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
(一)基于安全目的的公共粮食储备
2018年,各成员关于以安全为目的的公共粮食储备问题举行了多次专门会议。问题的关键是公共粮食储备的价格受政府控制。有人担心:若无有效约束,会导致储备粮食产量过剩和价格过低,从而影响世界各国农民的收入。
作为G33(发展中国家集团)代表,印度尼西亚强调:发展中国家存在着极具脆弱性的小农夫和普遍贫困的广大农村地区。考虑到第十一届部长级会议的最后期限已过,各成员应聚焦2020年6月的努尔苏丹部长级会议。
尽管承认发展中国家面临挑战,但对于扭曲贸易的政府扶持不受约束,很多成员表示反对。有观点认为,农业绿箱补贴不受任何约束是因为补贴本身并没有造成贸易扭曲,或者造成的贸易扭曲较少,而且它已经为应对粮食挑战提供了诸多政策选择。因此,有效的保护和透明的条款仍将是各国常用措施中的关键部分。
(二)国内支持
2018年,对于农业国内支持问题谈判的重要性问题,WTO成员多次提交意见书和演示文稿。农业出口国凯恩斯集团为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行游说,并提出技术性意见。这些意见旨在加深各国对国内支持政策按类别、成员和关键产品划分的演变及趋势的了解。
一些成员坚称谈判最初应聚焦农产品综合支持量(AMS),其允许部分国家的国内支持超过《农业协议》下的最低限度;另一些成员则表示,所有造成贸易扭曲的国内支持必须放到谈判中接受检验。总之,各成员普遍认同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需要被约束,但对如何做出约束,各成员分歧较大。
此外,许多发展中国家成员明确强调其对特殊与差别待遇的需求,因为它们普遍存在贫困农村和粮食安全问题。它们还指出最不发达国家、较小的脆弱经济体以及发展中国家中净粮食进口国的特殊需求。一些成员还建议解决所谓“移箱”的问题,即如果一补贴项目进行改革后引起国内支持模式的改变,则所属“箱子”的类别也会发生改变。
(三)棉花
棉花四国(马里、乍得、贝宁和布基纳法索)以及2018年9月新列入观察国的科特迪瓦共同强调,为兑现各成员“在贸易谈判中极富雄心并迅速具体地解决棉花问题”的承诺,下一届部长级会议上是否能就棉花补贴达成共识将尤为重要。很多成员对这一目标表示明确支持,但仍存大量分歧。
美国发布了一份有关棉花的文件,其中包括WTO成员中23个棉花生产国与贸易国的棉花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各项数据。棉花四国则对一部分成员的棉花生产、价格和国内支持进行了问卷调查。
各成员还于2018年6月与9月举办了“棉花日”活动,活动内容包括与贸易有关的发展和总干事的贸易发展援助协商机制。各成员、各合作伙伴以及各私人部门代表均讨论了近期棉花援助项目中汲取的经验和新项目的重点。
在11月的会议上,WTO成员批准了一项新的关于棉花副产品的联合倡议,其目标是在当地的加工水平上,提高棉花厂除棉花纤维以外部分商业用途的附加值,以增加农民和小企业的收入。此外,汇集了WTO和国际贸易中心数据库中提供的所有与棉花有关的信息的棉花门户网站也更新了功能。
(四)市场准入
2018年,WTO成员就农产品市场准入进行了大量技术性探讨。其中,美国提交了两份文件,巴拉圭和乌拉圭共同提交了一份文件,都指导了对若干主题的讨论。讨论包括各成员实际税率和约定税率存在差异的问题,这在农产品集团中普遍存在。
此外,各成员还讨论了新加入成员的承诺和优惠的削弱。后者是指降低关税后发展中国家在优惠关税制度下获益受到影响的一些关切。于1995年之后加入WTO的成员指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缔约方的平均农产品关税是新成员的四倍。一些成员则强调,如果没有国内支持和工业品市场准入以及服务贸易方面的进展,市场准入谈判的进展可能是不可行的。
(五)特殊保障机制
2018年,WTO各成员继续按照第十届部长级会议的指示讨论特殊保障机制的问题。G33在发言中突出了发展中国家农业的社会经济背景以及与国际贸易有关的价格波动风险。特殊保障机制将允许发展中国家临时提高关税,使它们能够应对进口激增或价格下跌。此外,对于一些成员仅在市场准入改革的背景下设想这样一种机制,支持者认为两者间并没有什么必要的联系。
(六)出口禁令与限制
2018年,新加坡提交了一份关于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发布的文件。该文件涉及对以非商业人道主义为目的购买的食品进行限制所产生的影响,并称这种行为导致人道主义粮食援助交付的效率低下。日本、以色列、韩国、新加坡、瑞士和中国台湾也就出口限制提出了一些概括性描述。其中,日本表示,出口限制会影响市场,即通过减少供应使市场更加动荡。此外,许多成员都提到了在2017年布宜诺斯艾利斯部长级会议之前开展的工作,并重申支持就这一议题取得成果,而一些发展中国家则对新要求可能限制其政策空间的发挥表示关切。
(七)出口竞争
