准方面面临不确定性,并要求泰国提供相关合规指导文件。泰国强调,这些要求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并且正准备将此措施通知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
2018年6月,成员就透明度、贴标、法规适用标准、改善技术援助以及提高贸易委员会效率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在会议中主要关注了以下新问题:
其一,针对巴西饮料、葡萄酒和葡萄衍生物标签要求,欧盟认为巴西的要求包括如何在标签上注明产品名称和成分清单,可能会阻碍国际贸易,并敦促巴西遵循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的国际标准。巴西认为,制定该指令的过程是透明的,并符合《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关于决议草案的公开磋商已通知WTO,巴西表示将尽快做出回复。
其二,美国对印度政府提出的要求地方合格评定的修正案将导致大范围的电信和其他设备的测试和认证重复表示关注。印度回应表示,这项附加要求的目的是确保用户的安全和网络的安全,它不区分国外和本地业务,并认可合作伙伴发布的测试结果。
其三,中国对美国关于压缩机节能的规定与相关国际标准不一致表示关注,尤其是对空气压缩机和设备的分类方法提出质疑,并要求澄清其科学依据。
其四,印度尼西亚提出了一项法规草案,指出除了新的标签和广告要求外,进口到其市场的酒精饮料还必须符合指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墨西哥对新标准表示关注,特别是在广告限制和酒精饮料中甲醇的既定最高含量(低于龙舌兰酒生产中使用的含量)方面。墨西哥要求印度尼西亚说明这一特定要求是否适用于龙舌兰酒。
其五,哥伦比亚引入了一项技术法规,适用于进口到哥伦比亚或在哥伦比亚制造的锌碳和碱性电池及电池,新法规要求从进入哥伦比亚市场的任何产品中去除此类电池,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在美国的支持下,墨西哥认为该法规将对玩具业(玩具中多使用此类电池)产生负面影响,即该法规将要求其行业拥有单独的生产线,这将使生产成本更高。(www.daowen.com)
其六,墨西哥对厄瓜多尔的技术法规草案表示关注,该草案仅认可一种测试方法来证明表面张力剂对生物降解性和磷酸盐含量的要求,因此不符合国际标准,并且,该草案还要求必须通过厄瓜多尔认可的认证机构进行合格评定。厄瓜多尔解释说,已考虑到成员在评论期内就法规草案提出的问题,其中包括各种测试方法的考量。
在2018年11月的会议上,WTO成员商定了一系列旨在减少贸易壁垒并改善执行《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建议。相关建议包括改善透明度(在适用法规时进行通报并使其更易于在线访问、改善对提供所有已通过的最终法规的国家网站的访问、将通报作为监管程序一部分进行的影响评估、提高通报中信息的质量等)、测试、检验和认证、标准、标记和标签、技术援助等方面。另外,还对ePing进行了更新。ePing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通知警报系统,可以快速访问监管信息,并促进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对话,以便在早期阶段解决潜在的贸易问题。自2016年推出以来,已有169个国家或地区的5 000多名用户注册了ePing。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实施与监督情况
2017年WTO成员共提出27项新贸易关注,还有152项旧贸易关注(见图4.2)。其中,新贸易关注包括欧盟有机生产和标签、《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网络产品和服务网络安全审查的实施措施草案、欧盟第1107/2009号活性物质苦味酚酯的非续签批准、越南网络安全措施、禁止进口到中国的固体废物目录、印度修订的玩具进口法规、越南关于汽车制造、组装进口和汽车保修与维护服务条件的法令、中国加工食品的认证要求、意大利制备干面条的谷物原产地标签要求、欧盟烟草制品可追溯系统的建立和运行、欧盟无线电设备指令、中国民航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则、巴西关于授权在葡萄酒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的合议理事会决议第123号条例、美国奶酪认证标准等。旧贸易关注包括印度2015年食品安全和标准(酒精饮料标准)条例草案、俄罗斯水泥认证规则、爱尔兰2015年《公共卫生(酒精)法案》、中国婴幼儿配方奶粉注册规则、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印度2015年不锈钢产品(质量控制)指令、欧盟农产品和食品质量计划、韩国化学物质注册和评估法规、中国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哥伦比亚玩具及其组件和配件测试要求、印度2016年电子废物(管理)规则等。
2018年WTO成员提出22项新贸易关注,还有162项旧贸易关注(见图4.2)。其中,新贸易关注包括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修订、巴西关于饮料、葡萄酒和葡萄衍生物标签的第51号技术决议草案、智利公众咨询立法草案、巴西2018年2月8日颁布的第14号技术法规、欧盟关于食品标签的第1169/2011号法规和第1924/2006号法规的应用、美国TSA安全检查设备认证、智利化学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通知规定、中国以进口固体废物为原料的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美国节能计划、适用于进口或在哥伦比亚制造的锌碳和碱性电池及电池的技术法规、欧盟药品销售许可的法律法规、程序和指南等。旧贸易关注包括俄罗斯酒精饮料安全技术法规草案、印度2012年电子和信息技术产品指令、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印度2015年食品安全和标准(酒精饮料标准)条例草案、俄罗斯水泥认证规则、埃及制造商注册系统、中国家具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国家标准、爱尔兰2015年《公共卫生(酒精)法案》、欧盟有机生产和标签、印度2015年不锈钢产品(质量控制)指令、中国的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欧盟的无线电设备指令等。
图4.2 1995—2018年WTO成员提出的具体贸易关注数量
资料来源:WTO.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Gateway[EB/OL].http://tbtims.wto.org/en/PredefinedReports/STCReport.
根据2019年发布的年度审查报告,2018年的贸易关注数量达到最高峰。但是新贸易关注的数量下降到22项,比2017年减少了5项。自2014年以来,新贸易关注数量持续下降,下降了 53%。另一方面,以前提出的贸易关注讨论的次数不断增加[3]。
三、《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相关的争端案件
2017—2018年,涉及《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争端共有2起[4]。
1.DS525:乌克兰——有关货物和服务贸易的措施
自2014年以来,乌克兰采取了一系列的限制、禁止、要求和程序(如2016年1月20日第28号决议《关于修订原产于俄罗斯并禁止进口乌克兰的货物清单》),俄罗斯认为其造成了对俄罗斯人员、货物和服务的歧视以及对双边贸易和过境的严格限制。2017年5月19日,俄罗斯要求与乌克兰就其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过境方面采取和维持的限制措施、禁止措施以及相关的实体和程序要求进行磋商,认为其违反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第2条、第4条和第5条。
2.DS532:俄罗斯——某些乌克兰产品进口和过境的措施
针对乌克兰不加入《欧亚经济联盟条约》的决定,俄罗斯采取了影响果汁产品、啤酒、啤酒基饮料和其他酒精饮料、糖果产品、墙纸和类似墙纸的贸易措施,这些原产乌克兰的产品不得再进口到俄罗斯境内。2017年10月13日,乌克兰请求就这些贸易措施与俄罗斯进行磋商。这是乌克兰与俄罗斯就涉及产品过境的措施进行磋商的第二次要求。乌克兰在其磋商请求中声称,这些措施是适用于DS512(俄罗斯——过境交通)之前受到质疑的措施,这些措施违反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第2条、第5条、第6条以及第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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