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凭证的保管。
会计凭证是重要的经济资料和会计档案。每个单位在完成经济业务手续和记账以后,须按规定的立卷归档制度,形成会计档案资料,以便日后查阅。
会计部门在记账后,应定期(每日、每旬或每月)对各种会计凭证加以分类整理,将各种记账凭证按照编号顺序,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折叠整齐,加具封面、封底,装订成册,并在装订线上加贴封签。在封面上,应写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记账凭证的种类、起讫日期、起讫号码以及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张数,并在封签处加盖会计主管的骑缝图章。如果采用单式记账凭证,在整理装订凭证时,必须保持会计分录的完整。为此,应按凭证号码顺序还原装订成册,不得按科目归类装订。
对已归档凭证的查阅、调用或复制,均应得到批准和履行一定手续。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和复制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方可使用和复制。向其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和销毁手续,必须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会计凭证至少保存10年,重要的凭证须长期保存,会计凭证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必须开列清单,按照规定的手续报经批准后方可销毁。任何单位都不能随意自行销毁会计凭证。
(2)会计凭证的装订。
会计凭证的装订是指定期把编制好的会计凭证按照编号顺序,外加封面、封底,装订成册,并在装订线上加贴封签。在封面上,应写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记账凭证的种类、起讫日期、起讫号数以及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张数,并在封签处加盖会计主管的骑缝图章。如果采用单式记账凭证整理装订时,必须保持会计分录的完整,应按凭证号码顺序还原装订成册,不得按科目归类装订。对各种重要的原始单据以及各种需要随时查阅和退回的单据,应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会计凭证装订的要求是既要美观大方又要便于翻阅,所以在装订时要先设计好装订册数及每册的厚度。一般来说,一本凭证,厚度以1.5~2.0厘米为宜,太厚了不便于翻阅核查,太薄时可用纸折一些三角形纸条,均匀地垫在装订处,以保证它的厚度与凭证中间的厚度一致。
有些会计在装订会计凭证时采用角订法,装订起来简单易行,效果也很不错(见图6—1)。它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图6—1 凭证装订方法(www.daowen.com)
①封面和封底裁开,分别附在凭证前面和后面,再拿一张质地相同的纸(可以再找一张凭证封皮,裁下一半用,另一半为订下一本凭证备用)放在封面上角,做护角线。
②凭证的左上角画一边长为5厘米的等腰三角形,用夹子夹住,用装订机在底线上分布均匀地打两个眼儿。
③大针引线绳穿过两个眼儿。如果没有针,可以将回形别针顺直,然后将两端折向同一个方向,将线绳从中穿过并夹紧,即可把线引过来,因为一般装订机打出的眼是可以穿过的。
④在凭证的背面打结。线绳最好把凭证两端也系上。
⑤将护角向左上侧折,并将一侧剪开至凭证的左上角,然后抹上胶水。
⑥向上折叠,并将侧面和背面的线绳扣粘住。
⑦待晾干后,在凭证本的背面写上“某年某月第几册共几册”的字样,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现金凭证、银行凭证或转账凭证最好依次顺序编号,一个月从头编一次序号,如果单位的凭证少,可以全年顺序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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