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东南亚十一国外国人居住手续详解

东南亚十一国外国人居住手续详解

时间:2023-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东南亚十一国对外国人在当地居住、居留以及入籍均有不同规定,各国具体规定如下:东帝汶一、中国公民如在东帝汶工作,须办理工作签证。来菲律宾前,应办好相关留居手续,取得合法居留权。逾期居留、居留手续不完备、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等都违反菲律宾移民法,将有可能被拘捕、罚款并遣返。首次延期可居留3个月,第二次6个月,第三次1年。

东南亚十一国外国人居住手续详解

东南亚十一国对外国人在当地居住、居留以及入籍均有不同规定,各国具体规定如下:

东帝汶

一、中国公民如在东帝汶工作,须办理工作签证。应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请表(原件+2份复印件);经我驻东使馆公证护照复印件(原件+2份复印件);彩色数码照片(3×4)2张;无犯罪证明(原件+2份复印件)(申请人需在中国国内办妥相关公证、认证);健康证明(原件+2份复印件);租房合同(原件+2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德顿语/葡语/英语)(原件+2份复印件);公司的注册登记(原件+2份复印件);完税证明(原件+2份复印件);职业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2份复印件);有效签证复印件(3份)。

二、根据东帝汶国籍法规定,东国籍可通过血统、收养、婚姻、归化四种方式取得。与东籍公民结婚的外国人,满足以下三种条件可入籍:结婚5年以上;在东境内至少居住5年;能说一种官方语言(葡萄牙语或德顿语)。

如在东定居10年以上(定居时间起算点须早于1975年12月7日或晚于2002年5月20日),能维持正常生计、掌握一种官方语言,亦可申请加入东国籍。

注:目前东帝汶已出台新移民法,但尚未正式实施。实施后其居留和入籍政策将发生较大改变,中国驻东帝汶使馆将及时发布有关信息,请拟在东工作居留的中国公民密切关注。

菲律宾

为吸引中国公民来菲律宾投资,菲律宾移民局2008年决定给中国公民颁发永久居民签证(PRVs)。通过办理投资移民、退休移民或与菲律宾人结婚可获得永久居留签证(每年名额限50人)。

来菲律宾前,应办好相关留居手续,取得合法居留权。逾期居留、居留手续不完备、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等都违反菲律宾移民法,将有可能被拘捕、罚款并遣返。

柬埔寨

签证停留期

持商务签证(E签证)入境后可通过当地旅行社向柬移民局申请半年或一年的长期居留签证。持旅游签证(T签证)入境后只能再延期一个月,且不能改变签证种类,期满必须出境。

工作居留

根据柬埔寨《劳工法》和《移民法》规定,所有在柬工作的外国人均要向柬劳工与职业培训部或各省劳工和职业培训局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申办上述两证时要符合以下要求:

(1)雇主必须拥有柬合法的工作许可证;

(2)申请的外国人必须是合法入境;

(3)申请的外国人必须持有效护照;

(4)申请的外国人必须持有效的居留许可;

(5)申请的外国人必须适合所从事的工作,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就业证》有效期为一年,可按规定延期。

柬移民管理部门对在柬工作的外国人依法检查,发现没有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就业证》或没有按时延期上述两证在柬工作的外国人将处以罚款或驱除出境。

老挝

2011年3月16日老挝政府出台《关于外国人以经商和雇佣劳动方式来老挝谋生问题的处理方针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决定称,老挝政府决定本着符合党和国家外交路线、妥善保护公民和国家利益的方针,在保证安居乐业和社会秩序以及与来老挝谋生的他国公民友善的基础上,采取依照老挝有关法律和制度,逐步严格管理的办法,解决以经商和雇佣劳动方式来老挝谋生外国人的管理问题。

对已到老挝的外国人,凡具备符合老挝各项法规的文件,拥有不低于10亿基普(约12.5万美元)的资金,有固定的批发、零售、加工店铺,或有种植、养殖场地等生产经营者,须向县级政府申请证明书,然后向工贸部门申请商业注册、向税务部门申请税务登记、向外交部申请签证、向劳动社会福利部门申请工作许可证、最后向公安部门申请居留许可证。同时,缴纳与老挝公民一样的税费。

对资金不足10亿基普(但至少不能低于2.5亿基普、约3.2万美元)者,由县政府根据《鼓励投资法》第17条规定与当事人签订严谨的合同,以便当事人在两年内将投资增加至10亿基普(约12.5万美元)。

《办法》出台后新入境的外国人,要严格执行《鼓励投资法》第17条规定,决不允许通融置业。

外国劳务在老挝工作期限为两年,可延期两年,最长不得超过4年。4年期满停止办理工作、居留证延期及劳务签证。获准引进劳务的单位,未经劳动管理机关许可无权转移外国劳务供其他单位使用。劳务人员合同期满,用工单位须负责在15日内送劳务人员回国。外国劳务人员擅自离开劳务单位到其他地方打工或置业,该用工单位应对其提出警告,并报告省、县劳动和公安机关处罚、遣送回国。如用工单位不重视管理或与该劳务人员同谋,将受到严厉处罚。

外国劳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老挝的有关法律和规定。决不允许以提篮、挑担、自行车和摩托载货等方式流动兜售商品、收购废品、流动按摩、美容美甲、称体重及其他不雅观、违法和无序的方式随意谋生。

马来西亚(www.daowen.com)