2018年,加拿大就出口竞争做了专题介绍,强调在出口融资、出口国有企业和国际粮食援助等领域可能存在讨论空间的问题,以落实2015年部长级会议上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的决定。一些成员则对继续研究如何改进出口措施规范,并使之与内罗毕部长共识具有同等效力表示出兴趣。许多成员强调,在以上三个领域一直存在数据缺口,需要填补这些缺口,以便对现有规范的改进方式进行更好的评估。然而,一些成员认为出口竞争并不是它们在农业谈判中的优先项。
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
2018年,市场准入谈判小组没有收到任何文件或提案,年内无会议召开。不过在2018年4月,谈判小组主席与“关于货物贸易管制措施透明度的部长级决定”的提案国举行了磋商,讨论下一步可能采取的措施。一些成员赞同在其他背景和场合下的监管措施中追求这一透明度问题。
三、服务
在监督谈判的服务贸易理事会特别会议上,各成员讨论了一项关于智利、墨西哥、新西兰和巴拿马提出的市场准入问题的提案。该提案建议,WTO各成员应在当前经济和政策发展的背景下,在不妨碍谈判的条件下,就其市场准入利益交换意见。
国内规制方面的谈判由工作组进行,工作组的任务是制定必要规范,以避免许可和资格要求及程序对服务贸易构成障碍。
由于WTO各成员在第十一届部长级会议的讨论中未能就前进方向达成一致,60个WTO成员发表了一份部长级联合声明,重申他们致力于推动谈判,并呼吁所有成员加紧工作,以期在2020年6月举行的下一次部长级会议之前完成国内监管纪律的谈判。
有鉴于此,工作组正在其职责之外开展工作。在2018年11月,印度发布了一份关于自然人移动的国内监管纪律的提案,在2018年12月举行的国内规制工作组正式会议上进行了讨论。这份提案建议:各成员应提高透明度,简化许可证和资格要求的程序,以确保在某一成员领土以外取得资格的个人能够向另一成员提供服务。
四、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www.daowen.com)
2018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主要集中在地理标志注册谈判问题上。2018年7月和11月,TRIPs理事会特别会议主席科斯蒂洛大使(Dacio Castillo,洪都拉斯人)与多边地理标志注册谈判中表现最积极的成员举行了两次非正式协商。各成员重申了它们对地理标志注册的重视,并明确表示WTO是进行这些谈判的正确论坛。
地理标志注册旨在便利红酒和烈酒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某些地名(或其他与地名有关的名称或标识)可以用来代表来自该地区产品的特殊品质、名声及其他特点。
地理标志注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种效力是否适用于全部成员,还是仅适用于选择参加注册的成员,对于这些问题,长期以来各方意见不一。对于地理标识注册是否仅限于葡萄酒和烈酒,还是可以适用于其他产品,如食品和农产品,即在产品范围方面,各方所持的看法也不同。地理标识注册谈判与其他TRIPs协定相关执行问题之间是否应建立联系的问题也存在不统一的意见。
五、贸易与发展
2018年,贸易与发展委员会特别会议主席陈贻和(Tan Yee,新加坡人)大使与WTO各成员进行了磋商,以寻求发展中国家成员特殊与差别待遇谈判的新方式。2017年12月,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第十一届部长级会议上,各成员没有就发展中国家的提议达成具体成果,但各国部长至少就贸易和发展问题进行了开诚布公的讨论,并在讨论中提出应采取WTO成员认为有助于取得进展的新办法。在布宜诺斯艾利斯,部长们也强调发展是WTO工作的核心。
磋商有助于特别会议主席辨明要探讨的两种观点。一是基于案例研究的方法论思考,二是考虑解决缺乏差异化问题的建议。即所谓不同发展水平的WTO成员不应享有同样的灵活性、豁免权和让步。后者是指一些发展中国家可能会自愿退出某些条款。一些成员提出质疑:逐案进行或自愿退出的基础对现行WTO贸易规则是否适用?对此,各成员尚未达成共识。
不过,在后期的磋商中各成员诞生了一个新的想法:九十国集团可以确定一个或两个特定的协议,以便更深入地探讨案例研究方法是否可行。就已确定的提案开展的工作也将有助于确定对其余提案是否可以重复这一做法。一种针对具体国家、基于问题的方法可以借鉴贸易政策审议知识库和争端解决判例中的具体实例。当然也可以从其他国际组织工作中吸取经验教训,包括世界银行、IMF和WTO其他委员会的一些发展工作。
然而,一些WTO成员认为各成员需要的不是新办法,而是在九十国集团的具体协定提案上取得进展的意愿。相反,另一些成员支持采取新办法,他们认为,特别会议上对旧办法的反复讨论真是老调重弹。
一些发展中国家也重申了它们的观点,即逐案处理背离了所有发展中成员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
