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货核算过程中应该避免出现以下问题:
①存货发出时选用的计价方法不合理、不适当。
存货的计价方法各有其优缺点和适用范围,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并结合每一种计价方法的特点来选用存货计价方法。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是:
•一些材料种类不多、材料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小型工业企业选用计划成本对材料进行日常核算,造成材料计划成本的制定缺乏依据和稳定性;而一些材料品种较多的大型工业企业却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的核算,从而增加了核算的工作量,不能适应材料管理和核算的需要。
•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材料或商品产成品的工商企业,不能根据材料、商品的变动状况、物价走势、管理要求确定合理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如有些企业存货的增减变动比较频繁,品种规格较多,一般应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成本,但却选用了个别计价法,从而增加了核算工作量,也给业务、仓库等部门的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此类问题主要是由于被查企业没有将自身实际情况与每种计价方法的适用范围、特点结合起来处理。
•对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其他存货的领用采用不适当的摊销方法。如一次领用数量较多、价值较大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时,采用一次摊销法将其价值全部摊入成本或费用中,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前后各期的可比性。
②随意变更存货的计价方法。
根据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用制度所规定的存货计价方法,但选用的方法一经确定,年度内不能随意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必须在财务报表中说明变更原因及对财务状况的影响。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随意变更计价方法的问题,违反了会计的一致性、可比性原则,造成会计指标前后各期口径不一致,缺乏可比性。
(2)存货盘盈与盘亏。
小丽负责存货核算,到了年底要进行存货清查盘点,但小丽不知道按照怎样的程序进行,是不是盘盈了就冲销管理费用,盘亏了就计入管理费用呢?
企业进行存货清查盘点,应当编制“存货盘存报告单”,并将其作为存货清查的原始凭证。经过存货盘存记录的实存数与存货的账面记录核对,若账面存货小于实际存货,为存货的盘盈;反之,为存货的盘亏。对于盘盈、盘亏的存货要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①存货的盘盈。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对盘盈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周转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其盘盈的存货,可冲减管理费用,按规定手续报经批准后,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②存货的盘亏。
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周转材料
库存商品
对于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引起的盘亏存货应负担的增值税,应一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情况进行处理,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www.daowen.com)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企业存货的清查盘点,可分为定期盘点和不定期盘点两种。定期盘点一般在月末、季末、年终进行;不定期盘点是指临时性的盘点以及发生事故损失、会计交接、存货调价等而进行的盘点清查。企业应当做好存货的清查工作,加强管理,防止存货的呆滞积压或毁损。
③存货的盘存方法有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两种。
•永续盘存制。
在永续盘存制中,企业对各个存货项目进行连续记录。因此,这些记录能表明企业在任一时点的存货数量。持续的记录对于编制月度、季度或其他年内财务报表很有帮助。企业可以直接从账面确定期末存货成本和本期销货成本,而不需盘点存货数量,永续盘存制提供了一种高水平的控制。
存货账户余额的计算公式:
存货账户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
在永续盘存制下,存货账户的余额可以提供在任一时点的存货额。
但是永续盘存制的成本过高。过去,企业主要只是对贵重商品采用永续盘存制,如宝石和汽车等。随着会计软件价格的下降,多数企业转向永续盘存制。
计算机系统对存货的会计处理具有革命意义。计算机化的永续盘存制能够提供对管理企业有用的每分钟的存货资料。它们可以准确无误地处理大量业务,降低会计成本。计算机系统还会加强内部控制,它们通过让管理者随时知道企业存货的数量和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管理者能够就购货数量、购买价格、销售价格以及信用条件等方面做出更好的决策。此外,了解企业存货量有助于保证存货安全。
•定期盘存制。
定期盘存制也称定期盘存制,在定期盘存制中,企业并不保持存货的连续记录,取而代之的是在期末时,由企业盘点实存数,然后利用单位成本来确定期末存货成本。这一存货数据会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它还用于计算销货成本。定期盘存制由于需要依靠实地盘点,也被称作实地盘点制。定期盘存制主要用于对单位成本较低的存货项目进行会计处理。低成本存货项目不值得花费太多成本以保留其结存的连续记录。为有效使用定期盘存制,企业经理必须能够通过目测来控制存货。例如,当顾客询问企业有多少存货时,经理能够估量出库房的存货数量。
企业的存货品种多,收发频繁,在日常的存货收发、保管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如计量错误、检验疏忽、管理不善、自然损耗、核算错误、偷窃、贪污等都会造成存货账实不符。
发生盘亏和毁损的存货,批准前先转至“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批准后再根据造成亏损的原因,分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属于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内合理的亏损,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属于超定额短缺以及存货毁损,能确定过失人的应由过失人负责赔偿;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应向保险公司索赔。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
•属于非正常损失造成的毁损,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④存货盘点控制制度。
一项有效的存货控制制度往往将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相结合运用,即平时要求保持良好的永续盘存记录,同时规定进行必要的定期和分批的实地盘点,以防止永续盘存制下账存数和实存数可能存在不相符的情况。
在永续盘存制下,各种库存存货的明细账应按每一品种规格设置,仓储部门保管账的设置应与会计部门存货明细账相协调,以便两部门相互核对控制。会计部门存货明细账应逐笔或逐日登记收入和发出数,并随时计列其结存数量。同时还应对存货金额进行登记,实行数量和金额双重控制。仓储部门存货保管账应由记账员根据收、发货单登记收发数量,进行数量控制。存货明细账应同存货保管账定期相互核对,以随时反映库存情况和保护存货安全。明细账同实物保管账之间应定期核对,对于差异应调查原因。
在采用永续盘存制的同时,企业应对存货进行定期盘点,事先制订盘点计划,盘点计划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盘点时间。
存货盘点可以选择在企业员工休假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生产停工期间、存货量的低水平期间、年末或资产负债表编制日前某一个月底进行。
•盘点参与人员。
盘点是企业的一件大事,各级领导、有关人员,包括供应、存储、财务、生产等部门的有关人员都应参与。
•存货停止流动。
为了保证存货数量的准确,盘点时,企业各库房、各车间的存货必须停止流动,并分类摆放。
•编制连续编号的盘点标签或填写盘点清单,有条件的还应绘制存货摆放示意图,规划盘点路线。
•召开盘点预备会议,将盘点计划或指令贯彻到每一个参与人员中。
上述盘点人员盘点后,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独立的小组,在盘点标签尚未取下之前,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复盘抽点。在比较抽点结果与盘点单上的记录时,不仅要核对数量,还应核对存货的编号、品种、规格及产品品质等。抽点在产品时,还应关注其完工程度是否适当。抽点如发现差异,除应督促更正外,还应扩大抽点范围,如发现差错过大,则应要求重新盘点。
(3)存货跌价准备。
企业存货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通过“存货跌价准备”核算。
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可变现值与成本孰低法确定存货发生减值的,按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发出存货结转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等科目。
②建造承包商企业已开工建造的合同,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定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完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建造承包商企业未开工建造的合同,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定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按其差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