为保证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配备充足,并解决近年来马来西亚人才流失问题,2011年初,马来西亚总理府成立了马来西亚人才机构(Talent Corp.),专门负责协助外国人才来马来西亚的长期工作居留,同时吸引本国在海外的人才回流。马来西亚政府人才认定的标准不仅包括高学历的专业人士,也包括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为此,特别推出了居住准证(Residence Pass)这一机制,以便外籍人才可以在马来西亚更自由地长期工作。居住准证有效期长达十年,且直接登记在个人名下,不受雇主单位限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同等待遇,配偶持居住准证也可参加工作,成年子女及父母/岳父母均可获得为期5年的访问/探亲签证,进一步体现出马来西亚政府希望留住人才的决心。

缅甸

除旅游、过境、记者签证外,持商务、工作等其他种类签证入境人员,可在居留期到期前向缅甸移民部门申请居留延期。首次延期可居留3个月,第二次6个月,第三次1年。延期居留期间如需离境,可向移民部门申请办理一次或多次“再次入境签证(Re-entry Visa)”以便再次入境。如系首次申请延期,需同时办理“外国人登记证(Foreigner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FRC)”,FRC需每年在移民部门进行年检注册。

根据缅甸移民部门2014年11月18日颁布的《外国人在缅永久居留权实施条例》规定,缅甸公民的外籍配偶及子女可申请在缅永久居留。申请人须具备非国际难民、非政治避难者、无国内外犯罪前科、身体健康等条件。获永久居留权者首次居留期限为5年,期满后可申请延期5年。

根据《缅甸公民法》规定,缅甸公民分为“正式公民(Citizen)”、“客居公民(Associate Citizen)”和“归化公民(Naturalized Citizen)”三种。“正式公民”持粉色身份证,“客居公民”持蓝色身份证,“归化公民”持绿色身份证。“客居公民”和“归化公民”不具有参选国家或省邦议会议员资格,在出任政府部门或司法机构负责人时也受限制。加入缅甸国籍需向缅移民与人口部申请,审批较为严格,每年获批人数较少。缅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公民获得其他国家国籍后则自动丧失缅甸公民身份。

泰国

根据泰国促进投资法等法律申请工作的外国人,必须在入境泰国之日起30天内,或者在得知获准工作之日起30天内,提出申请工作证。违者将被处罚款最高至1000铢。

外国人如需在泰工作,不管其有无在泰居留权,都必须事先申办工作证。否则将被判处监禁最高至3个月和罚款最高至5000铢。

外国人如违反1980年《关于禁止外国人从事的职业法令》,将被判处徒刑最高至5年和罚款2000至100000铢。

工作证必须随身携带或者存放于办公室,以便检查。违者将被罚款最高至1000铢。

如需改变现有工作性质地址或单位,须事先获得批准,否则将被判处监禁最高至1个月和罚款2000铢。

根据促进投资法等法律获准延长工作期限的外国人,必须在获知批准之日起30天内,到所属区域的劳工部就业厅劳务办公室提出申报,违反者罚款最高至500铢。

如工作证到期后还需继续工作,必须事先提出延期申请,否则将被判处监禁最高至3个月、罚款最高至5000铢。

如工作证损坏,必须在发现之日起15天内提出申请换发新本。

如外国人更改姓名、国籍、地址或公司,必须尽快提出申请更改。

如停止工作,必须在停止之日起7天内交还工作证,否则将被罚款最高至1000铢。

文莱

文莱实行严格的移民管制。对于在文工作的外国人,需要获得移民部门的居留许可和劳工部门的工作准证。除特殊需要外,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55周岁。非工作签证持有者不得在文从事任何工作。入境后,如需延长逗留期限,可向文移民局申请签证延期。逾期居留通常会受到罚款、服刑及驱逐出境等处罚。

新加坡

准证是外国人在新加坡合法逗留、工作、学习和培训的证件,由新加坡政府根据外国人赴新的不同目的颁发,主要有社交访问准证、工作准证、就业准证、学生准证、家属准证等,详情可登陆新加坡移民局官网(www.ica.gov.sg)或新加坡人力部官网(https://www.mom.gov.sg)查询。

印度尼西亚

中国公民如需在印尼长期居住,除在赴印尼前获得与在印尼所从事工作相符的签证外,还须在抵达印尼后尽快向当地的移民管理部门办理居留证。居留证分为两种:一年有效的临时居留证(KITAS)和五年有效的长期居留证(KITAP)。根据规定,在印尼居留的外国人连续5年持临时居留证后才有资格申请长期居留证。

特别提示:持居留证人员请留意允许再次入境次数,临时出境前须根据实际情况办妥返回印尼签证;结束在印尼居留的人员出境前办妥取消居留手续。

越南

越南法律规定,外国公民入境越南后,须在48小时内向当地公安申报居留。如入住酒店,则由酒店代为申报。如在越南当地居民家中居住,本人或户主应立即前往当地街道或派出所申报。若长期居留,应办理居留证或相应种类签证。

越南国籍法规定,越南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如他国公民加入越南国籍必须退出原国籍,越南公民加入其他国籍同时即丧失越南国籍。

中国公民入境越南时(陆路空港口岸),如已在国内办妥赴越签证,不需缴纳任何费用;如需办理落地签证,则需按规定并根据所申请签证的种类交纳相应费用。

赴越旅游中国公民勿自行前往民宅居住(如居住在越南籍配偶家中除外)、到当地工厂参观或进行其他非旅游活动,如有相关需求,应提前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根据《越南外国人出入境、过境及居住法》及第167/2013/ND-CP法令规定,如未按规定进行申报将被处以50万到200万越南盾罚金,情节严重的,将处以拘留或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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