相反,一些发达国家则认为,在差异化问题得到解决之前,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的讨论不会取得任何进展。
2018年10月,陈贻和主席在她提交贸易谈判委员会的报告中声明:“我相信我们开始了一次不同的对话,这值得进一步的探讨。”但她也认为,讨论仍处于一般水平和探索阶段,正提出的新办法也还需要更多的探索。
六、贸易与环境
2018年5月,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特别会议主席沙阿(Syed Tauqir Shah,巴基斯坦人)大使主办了新一轮关于环境谈判进展情况的双边磋商。
正如部长级会议主席苏珊娜·马尔科拉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闭幕词中所指出,WTO成员致力于推动包括贸易和环境在内的所有领域的谈判。
像往常一样,WTO成员重申了环境问题以及在WTO中讨论贸易和环境问题的重要性。遗憾的是,并没有提出在特别会议上恢复谈判的新想法。
七、WTO规则
(一)渔业补贴
2017年12月,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第十一届部长级会议上,部长们决定继续进行渔业补贴谈判,以期在2019年底前达成协议。其目的就是通过制定法律,以明令禁止一些导致产能过剩和过度捕捞的渔业补贴,并取消对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捕捞活动的补贴。这些内容同对发展中国家适当和有效的特殊和差别待遇一起,共同作为了谈判的一个组成部分。此外,部长们还就执行渔业补贴方面的现有义务做出了承诺。
2018年,渔业补贴继续成为谈判规则组的工作重点。规则组由在3月接任Wayne McCook大使(牙买加)的Roberto Zapata大使(墨西哥)主持。谈判组在5—7月和9—12月的两个工作方案基础上开展工作。12月,各成员就2019年前7个月的工作方案达成一致,旨在让成员参与到全面谈判模式中来。
在5—7月的工作方案中包含了为期三周的会议组。每个会议组又包含技术会议、有外部专家参加的讲习班、由WTO成员交流信息与经验的会议、各代表团之间双边磋商的时间及就谈判中存在的问题所进行的专题讨论。WTO成员还以第十一届部长级会议筹备期间编写的文件为基础,继续进行了简化程序的工作,即通过对文件进行复杂和深入的审查,以确定可以合并和简化案文的领域。
在9—12月工作方案中,技术会议和专题讨论继续进行。此外,WTO成员通过“孵化器小组”中的头脑风暴进行讨论,以寻求可能的新想法和方法来弥合各国立场上持续存在的分歧。这一进程还包括代表小组之间的非正式讨论。为了确保透明度,每个“孵化器小组”要向全体谈判组全面报告其工作。
同期,WTO成员又完成了第二次程序简化,制定了单一且统一的文本,并基于文本进行了讨论。讨论结果包括对第十一届部长级会议中关于渔业补贴的部长级决定中提到文件的若干修订。最新的精简文件中继续载有许多有关待处理问题的备选方案,基于文本的讨论也进一步发生变化。应成员要求,WTO秘书处印发了六份事实文件以及专题讨论摘要、“孵化器小组”报告汇编和该进程中所讨论的想法的摘要。
(二)其他规则
2018年期间,谈判小组除渔业补贴外,未就任何规则问题开展任何活动。
八、争端解决谅解
争端解决机构在2018年举行了约15次特别会议,由塞内加尔大使科利·塞克(Coly Seck)主持。自2016年底以来,特别会议一直在进行的工作集中在成员在谈判早期阶段所提交的提案上。这些提案被分为12个问题,WTO各成员同意就这些问题进行谈判。这12个问题包括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双方商定的解决办法、专家组构成、事后报复、再次审理、严格保密信息、第三方权利等。
2018年,特别会议继续开展重点工作,旨在了解WTO成员就个别议题取得的新进展或覆盖全部议题的总体结果。在一些案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争端解决的进展,各成员的趋同性明显越来越少。
在2018年完成的工作包括技术性难题以及成员过去存在意见分歧的问题,包括事后报复、透明度与法庭之友、时间框架和再次审理。在2018年底,特别会议争端解决机构为2019年留下了四个议题以供讨论,分别是专家组构成、灵活性与成员控制、有效的法规遵循、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一些成员表示有兴趣加快处理剩余工作,以便迅速地评估涵盖所有12个问题的进展情况。
2018年底,一些成员就WTO改革提交了提案,一些提案还涉及争端解决体系的各个方面。WTO总理事会就这些建议进行了初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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