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是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一道消费税。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设置消费税的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消费税纳税义务人为在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目前,消费税税目有烟、酒、化妆品等产品,其对应的税率如表5—2所示。
表5—2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续表
消费税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前者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后者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自产自用的、委托加工的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依据相同原理计算。如果没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则以各自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代替上述公式中的销售额进行计算。
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但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除外。
【例24—1】甲公司2013年4月份销售10辆汽车,每辆销售价为15万元(不含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货款尚未收到。汽车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
对外销售产品应缴纳的消费税,应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核算。企业按规定计提应交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www.daowen.com)
根据以上经济业务,企业作会计分录如下:
(1)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150 000×10×17%=225 000(元)
(2)应缴纳的消费税=150 000×10×10%=150 000(元)
在出售汽车时的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1 75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 000
在计提消费税时的分录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5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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